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追踪】巨蠹刘金宝案案中有案

石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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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8日讯】贪污1,448万元,不明财产来源1,478万元,挪用公款2.68亿元,这便是中国银行驻香港机构总裁、上海分行行长刘金宝的腐败大手笔。按照中国法律,如此天文数字的巨蠹贪官,就是被判处10次死刑也绰绰有余。然而,刘金宝却被当局判处死缓,凸显中国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句空话。

  刘金宝逃过一死,据说是因为“全部交出赃款”。然而,作为金融界高官,贪污、侵吞公款、炒股、炒汇、行贿、境外置业,赃款已挥霍无数,案发后,怎么可能 “全部交出赃款”呢?知道内情的人说,刘金宝一案是案中有案。当局轻判刘金宝主要是因为此案牵涉很多重量级人物,一旦扯出来,就不好收场。再加上刘金宝经营多年,深受朱镕基的爱将王雪冰的赏识,在官场商界构筑了一张庞大的关系网,“朝中有人”替他说话。

  刘金宝在任职期间,为了搞好“人际关系”,出手大方,连为他开车的司机、一般陪同人员,都会收到他开出的10万、20万元的现金支票礼金。他每月开支大笔“交际费”,笼络各级高官及其家属。比如,他任中银上海分行行长期间,每月开支交际费200多万元,接待中央部委、上海市委、区、局长达30至40人次。刘还用交际费购下一批英国和澳大利亚金币,白金、黄金的都有,分一盎司、半盎司,共四种,每逢新年,刘给市委、市政府领导寄贺卡,夹放金币,“留作纪念”。

  当时,只有上海市长徐匡迪和市警备区司令员收了贺卡退回金币。其他市委领导,直至2004年初,刘案已经在内部通报后,才上缴了金币,算是和刘金宝“划清界线”。另外,每逢节日,刘还用挂号信,寄送面额1至10万元不等的现金支票给高官们。任中银香港机构总裁期间,刘曾划出6,500万元,给9名高干家属,供他们在港置业、开办公司。在法院审理时,刘金宝对案中2.68亿元巨款,坚称:只能算挥霍公款,而非行贿。最后,法院竟把这笔巨款定为“悬案”。

  刘金宝早在任中银上海分行行长期间,已遭举报。时任上海市长的徐匡迪曾批示由监察局和审计局对分行财务突击检查,但遭到时任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副书记陈良宇的反对,理由是:此举会冲击上海的金融地位。黄、陈还担保说:对刘金宝,市委要信任。他是朱总(朱镕基)培养的人才,不能搞无的放矢的审查。于是,在黄菊和陈良宇的包庇下,刘金宝逃过一劫。

  刘金宝案发后,一直困扰着中南海当局,因为共有142名高官涉入该案。其中收受过刘金宝金币的高官,包括政治局常委黄菊、李长春,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国务委员陈至立、华建敏等。据说,这些人已将金币上交纪委。正因为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刘金宝最终能够逃过死刑。

  刘金宝被捕后,一直由军队代行看押,防止被人灭口。该案原准备在北京审理,但因案情涉及在京高官,最高检察长贾春旺提出异地审理,几经周折,最后确定在长春市法院审理。但在审理中,长春中院仍然接到50多起为他说情的电话或便条。贾春旺提出对这些说情的人要通报警告,但未获批准,因为涉及到政治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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