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严正学《官权毁容案》报导后的“举报材料”

季阳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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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8日讯】《酒宴继续进行!》

丁林超,何许官也?丁林超非公元前秦吏,其乃是共产党21世纪浙江省台州市地方官僚。丁林超恶贯满盈的残暴,由一斑可见官场黑暗的全豹?见严正学先生对《官权毁容案》的披露报道,严正学关注此案,仅在数日之前。而记者接此案的种种举报和投诉、控告,已达10月之久。记者一直为不能揭黑而内疚,被害人杨春红面对的是赤裸裸的反人类凶残之恶官,恶官施暴从不避忌光明,嚣张气焰上达天庭。但严知其一不知其二,现将可圈可点的举报材料公布,由读者评判。

丁林超为台州地方高官,曾为仙居县县长,后为台州市水利局、民政局局长。其明目张胆,在众目睽睽之下气壮如牛地伐杀、毁人容貌,仅因为属下女公务员拒绝和他碰杯敬酒。丁林超贪恋凶残是基于“物化女属下”,吃着碗里的,惦着手捏的。直至鸡犬不宁的血案发生后,一个抗命的女公务员被戳破脸额,在血流如注的挣扎求救声中,丁林超竟仍宣布:“酒宴继续进行!”这是何等的残忍。

早年共产党的“理想”已在权、钱、色汹涌的官场泯灭,衣冠禽兽的铁腕统治是豺狼当道,奸妄凶逞。

丁林超整肃下属手段之残酷,之穷凶极恶,但丁林超的恶行不是空前的,也不是绝后的,所以我们必须共诛之。

《一个水政女监察员的血泪控诉》

我是台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员杨春红,经济师(财政)。受到原局长丁林超出于个人利益和个人目的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的一连串迫害。

起因是财务方面的得罪(当地政府已作过调查),为我潜下了深深的祸根。

(1)、丁林超说:“那我不是对你白好了?”

2003年我妈走的那晚,丁林超执意要用他的专车送我,说一个女人晚上出门不安全……他要让那辆车在临海让我用几天,主动提出我可以要求困难补助。我回绝了“组织”的关心,让小车当晚回了椒江。这下他不高兴了,后来,连组织应当送的花圈也不送了。事后丁林超说:“那我不是对你白好了?”
2003年年度考核,丁林超不让我参加局里统一考核,丁说:“你在河道办工作,我怕有些领导对你有看法,影响你考核结果。不让你参加考核是我做了工作,我是在保护你。你回去后对谁也别说,你自己一个人心里知道就行了”。其实考核合格和不合格的一样要待岗,这是他显示他的威风:他有权,他在这里说了算!

(2)、莫名其妙待岗(受迫害的开始)

待岗的计划主要是针对原局会计郑冬菊,因为她反对发“机关效能奖”和要对往来款进行清理。丁林超说:“我到水利局来,要整八个人!待岗是针对某某某的,杨春红是拉来陪陪的”从此他开始了有计划的整人行动。原水政处长蔡启发的被整,拉开了他整人的序幕,我名列黑名单第三。待岗就待岗吧。我一声没说,和寄纪委《关于维护会计人员名誉制止乱发奖金的请求》的局原主办会计郑冬菊一起去待岗室,安静待岗了。丁林超当着水利厅长的面说:“你臭、你差、你没人要,就是你这样的人下岗!”我知道我“待岗”是丁林超一手策划的。

待岗头一星期,发生了一件意味深长的事。丁林超主动把我叫到局长室“只要你揭发恶赵XX,你过十天半个月就可以复岗”“我还要提拔你”我自然不会昧着良心这样做。丁林超大搞一言堂,实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3)、办公室遭猥亵,继暴力殴打。

