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者指中共判高智晟缓刑目的在封嘴

标签:

【大纪元12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于国香港二十三日电)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员王友金表示,根据以往惯例,中国法院不会对“颠覆国家政权”案判处缓刑,法院判维权律师高智晟缓刑五年,目的显然是不让他再“乱说乱动”。

积极参与中国维权活动的北京律师高智晟,昨天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王友金告诉香港“明报”,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缓刑及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当事人不得游行示威、接受境外记者访问,而且要定期向公安部门报到,甚至连会见客人都要知会当局。

他表示,维权活动是依法维护公民权利,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定罪,并以秘密方式审判,违反中国自己的规定。

中国维权人士胡佳对判决结果表示“喜忧参半”,忧的是高智晟无辜获罪,喜的是高智晟可以重获自由,回家与妻儿团聚。他说,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起诉高智晟,是为全面打击维权活动,“杀一儆千”。

胡佳说,话语权是高智晟最有杀伤力的武器,法院判高智晟缓刑五年,就是要他封嘴,“与其把他关在牢里,引起国际谴责,不如把他封杀在家中”。

相关新闻
北京对维权律师高智晟判三年徒刑
高峰:判三缓五,正义和邪恶力量的第一回合对决
张鉴康孙文广指审判高智晟非法
欢迎高智晟出狱  继续敦促立即释放陈光诚和郭飞熊!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