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下载音乐遭判刑 刑责比“过失致死”还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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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9日报导】(据中广新闻记者何宏儒台北报导)今天上午有立法委员邀请歌手开记者会,呼吁修法进一步保障著作权。而日前遭台北地院“刑事”诉罪的消费者陈佳惠,下午则透过委任律师,质疑法院以“比‘过失致死’更重的手段”对消费者诉罪,严重违反“比例原则”;并呼吁行政和立法部门关心消费者的“网路使用自由”和“隐私权”!

因为透过P2P下载音乐、日前一审遭判缓刑4个月的KURO会员陈佳惠,委任律师陈镇宏周一发表四点声明,呼吁行政和立法部门关心消费者的“网路使用自由”。他表示:消费者透过网路平台交换音乐,却遭法院科以“比‘过失致死’更重”的刑责,认为严重违反比例原则。

他指出:依旧《著作权法》,重制、传输行为不超过5份,或金额不超过3万块可以“免责”;但是法院以错误换算方式对当事人科以刑责,非常离谱!而去年立院迫于美国压力取消“免责”规定,却又没有其他相关规范,他认为这是“法的倒退”!

他表示:许多研究报告都显示,“网路音乐”已经是“不可逆”的趋势。他强调:提供著作权人一定期间保护,而创作最终成为全民共有,是《著作权法》的立法旨意;他认为台北地院的判决已经违反立法原则;将在收到判决全文之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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