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辉县“吃行”9年吃掉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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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9日讯】(《中国舆论监督网》 特约记者 李不逊)一个县级市人民银行,9年间仅在一家酒店就吃掉200多万元,而且只签单不付款,面对张张已经签单的欠款单据虽然认可,但就是不兑现,对于中国人民银行辉县市支行的所作所为,当地民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称“人民银行辉县市支行”为人民银行辉县市“吃行”。

经营者崔乃丰夫妇向记者反映:1996年12月底,他们夫妻俩双双下岗后,经过多方努力承包了人行辉县支行的银根楼大酒店,并签订了1997年的承包协议,年承包金为12万元。1998年,双方协商后,将本年度的承包金额降为7万元。1999年承包费为15万元。2000年,双方没有签订承包协议。2001年1月20日,双方再度签订承包协议,年承包费为8万元。从2002至2005年,双方一直再没有签承包协议。

崔乃丰夫妇展示给记者的签单欠款条子多达上百张,大致分为三块:一是1997至2000年,马金锋、关金保、杨建东任正副行长期间的签单欠款情况,马金锋行长亲笔签名单据83张,金额733431元;关金保副行长亲笔签名单据71张,金额246527元;杨建东副行长亲笔签名单据74张,金额310328元。二是2002年7月至2005年底,现任行长赵同章和部下的签单欠款额约32多万元(如图一)。三是其它签单欠款约51.5万元。总计约213万元,平均每年吃掉20多万元(如图二)。

今年9月20日上午,该支行召开有前任行长、现任行长和承包人参加的会议,对银行1997年以来在银根楼大酒店消费的所有签单单据进行了辨识,马金锋、关金保、杨建东分别写出了确认自个签单欠款的文字证据。除此,还对承包人崔乃丰夫妇1997至2002年缴纳的承包、租赁费收据做了核实。对于2002至2005年的承包费,因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承包人提出按2001年的承包额8万元交纳,该支行原则同意。现任行长赵同章在会上表示,既然几位老行长都认账了,我也认账。

原人行副行长杨建东的证明

然而,就在会议之后 ,不知何故,该支行行长赵同章却一反常态,先是说多数欠款是前任行长造成的,后又说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遗留问题,并告诫崔乃丰以后不要再来找他。之后,崔乃丰又先后几次找赵行长,赵行长一直以种种理由而推脱、躲避。

由于人民银行辉县市“吃行”长期不予兑现,且欠款数额较大,加之今年初对酒店进行装修花去了20多万,崔乃丰夫妇已无力支撑酒店经营,在装修完毕不久,就被迫关了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是妇孺皆知的道理!人民银行是各商业银行的管理机构,如果所有的银行都像人行辉县支行这样,吃了抹嘴开溜,社会怎么能够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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