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共治下的社会背景对家庭的影响

张明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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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7日讯】自中共建政以来,以所担任的职务而论,最大的家庭悲剧就应该算刘少奇和王光美了。

出生名门的大家闺秀王光美,起初本准备效仿居里夫人去做一名科学家。可是她偶然充当了昔日由美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三方为制止内战而设的军调部的英文翻译。之后,她投身于共产党,参加革命,并且结识了当时中共第二号人物刘少奇,于1948年在河北省西柏坡中共中央所在地以处女之身嫁给了有过五次婚姻经历的刘副主席。

刘少奇在结识王光美之前,五次婚姻,除第一任夫人何葆贞被国民党杀害外,其她几任夫人或因特殊原因而不能厮守终身,或因感情不合而分道扬镳。自与王光美结合后,刘少奇可谓家庭和睦,夫唱妇随。刘王夫妇二人可以说是相敬如宾地共同生活了近20年。

然而,众所周知的原因导致夫死妇囚。这就是在中共治下的社会背景对家庭的影响最明显的事例。

本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安定,可以对社会的稳定提供一定的保障。反过来,不同的社会背景又可以对家庭造成或好或坏的影响。正所谓“悲欢离合世间情,全是社会总缩影”。好的社会背景可以带来“和家团圆、快乐无比”;坏的社会背景则可以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中国共产党统治大陆后所产生的社会背景是给家庭带来“和家团圆、快乐无比”景观?还是让人们充分见识到“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景象呢?

笔者愿从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1、肉体消灭所造成的家庭悲剧

中共拍摄的电影《停战以后》中有一个情节,就是军调部的国民党方代表李国卿对美方代表费丁说,对付共产党唯一的办法就是肉体消灭。大概这样的情节所表示的是国民党统治当局对共产党的残暴。然而,共产党对他们的政敌所采取的又是什么态度呢?中共建政后的历史证明,他们所采取的方式,恰恰是李国卿向费丁所表示的对付共产党的方式,那就是:肉体消灭。

中共建政后的第二年,即1950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血腥恐怖的“镇压反革命”运动。“镇压”是以五花大绑、背插斩标、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为根本特征。那一年,在中共各级政府所设的刑场上,不知道有多少被中共声称为敌人的人被枪杀。就被杀害的人的范围而言,有曾经在国民党政权中国家机器任职的工作人员,含军人、员警、宪兵;有对共产党政权表示不满的所谓反革命分子;有所谓的特务;有被声称的恶霸地主、反动资本家;有所谓的土匪;有被称为反动道、会、门的宗教界或帮派体系人士。而在这些被杀害的人中间,究竟有多少人会对共产党的政权构成威胁?究竟有多少人真正算是“非杀不足,以平民愤”?恐怕被冤杀之人占了很大的比例。这就是毛泽东当政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初期的所作所为。中国共产党实实在在地使用着李国卿之言,对他们的政敌进行肉体消灭。

这是中共治下最初的社会背景带来的对家庭的影响。在这场全国性的被镇压的“反革命”中,多少家庭的妻子失去了丈夫?多少幼年之孩童失去了父亲?在整个由中共统治的华夏大地上,有多少家庭妻离子散?有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共产党在这一年的作为,与他们在宣传中谴责蒋介石的“4.12”反革命政变中屠杀共产党人的行为有什么两样?

中共建政后,最大规模的对其政敌实行肉体消灭的就是1950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自那以后,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仍然以屠杀的方式任意地对他们不满的人实行肉体消灭。如此所带来的就是在全中国出现一幕幕的家庭悲剧。

2、阶级阵营所促成的家庭破裂

参加中共领导革命的成员中,其原始成分是复杂的。有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知识份子,有背叛富有家庭出生于地主、资本家的子女,有社会各阶层的普通人民,而比例最大的是在中共建政前处于贫穷状况的城市的工人以及农村的农民。这些复杂成分的投身革命者,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实现共产主义聚集在中国共产党旗下。几十年来,也算出生入死、历经艰辛,建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由共产党统治的中国。

这些投身革命的人,有男有女。既然是人,就少不了有七情六欲。为了繁衍后代,就必须建立家庭。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那些来自不同家庭背景的男女在共同的共产主义理想中通过接触产生友谊,发生爱情,最终组成家庭。

