“合法強盜”

楊添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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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1日訊】有一天﹐兒子亞令問我﹕“媽媽﹐你知道強盜有幾種嗎﹖”我不加思索信口開河地說﹕“強盜嗎﹖論性別有男有女﹐按年齡有老有少﹐按危害程度有大有小。”兒子聽了﹐不耐煩地說﹕“有合法強盜與不合法強盜”。我說﹕“為啥和我談這個﹖我對強盜這兩字非常厭煩。我是好人﹐從來不與這些沾邊的”。兒子說﹕“在我們中國﹐每個人現在要辦什麼事﹐都要與合法強盜打交道。你想想﹐這是一般問題嗎﹖涉及的面﹐千家萬戶。與兒子的談話﹐啟發我想起發生在身邊的一些往事。

90年代初期﹐小女兒在北京一所重點大學畢業後﹐成績優異﹐按政策 列入國家分配指標﹐分回我們家鄉的首府。那時候﹐我辦事總是按“老皇曆”公事公辦。以為女兒畢業國家分配不會有問題﹐有高枕無懮的想法﹐隨其自然。後來時間一天天過去﹐一個月過去了﹐還是沒有消息﹑沒有著落。再後來﹐我丈夫的老同學及好朋友劉先生告訴我﹐現在社會風氣很黑暗﹐學生畢業分配要向直接負責分配的人事科長進貢錢(即賄賂)﹐沒有這個事情辦不成。我說﹕這是不正之風﹐我不能這樣干﹐助長歪風邪氣。我沒有這樣做。

後來我與丈夫到首府了解女兒分配的事﹐住在劉先生家。得知他沒有事先告訴我們便自作主張拿出600元人民幣向人事科長求情分配一個單位。科長把錢收下了﹐但可能嫌太少﹐不領情﹐還是不給分配。

那天中午我們在一公廁遇見一熟人﹐談及女兒分配之事﹐他說﹕“我們這裡的小黃是北京清華大學的優秀生﹐家很窮。他的分配也因沒有錢受阻﹐後分配到這裡做公廁門票售票員。學非所用﹐真是浪費人才。其實﹐公廁售票員小學畢業﹑甚至文盲都可以做﹐用不著全國一流的理工科高才生“。他說出的話﹐我與丈夫也有同感﹐心裡也感到憤憤不平。

我們在首府待了幾天﹐幸得劉先生日夜為女兒之事奔波﹐結果好不容易分到一旅館當服務員﹐但不能遷戶口到旅館(即臨時工待遇)﹐又沒有住房﹐她雖然是那間旅館文化程度最高的﹐但工資最低﹐不夠租房錢﹐生活費還要伸手向父母要。女兒常抱怨﹐但沒有辦法。

這就是中國許多沒錢﹑沒勢走後門“進貢”合法強盜的事實。因為有了“黨”的“正確”領導﹐才出現了各種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話。現在有權的人比強盜還強盜﹕它是合法的﹐不用偷﹑不用搶﹐錢滾滾而來。中國到處都是這樣。難怪人們感慨﹕哎﹐這是什麼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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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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