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虾:高智晟案密审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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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6日讯】莫少平律师关于高智晟案的情况通报说:

“高智义先生并耿和女士:

……向你们通报我们刚刚了解到的高智晟案的情况:

1、高智晟案已于今天(2006年12月1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说法院已经在三天前公布了开庭的时间、地点等情况)

2、法院为高智晟指定了两名律师,在今天上午庭审时为高智晟辩护;

3、高智晟在今天上午的庭审时承认公诉机关对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

4、国际媒体对高智晟案的“炒作”可能对高智晟的定罪量刑不利。”

(请原谅,我们承诺过不披露上述信息的来源)

如果不懂得赤共的撒谎艺术,就不仅解读不了上面的信息,反而要受其误导遭其耻笑。比如8964,张工将军说:“我绝对保证,我们在天安门广场没有杀一个人。”这是不是真话?绝对真话,但又是绝对的谎话。因为我们关心的是:“你们在北京有没有杀人?”他的答案的实质是:“我们在天安门广场以外杀了很多人,我绝对保证。”这叫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撒谎的艺术,在于聚焦于盲区。现在,我们可以先假定是出庭辩护的两位律师之一私下披露,或者是出庭旁听的中国律师协会的领导受命披露的,所以莫少平的披露也可说是赤共政法委授意间接披露的但只能披露这样的文字。我们来分析上列4条情况的盲区:

盲区1:“法院已经在三天前公布了开庭的时间、地点”,肯定有这回事,但不是“公布”给莫少平的。如果没人去听,就不叫开庭了。如此敏感的大案,纪检委、政法委、610、公安、国安、武警、司法局…这些强力机关都会有代表去旁听,最末一名可能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党组书记。但这些“听众”都首先是党棍,绝对不会对外披露。所以呢,应该是“法院已经在三天前‘私布’了开庭的时间、地点等情况给各个专政机关的,以绝密方式,并要求他们‘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盲区2:“高智晟拒绝请律师为他辩护”;真情是高智晟坚决要求自己辩护–天底下还有哪个律师能比老高对自己更了解?老高没走一步之前,都仔细研究过现存的赤共法律,考虑好了未来辩护的空间。别的律师既不能对中共撕破脸来辩护,也不可能完全了解老高的想法。特别是,老高要把对自己的审判转化为对赤共的审判。那么“法院为高智晟指定了两名律师,在今天上午庭审时为高智晟辩护”–就说明了老高在庭审时丧失了自辩能力–即使事前请好律师也可以当庭决定自己辩护的呀!或者,上庭前喝了迷魂汤?或者,老高被拖出庭露面一下就被拖下去,然后由两位所谓的律师为他辩护。

盲区3:看官注意莫少平通报的2和3的次序是颠倒的!正常的应该是先“承认”或者“否认”,然后再辩护。那么莫少平披露的情况为何是“先辩护、后承认”呢?真情可能是“在今天上午的庭审时,高智晟承认了那些事实–公诉机关凭以指控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但否认这些事实就能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实反共者要比共产党更为精研共产党的法律,更为熟悉法律逻辑。

盲区4:这显然是政法委的意思,“外来势力不要干涉中国内政”,比如一个恶妇一边打小孩一边说“你们别劝我,让我打完了出口气;你们越劝,我打得越凶。”赤共明明白白的说“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哪条法律写了“为反对外来势力干涉中国内政,人民法院对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者的定罪量刑,将与国际媒体的炒作成反比”?假如没有国际媒体的炒作,魏景胜王军涛们的小命早就没了好几回了。

那么从这4条通报,我们可以看出什么呢?先要看到赤共的政法机关的结构。赤共内部由两条线,先是纪检委,对于党员案件实行“预处理”,用于党内摘除;然后是政法委,处理不是党员的案件或者纪检委踢出来的党员案件,用于党外镇压。政法委先布置公安国安610搞定之后,再交给检察院法院走过场,管理律师和监狱的司法局看情况配合。

按照赤共惯例,高智晟案的直接黑手是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永康,他在陕北油田案时与高智晟结下了私仇;高智晟在东营被捕前也是直接向周永康叫板的。周永康是江泽民的铁杆死党,可以下手狠搞,但又不能一手遮天,要向政法委书记罗干汇报。罗干虽然也会同意狠搞高智晟,但又要看看胡锦涛等人的脸色,因为高智晟的案子是将来中国转型的伏笔,也是国际人权贸易的筹码,不能把路走死了。如果高智晟出了危险,中共内部就会有人向国际社会披露是哪位政治局委员的责任,然后这位委员或其家人就难以保全性命。所以,如果周永康还想让自己和家人活下去,就会保证高智晟的安全。

那么,高智晟会面临什么样的考验呢?如果他将成为未来的政治领袖,他必须要经过几年炼狱的过程。中共内部的反动派会恶狠狠的报复摧残民权运动的领袖,以此慑服敢于抗争的民权志士;中共内部潜伏的转型派也不会允许投机分子轻易成为未来转型的领袖,也会下手让囚犯经过生死关、亲情关的考验。所以,我们听到的耿和挨打、格格哭诉的录音,高智晟可能也会听到,这是为了折磨他的灵魂、摧残他的意志。

我们看重高智晟这个案子,是因为他涉及维权运动和反对信仰迫害运动。但是在中共党内来看,高智晟的案子比起陈良宇的案子,要相差几个数量级,因为高智晟不涉及党内的权位厮杀,而党内厮杀才是中共最紧迫最残酷的。所以我想这个案子没有先例,不会轻易判决。这个案子甚至是中共政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可能会以“需要复核部分事实”为理由,几次开庭休庭,以此观测党内外的反应。然后呢,若判五年以下,中共就太没面子了;若判十二年以上,又不具有转折意义了。高智晟毕竟没有涉及暴力、泄密之类的任何理由,但又大规模号召维权抗暴。他是一个“最蠢的律师”,“蠢”到为了天下人的利益而彻底舍弃自己的利益。

在没有牢狱经历的人的眼中,高智晟案轰轰烈烈;但在有过牢狱经历,有过五年以上牢狱经历的人眼中,则是冷冷静静的。人么,都会拿人跟自己比,不奇怪。无论如何,我们都将尊重高智晟先生自己作出的选择,只要有利于格格和天宇的成长。现在,我只相信,上天会安排一条最有利于格格和天宇的路给高智晟。

我猜,他会被判七年,但坐牢时间呢,不会超过两年。@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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