除中共所统领的革命队伍内的成员之间建立家庭外,革命队伍之外的人也有同情、支持革命之举的人。这样的人,也有那么一批与革命者产生友谊与爱情,并且最终建立家庭。

在中共建政前,革命的主要事业是要推翻所谓的“三座大山”,具体而言,就是要推翻被中共所声称的国民党反动统治,从而建立以人民当家作主人的新的共和国(建政后的实际情况并非人民当家作主)。所以,在那年头,不论以什么背景组成的家庭,所奔的是相同的目标。故而,或许不会有什么政治原因去导致严重的家庭破裂。

然而,自从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局面就不一样了。

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中共所镇压的人,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昔日投身于革命之人的亲属。有许多身在革命队伍中的共产党官员,获悉甚至眼见其家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却无可奈何。共产党的阶级性抹杀了人类的天性──人性。这种中共建政初出现的阶级阵营,就已经暴露出导致家庭破裂的危机。

而中共治下产生的阶级阵营导致家庭破裂的最严重隐患是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

1952年在农村开展的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将身处农村的人,根据其财产的多少,分别划分成地主、富农、富裕中农、中农、下中农、贫农以及雇农。人,并不是天生下来就拥有财产的。就获得财产而言,所有的家庭都可以说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勤劳持家可以致富,懒惰者可以终身一贫如洗。可是,共产党当政,却偏偏将人类正常存在的竞争机制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给勾画出来。硬是要将那些有着一定财产的人定成地主富农而划入阶级敌人的范围。

如今想起来,假若要按照财产多少来区分何为人民,何为敌人的话,那么,整个共产党的官僚阶层,都应该成为人民的敌人。然而,最为不同的事是,昔日不论是地主富农还是资本家,他们的财产,是经过最初的持家勤俭,然后经过多年的辛勤经营而积累起来的。如今共产党官僚阶层的暴发户,有昔日被称为“有产者”那种获得财产的特征吗?

可是,共产党就在那个时期,硬是在农村人口中划出了那么一批被称为敌人的地主分子、富农分子。他们的这些标签,直到1979年由胡耀邦当中共党魁时才被揭去。在他们被戴上阶级敌人帽子后的27年间,遭受了多少凌辱?历经了多少苦难?有谁能够想像得到?

在人为地制造一大批戴上帽子的敌人后,又有多少已经组合家庭在激烈的阶级斗争观念下走向分离的道路?

1957年,在毛泽东虚伪地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及为共产党执政广开言路的“引蛇出洞”战术下,成千上万爱国忧民的志士,只是坦诚进言,就被戴上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帽子,划入阶级敌人的范围。这样的一大批人,在1979年才获得平反。可是,在长长的22年间,他们遭受了多少屈辱?

本来处于一个风平浪静的和睦家庭,在产生了右派分子后,不论是这个家庭的哪个成员,其整个家庭都会背上政治黑锅。他们能够有安宁的日子可过吗?又有多少家庭在这种状况下,不得不走向分离的道路?

3、政治斗争所导致的家庭争斗

这种由政治斗争所导致的家庭争斗,在中共建政以来的各种政治运动中都有表现,而表现得最为突出的就是那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如今想起来,会使人感到哭笑不得。可是,在当时,却就真是那么回事。在“大义灭亲”之旗下,夫妻反目、子女反叛,为的就是与一切不符合共产党、毛主席理念的任何思想行为划清界限。

不算其他原因,仅从政治斗争这一角度来看,又有多少家庭在文革中走向破裂的道路。

至于在文革中遭受各种迫害而导致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追思起来,那就更令人发指了。

4、城乡差异所引起的婚恋畸形

在中国,曾经对走出农村进入城市的人有这么一个评语,即: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

此番评论,虽言过其实,毕竟从农村出来的人不至于在三年之后就不认爹和娘,可是,确实有那么一点形象化。

农村的人,在中国可以说是生活在最底层。可就有那么些从农村出来的人,他们自己本身就曾经领略过农民的苦难,在环境发生变化后,忘记了自己曾经也是农民,他们从思想上开始轻视农民,并且在以后的行动上,坑害农民。其中之一就表现在对婚恋观念上。

