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人投资中国受骗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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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启明、辛慧新加坡报导】许多新加坡商人基于语言优势和同族情结喜欢选泽中国投资,希望能搭上顺风车。但在商业信誉低下、官商勾结以及司法部门无法独立及正常操作的大环境下,外商受骗事件曾出不穷,依循法律的途径讨回公道也屡试屡败。为使广大读者充分认识到目前在中共政权统治着的中国投资的各种风险,大纪元记者将陆续报导在中国受骗的新加坡商家的实例,也让现在还有意前往中国投资的读者有所借鉴。

(一)官商勾结侵吞财产,成功女商人沈阳遭劫

3亿资产公司被鲸吞 女商人受打击成植物人

来福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薛雪华女士在新加坡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她看好中国市场,因此想到中国去投资发展。但没想到所有投资被骗,在手持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打了9年的官司,却无法讨回公道。薛雪华不仅200万美元的投资无法追回,在这9年中打官司花了约50万美金。直到今年,无法承受这么大的打击,终于病到。以下内容是通过对薛雪华的丈夫陈尚贤先生,以及她在中国的商务顾问及朋友关系的王新民先生的采访录音,整理而成:

1993年,想到中国投资的薛雪华首先到了大连,通过大连的朋友认识了一个叫李兴野的人,但因为在大连没有适合的项目,就转到沈阳发展。

李兴野赶过来,说因为是朋友,想替她把把关,怕她被别人骗了。李兴野是一个家国营企业的(大连房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1993年9月9日薛雪华成立了一个中外合资公司,名称是沈阳怡和房产开发公司,开始兴建五爱服装城。

投资注册资金是300万美元,比例是大连方面45%(135万),新加坡来福投资45%,沈阳一个当地公司10%。这样薛雪华占45%。根据薛提供的资料,她实际上投资了200万。然后她又从新加坡贷款融资了250万美元。

李兴野跟薛雪华说你让我当董事长,否则的话我很没面子。薛雪华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因此她作为外方投资,担任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李兴野原本是代表大连怡和房产开发公司谈合约,但最终却代表大连东亚事业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大连东亚是李兴野和一个所谓香港女人高佩璇(大陆拿到香港身份)合作的中外合资企业。她劝服李兴野以大连东亚的名义合作。

实际上,中外合资企业在没有完成税务的情况下,按照中国法律,是不可以作为中方再合作的,也就是说大连东亚是不能够再和沈阳怡和进行合作的。

94年正式开发之后,近一年的时间,地下两层已经建完了,预售也非常成功。高佩璇这时看到机会,于是又请求李兴野跟薛雪华说,沈阳当地公司的10%实际上没有注册,公司内部领导出了问题了,没有进入项目的开发,没进资金,也没派人来,因此要求让她来拿那个10%。在李兴野和另外一个薛雪华的朋友来劝说下,再加上薛雪华觉得大家都是女人,做事也挺不容易的,就同意高佩璇进入了公司。

95年秋季,五爱服装城进入极其火爆期,开门就是买摊位的人,“每天钱像雪片一样飞进来”。高佩璇在95年10月份之后就逐渐掌握了公司的财务大权。到了96年的4、5月份,高佩璇正式签了公司变更合同,她以汕头信业厂房开发公司的名义进入了合资公司(当时她占了6%)。

市政府不采取行动

96年夏天,高佩璇也“抽逃出资”,就是实际上她没有钱,她让李兴野把钱转给她;过了一个月,她再利用管财务的方便,把这笔钱转走。 到了96年秋天,她就开始向她自己国内的公司转款。薛雪华拿到的证据是大约2000多万人民币,没有证据的可能更多。

薛雪华调查后将证据提交区政府,区政府也向市政府打了报告,说五爱城开发过程中有问题,但是市政府领导人沉默了,没有反应,高佩璇的胆量更大了,她在96年8月份,叫薛雪华来开会,说投资缺口有一个多亿。大家来讨论怎么来补这一个多亿的资金,薛雪华说,如果要我注入资金,我的会计师先要查账。

3亿元价值公司以59万元卖掉

7月到8月,反复传真交锋一个多月后,实际上李兴野和高佩璇已经作好了秘密的准备。高佩璇以她外甥的名义在沈阳成立了一个公司叫五爱天地。在此期间薛雪华因为生孩子,不得不回到新加坡。高佩璇等就在没有通知薛雪华和陈尚贤(薛雪华的丈夫)以及另外一个新加坡董事的情况下,召开了所谓董事会议,决定将五爱服装城以59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五爱天地公司。这个项目李兴野等找人评估的价值是1个多亿元,而不是59万元。而实际上这个项目真正价值大约值3个多亿。五爱城虽然还没开业,但是它潜在的价值是很高的,59万元,这连股东投入的钱都还没拿回来。就这样,薛雪华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96年秋天返回了沈阳,李兴野和高佩璇不让她进入办公地点,也没有告诉她项目转让了,只说:“没有你的事了。”她一去办公地点,就被保安赶出去。后来薛雪华申请了查账,却被撵出了公司。薛雪华直到97年,内部人透露才知道项目以59 万元被转让了。

