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出生入死 今老干部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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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采访报导)上海新华一村是一个组建才20年的南空干休所,这里住着125户部队离休老干部和家属,他们原本以为可以在这里安享晚年,不过,却在干休所领导在既不是城市改造需要,也不是公益事业需要,没有任何合同及协议的情况下,要求全部住户搬离。有关部门也没有给他们完备的合法回迁手续,让这些昔日出生入死的高龄老干部非常不满。

南空干休所占地60亩,地处曲阳地区,环境优雅,树木成林,那里拥有老干部活动中心,宽敞的食堂,洁净的浴室,简易的菜市和小卖部等生活设备齐全,是老干部生活休憩的理想场所。然而,在他们耋耋之际,刚购买产权房才7年,被告知此房已属危房,已不适合居住。

干休所没有给老干部任何合同、协议及无预警的情况下,让这些体弱多病,处于人生最后一站的高龄老人,搬到生活设施简陋的临时过渡房,而且回搬日期遥遥无期,部分老人无奈搬走。而部分留下来的,却住在尘土飞扬,噪音极大,时常断水、断电,无路灯,外来人员复杂,生活毫无安全感的工地中。

据这些老干部反映:“新华一村干休所的个别工作人员素质极差,又不懂法,欺上满下,他们倒成了干休所的主人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什么是王法?对他们来说他们就是王法,好端端的干休所现在成了什么样子?他们是干休所的罪人。作为干休所的工作人员,他们到底给干休所带来了什么?”

记者采访到老干部的子女,这房子是我们的,都是私有产权房,现在不管你搞开发还是改建也好,他们必须要尊重老干部的意见,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征求所有老干部的同意,他才能动,但是现在这个程式他们没有走,瞒着大家,说拆就拆。他说危房就是危房啊,要经过专家鉴定才能算的。

老干部的子女们表示,希望他们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给我们完备的回迁手续,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不行,不是某个领导的口头答应就行了,我们根本没有法律保障,明天换一个领导,如果他不执行、不负责任怎么办?我们要他们拿出合法的法律回搬手续,这样才能真正保障老干部的利益,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他们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拆房子。

老干部们已无数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却得不到答复,而这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地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新闻媒体都推说“我们不好管”,使这批曾经为这个政权打天下的老人们无处申冤。甚至在7月7日,发生了某老干部为维护自己的房子安全,不让房子地基受到损害,遭到野蛮施工的民工追打事件,并住院两周余。

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的纪念日子,他们向为在抗日战争中和日寇欲血奋战而牺牲的民族英雄致以崇高的敬意,他们为这些活下来的民族英雄感到庆幸。没有想到在新华一村却有这样的怪事,没有合法的手续就要侵占私人的房产,难道干休所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老干部的子女们表示,懂法的人是不会这样干的,只有不懂法的人,才会这样做,但他们没有想到合法的私人财产是受宪法保护。2005年,干休所和开发商开发新华一村,所长签订了所谓的土地开发合同,这份合同我们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局有看过,就是这份合同侵犯我们的权力。

按照国家法律《合同法》第52条,恶意串通,损失国家、集体和第三者的利益合同为无效合同;《土地法》第16条,在土地双方有争议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能改变土地的现状。从经济角度看,开发以后的所得利益是极为不公平的,这种分配绝不不公平。三分之二的的利益被开发商所得,国家、军队和老赣部只有三分之一。这说明干休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老干部的子女说:“老人搬出去都住在临时过渡房,虽然环境还可以,但是家已不像家了。没有搬走的有两个状况很不好,一是垃圾很多;二是院子里4个多月一盏路灯也没有,甚至路灯都被拆除;三是没有安全感了。让老人非常气愤,这些年龄都在70-85多岁的老人生活在如此不堪的环境里,非常不像话。在干休所里面,发生着这么不愉快的事,还涉及到地方政府和部队的关系,我们向各级政府和部队多次反映情况,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们圆满的回答。”

老干部的子女说:“大家的心情都很不好,受伤老干部已78岁,现在身体基本上好了,我们希望媒体把干休所领导的作为,通过这件事曝光出来,从单位中抓出具体的腐败份子来,我们才是房子的真正主人,尽快给我们合法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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