往往有一些曾经在农村中已经有恋爱对象的人,主要表现在男性上,当他们或以参军、或以入学、或以其他方式从家乡走出后,一旦发生身份或地位的变化,就将原来的恋爱物件抛弃。

这种忘本负义之人固然可恶,然而,更可恶的是中共统治大陆后所施行的严格将城市人和乡下人隔离的政策。正是由于这种令人诅咒的政策,才造就了那些“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走出农村的负义之辈。

中共建政不久,实行严格的户籍政策,从开始登记户口的那一天起,身在城市人就成了城市人,他们的子女可以以城市人的身份延续下去。身在农村的人就是农村人,他们的后代从生下来的那天起,就具备着农村人的身份。

中共当局也曾经嚷嚷过要缩小城乡差别,可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城市就是城市,农村就是农村,城乡的差异真可谓天壤之别。城市人吃的粮食、蔬菜,全是农村人生产出来的。没有农村人给城市人提供食品,城市人就得饿死。可就是因为共产党的户籍政策,才造成了一种概念上的城市人“狗眼看人低”(笔者不是指所有的城市人都如此)的局面。歧视乡里人,污辱乡里人,瞧不起乡里人,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国可以叫做比比皆是。

最令人不平之事是,农村的人,成年累月付出艰辛的劳动,他们的劳动报酬却低得令人寒心。昔日在毛泽东的人民公社制度下,每天的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田劳动,只是在年终的时候,才可以将那工分换取少得可怜的钞票。生产粮食的人,没有足够的食品充饥;提供生产布匹原料的,却一个个穿得破衣烂衫。看病,看不起;上学,上不起。贫穷落后与愚昧无知是中国整个农村的根本特征。以中国共产党自己划分的代来看农村,毛泽东作为第一代,糟!邓小平作为第二代,好了几天接着糟!江泽民作为第三代,糟上加糟。如今作为胡锦涛的第四代,是好?是糟?恐怕是布满的干柴会最终得以燃烧!

就是这种由共产党体制所造成的严重的城乡差别,所以才会出现身在农村之人竭力摆脱农民身份的现象存在。

一般来说,农村人若要改变农民身份主要采取下面几种途径。

☆第一种:读书

就整个教育局面来看,农村普遍落后。国家根本就没有在教育问题上对农村有什么投资。因此,农村的师资质量低劣,教学设备简陋。农户没有钱供其子女读书。就算是花了钱进入学校,也难以学到真实知识。

但是,在这种根本落后的教育状况下,农村中,也还会出现一些勤奋好学之辈。也会产生如同凤毛麟角的人物。这些深悟“万类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之理的人,为摆脱泥裹之腿,勤奋学习。从而,能够获得机会以考试的方式进入中等专业学校或大专院校学习。一旦获得成功,他们就丢掉了农村户口,从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下等公民”转变成具有城市户口或者叫做吃商品粮户口的“上等公民”(此论虽似荒唐,实际情况却有目共睹)。

☆第二种:参军

以参军的方式摆脱农民身份的最明显时期是文革期间。那年月,军人最吃香。参军后,如果提干,那就是稳端国家的铁饭碗了(不珍视已获地位而被人抓住辫子进行处理人的除外)。即使没有提干,当了几年兵,复员时也会获得一份工作。

不过,以参军的方式去摆脱农民身份多少有那么一点冒风险。不打仗则罢,打起仗来去充当战争炮灰的人,恰恰是那些穿上军装的农民。如今当兵,有没有文革期间的那种实惠,笔者不得而知。可有一点使人感到不安,就是国家政局稍有动荡之时,军人就又难以避免去当政府当局的牺牲品。特别是人民政府调动人民军队去镇压因人民对当局的不满而出现的骚乱时,那些穿上军装的农民更有可能因人民对政府的愤慨而成为来自民众暴力的牺牲品。“6.4”事件所产生的“共和国卫士”就是这种社会背景所造成的痛失亲子的家庭悲剧。