高官受贿 各部门拖字诀了事

薛雪华告到区政府、市政府,包括仲裁等都没有结果。98年她向中共的政法机关进行李兴野、高佩璇等犯罪的举报,这是98年春天的时候,最后这个案件被中共的经济案件侦查处(简称经侦处),作为沈阳的612专案进行查办。

薛雪华一个是控告高佩璇向假公司空账号偷转巨款,第二个是把数亿元的开发公司以59万元转让的问题。但是却受到“外界的干扰”,这两个问题都不能查证。这样双方内部交锋非常剧烈,从98年一年多的时间,案件没有太大的进展,最终在2000年的8月,以高佩璇侵占罪(中国叫侵犯财产罪)300多万元的罪名被警方拘留;10月份转为检察院逮捕,高佩璇进入了监狱。在这个过程中许多高层人物(当事人表示不方便透露),实际上就是高佩璇利用她的金钱收买的一些人,他们压着案件以致不能正常查办,只是拖着。

就这样,高佩璇在监狱里呆到2001年8月份,正好在抓进去1年整的情况下,弄虚作假地以她有肺结核病的名义,在检察院办了取保候审。其实肺结核病,中国规定进入传染期才能作为传染病治疗,高佩璇当时只发现肺部有一个(钙化点儿),不能说她有病。监狱方面拿到桌面上来肯定是说不出口的,它只能说你去问,但却不答复你。

以有病取保候审之后第10天,高佩璇以假证件在罗湖海关准备出境时被扣留。扣留期间,深圳罗湖口岸就通知了沈阳警方,但是辽宁省和沈阳市没人管;这种情况应该是派警员到罗湖口岸押回继续投入监狱,但是没人管。罗湖口岸扣留她几天,到天数后就自动把她放了。

中国法律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取保候审半年后或1年后这个取保候审就自动失效了。这样高佩璇出来后,再没有人查她的犯罪了,她就变成一个自由人了。在今年,薛雪华到沈阳进行信访,在这期间她向中共的人大、公安部、中纪委等中共政权的政府机关反映情况,要求讨回公道,她反映的材料摞起来能有1、2米高,几百份的申述材料。今年春天,中共公安部门进行“大接访”,就是进行一次广泛的信访接待工作,薛雪华因为身体不舒服,由商业顾问王新民替她去递交材料。首先向沈阳经侦支队受理案件专案组部门,提出薛雪华控告的犯罪-“警方漏罪了”,就是警方虽然抓了高佩璇送往检察院,但是却漏掉了她的犯罪。你打了她一个小的犯罪,漏掉了她的重大的犯罪(以59万转让3亿元的公司)。

沈阳经侦支队给王新民一个书面答复说:我们已经将案件移送检察院了,她被检察院取保候审了。就这么一个结果。然后按照信访程序,薛雪华又在8月到市公安局说:你下属的经侦支队漏罪了。按规定它2个月应该答复我们,但是现在2个月了(记者采访时),王新民打电话找他们,却说负责人出差了,始终没能找到人。

薛雪华从8月15日递交的信访函到市公安局,到现在两个月了,还没有答复。同一天,王新民也把薛雪华的信件送到了沉河区检察院,就是受理高佩璇案的检察院。信件中提了三个问题:

第一, 高佩璇被正式逮捕取保候审了,她这个犯罪成不成立?因为我是控告方,请给我一个答复。如果你说她没有犯罪,我要往上一级信访,你要说她有犯罪,你要依法办理;

第二, 我控告高佩璇向假公司空账号转款2千多万人民币的罪名,我们了解的是证据链缺失的环节(就是一个犯罪的证据要形成一个证据链,才能定她犯罪,公安部门有意的缺失了其中的环节);如果这个犯罪不成立的话,我们请求你“退卷补侦”,就是把案件退回公安局让他补充侦查;

第三, 公安部门向你们报的材料有没有控告高佩璇以59万元假转让的价值数亿元这个重大犯罪?

王新民在最近给检察院的信访科长打电话,截止到记者采访时还没有得到答复。

“只负责招商引资,不接受受骗投诉”

由于犯罪人高佩璇以诈骗得来的巨款向公安、检察院、沉河区、沈阳市、辽宁省、直到中央的有关部门行贿,致使此案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岁月仍然没有结果。事实上在目前的司法制度之下,外商在中国受骗之后基本上难以讨回公道。

此后,中共人大常委会吴邦国委员长来新加坡访问,薛雪华曾经写信求助,但无任何回音。沈阳市政府招商团也曾来新加坡进行招商,薛雪华与他们见面后便突然病倒,经医院检查说是脑血管破裂。据其丈夫陈尚贤说现在除手指略能活动之外其生命已呈现植物人状态,截至记者采访的时间她仍处于昏迷之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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