读书和参军曾经是或者现在仍然是农村人摆脱农民身份的主要途径。

☆第三种:嫁人

这种方式主要是就身在农村的黄花闺女而言。如果她们想摆脱农民的身份的话,可以嫁给城里的人做妻子。这就是所谓的城乡婚姻。在这种城乡婚姻中,由城市嫁往农村的女性,可以说微乎其微。由农村嫁往城市的女性,倒也可以有那么一定的数量。

可是,这种城乡缔结的婚姻,却因中共当局实行的户籍政策给身为“城里人”和“乡里人”组成的家庭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特别令人愤慨的事是子女的户口随母亲,母亲是城里人,子女就是城市户口;母亲是乡里人,子女就是农村户口。而城乡缔结的婚姻,绝大部分是农村的女子嫁给城市的男子。那么婚后所产生的子女,他们就只能随母亲属于农村户口,尽管这种城乡婚姻缔结后的子女出生在城市,他们却是实实在在的乡里人。他们不能与城市户口的小孩享受同等待遇,即使他们在城市成长,他们也受有着城市户口的小孩的歧视。

人,本应是平等的。可是在共产党的各种奇特政策之下,人,就这么变得如此地不平等。

因户籍制度所导致的更荒唐的事情,是对进入城市的农村人的暂住管理办法。夫妻之间,一方是农村人,进入属于自己的家庭后,还得前往派出所报告,得以获得暂住之批准。有的地方,对暂住管理申请者还得收取居住费。确实,在中共治下,人,还不如发情的动物。

对于这种城乡缔结的婚姻,如何解决问题,中共当局有一种恩赐性的政策,叫做“农转非”,也就是将原来的农村户口改变成城市户口。而对于那些希望有可能享受这种政策者,有的叫做望眼欲穿,有的叫做仅悲无欢,有的只得家财外搬。当这种政策享受者最终获得城市户口而变成真正的城市人时,还得对政府这种恩赐深表感激。

而那些城乡婚姻中因常年没有获得城市户口的人所经历的辛酸是永远无法逐一向整个社会倾诉的!

5、家庭出生所发生的莎剧重演

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有个有名的悲剧,叫《罗密欧和茱丽叶》,只因这一对男女恋人之长辈家族昔日是刀兵相见的仇敌,他们就不能因恋而成婚,结果这对痴情的男女双双殉情自杀。

在中国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华夏大地上出现过多少类似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悲剧呢?

中共当局最残忍的手段就是用“阶级性”去抹杀人的“人性”。为体现阶级性,对一个人的家庭出生,简直要查祖宗八代。就连男女之情发展到一定阶段而要准备成婚时,共产党的组织,还得去查男女双方的家庭出生。工人出生的,不能和资本家出生的人缔结姻缘;贫农雇农出生的,不能和地主富农出生的组成家庭;无产阶级出生的就是不能和资产阶级出生的人搅和在一块。有多少有情之人,最后因为家庭出生问题而最终不能成为眷属?在共产党的统治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有情人终成眷属”等等一切出自人性的美好愿望,只能在激烈的阶级斗争观念下,永远望洋兴叹。

在笔者的作品中,出现过这么一对男女,男的叫戴天清,女的叫张玲。戴天清是一个通过参军途径摆脱掉农民身份的人,进城当了公安人员后,就渴望找一个城市女子为妻。这也是由于那种为避免因中共实行的户籍政策所会产生城乡婚姻的烦恼而为。

戴天清进入城市后,作过几年努力,然而在寻偶方面进展不理想。作为戴天清的领导,他所工作的派出所所长主动关心他,将一名在当地送信的邮递员张玲介绍成他的女朋友。两人经接触,可谓情投意和。可当戴天清向领导表示要与张玲结婚时,共产党的组织就对张玲的家庭背景进行调查。悉:张玲之父在中共建政前曾在国民党中任职。

这下子好了,本来做月下老人的所长,在“阶级斗争”观念下,挥起棍棒要打散已经产生爱情的鸳鸯。“人性”,“人性”,有人就有性。当人的感情发展到那一步时,棍棒哪能那么轻易地可以将鸳鸯打散?胆大妄为的戴天清,居然敢于做共产党政策的叛逆,以人性取代阶级性,将人性而产生的性行为用到了派出所的值班室。

在共产党的高压统治下,敢于顽固以“人性”对抗“阶级性”的行为,无异等于以卵击石。可怜戴天清,摆脱了农民身份,结果以他对共产党政策的叛逆行为受到了严重的处分,从而又恢复了农民身份。

在中国,象这样的以家庭出生而影响到婚姻家庭的事例有多少?恐怕是一幕幕莎翁之剧在神州大地的再现吧!

6、境况变迁所欠下的难偿孽债

“美丽的西双版纳留不住我的爸爸,爸爸一个家,妈妈一个家,剩下我自己好象是多余的。”这是大陆以知青故事为背景的电视剧《孽债》的主题歌歌词。

1968年,毛泽东一声“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号令,成千上万的生长在城市的大学、中学“毕业生”打起了背包,走上了上山下乡的道路。而这些被迫从城市走向农村的青年,基本上都处于青春期,人性使他们产生感情,并且在坠入爱河后偷吃人生禁果。结果,就产生了象《孽债》中出现的一代特殊的后代。

“知识青年”这个由毛泽东发明的实质上将被这位暴君利用的一代人从城市驱赶到农村的特殊名词,浸透了多少人的人生辛酸苦涩。

由毛泽东发动的文革,在进行两年后,全国性的大乱使得城市的学生既无继续就读机会,也无就业的场所。使用农村这个广阔的天地去安置无法有下一步着落的青年学生只是毛泽东的“权宜之计”。没有知识青年真正愿意扎根农村。因此,“知青”的身份有着潜在的变数,他们不具备稳定建立家庭的因素。然而,青春的活力又使得男女之间控制不住那种特殊的感情。于是,就出现了性行为,出现了没有结婚手续的后代。等到这种不具备法律关系的“夫妻”各奔前程时,他们产生的后代,就成了一种多余的负担。这是一笔孽债,是一笔共产党统治下特殊年代产生的永远难以偿还的孽债。

知识青年境况的变迁,使得他们不可避免地会重新组合家庭。然而,他们因那段时期特殊感情所产生的私生子,一辈子都难以弥补其心灵深处的创伤。

文革将全国的整个教育体系打乱,做学生的,不能按照正常的渠道依真才实学通过考试的方式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攀登。1966年文革开始后,大学停止招生,使得有志学习者被排斥于大学门外。70年代初期,大学虽恢复招收学生,却不是通过严格的考试程式,而是以推荐的方式在工人、农民、军人中产生工农兵学员。这种形式产生的大学生也使处于恋爱甚至有着婚姻关系的男女出现境况变迁,从而出现因地位变化而出现恋爱以至婚姻破裂的局面。这也是社会背景所造成的对恋爱和婚姻的影响。

邓小平再次复出后,1977年夏开始改革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恢复了高考。这种本来给有志学习的青年带来福音的政策,却反过来对当时处于婚恋状况的曾经失去在大学读书机会的男女青年带来的感情变化。这种境况变迁的社会背景又不知产生了多少婚恋之一幕幕人间悲剧。

出现这种悲剧后,或许,悲剧中的当事人甚至对悲剧的旁观者会发出一系列假设性的感叹。假若整个社会的教育体系不打乱,做学生的能够通过一个又一个台阶的正常考试跨入大学的校园……;假若邓小平不改革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假若……

按照笔者的观点,假若整个社会背景给予人正常的影响;假若做人的遵守做人的道德准则,有些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7、劣质居境所潜在的沦丧道德

中共建政后,一个接一个的狂热政治斗争使得政府当局根本无暇关注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居住环境。不知有多少城市居民常年来由几代人共同居住在一个狭小的房间。

人,不同于动物。在发情期间,动物可以在同类,或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交配。而人,在进行性交媾时,总得要顾忌着“前后左右”。在劣质的居住环境下,即使几代同室,要做那种事情,也无法顾忌家庭成员所存在的闭目而耳闻之窘境。

在这种劣质居住环境下,更有甚者是那些道德败坏之人,不顾天理人伦,做出法律与社会公德所不容的事情。

尾言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应该保持安定,使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良性细胞。而社会,则应该由统治者以民为本,创造一切条件去保持社会的安定,从而使人民安居乐业,如此,才会有真正的“和谐社会”。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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