在市政府领导的顾问下,2004年10月18日,丁林超终于让我上岗了。但不让我回河道处,把我弃在打字室,连办公桌也没有。二台电脑已有二个打字员,我连打字员也不是。
10月27日,迫不及待的丁林超来到打字室,当面大声说我神经不正常,成了10月28日上午,在办公室遭河道处郑俊杰处长猥亵,继暴力殴打的导火线。不想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我遭强制猥亵,在我躲逃时,他还不放过。追打10米,当场头颈被打红肿,软件组织挫伤(椒江公安分局于10月31日开出0000995号伤势鉴定委托书)。幸亏同事闯进来才没有遭强暴。
下午我向局里打书面报告,要求郑俊杰处长赔礼道歉,局领导内部统一口径,28日下午近五点,人事处长柳崇标、办公室主任李建勇向我宣布处理结果:“关我禁闭!”我愤而向海门派出所报案,请求现场鉴定,寻求公安保护。郑俊杰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在这期间,局里竟向公安提出要内部解决。11月2日在派出所内,武桂荣书记说:多考虑郑处长个人前途,要我把责任扛下来,丁林超亲自作伪证,并派金华斌去公安作伪证。从此,武书记奉丁林超旨意,经常诱哄、威逼我接受了调解。理由:“因你去公安报案,损害了局形象”

2005年1月11日,在市政府领导的主持下,此案终于得到公正处理:郑俊杰调离河道处。

2005年1月13日,在科级干部读书会上丁林超当着全休人员的面说:“对杨春红我还会进行处理,但我会注意方式方法”

(4)、不愿与丁林超敬酒,将我毁容。

真正阴谋开始实施了。2005年2日2在椒江宾馆多功能大厅,丁林超官费设下“鸿门宴”。因我不愿与丁林超敬酒,丁林超就用眼色指使手下,金华斌(工会主席)吼叫着:“你想找死”,挥拳打在我左脸上。我哀叫着,惊恐地向丁林超求饶,丁林超不但不制止,反而笑笑说:“瞧,这两个人打起来了”。金华斌仅“两拳一杯”就让我脸上扎出法医学认定“锐器致伤”的大血口。我遭毁容了,贯穿性伤,右脸面缝了59针,腮腺、咬肌裂伤,(瘢痕伤疤)单线长度达6厘米半。水利局工会主席、党员金华斌用锐器将我毁了容。案发现场近百多人竟不敢为我打110,办公室主任李建勇给公安说“那是杨春红自伤的。”同事不敢到医院来看我,怕受牵连。丁林超开会要大家统一口径“说她自伤”同事不敢讲真话,对于现场只说没看到。

逆来顺受,面对这伙恶官、歹徒的淫威只能忍气吞声?我内心是充满着绝望,是对生活失去希望,对政府失去信心!这是对法制的无奈,对法律的绝望。“不在沉没中灭亡就在沉没中爆发!”

(5)、丁林超以党组的名义诬我是“神经病”。

丁林超的冷酷无情、淫威凶残达到了极致。事后,他就以党组的名义作出了我是神经病的论断。丁林超以回原岗位诱哄我,要我承认有神经病。在局党组中宣布我有神经病。据XXX说:“丁林超自己写了杨春红有神经病的材料,自己盖上了局公章;然后,寄到了台州市委”。假如真有神经病应该由具有法定鉴定部门作出,不是由党组认定。
对丁林超这种流氓诬告,2005年12月7日,我向海门派出所要求出具“神经病鉴定委托书”。派出所张春祥教导说:“你很正常,我们不会给你出这个委托书。谁说你不正常谁出。”在同事的声音里:“你被丁林超整成这样,能活下来,我们都佩服你的坚强!”

(6)、毁容凶手说:“杨春红就是我打的,我就是不会受到任何处分。”

此后,金华斌一直说:“杨春红就是我打的:我就是不会受到任何处分。”为了要回一个法律上的说法,我两次分别向椒江区法院和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市水利局纪检组长武桂荣说:“杨春红告到中院,是我动用关系去中院几次;中院连案子都不给她立,都不受理”中院于2005年11月2日以(2005)台刑立终字第2号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金华斌说“杨春红输了官司;就作凭这张法院判决,我就可以去法院告杨春红,让她别想活!(海门派出所作了笔录)”

(7)、包庇罪恶,刑事证据《监控录像》没有了!

丁林超对人事干部柳崇标说了:“这个人没背景,整她们没事”我逃不掉躲不开,只有向相关部门申诉。公安那张证明上这样写着,意思大致为:2005年2月2日杨春红报案后,2月3日公安去了现场,但宾馆服务员没有告诉他们有监控。等到2月21日轻伤鉴定出来后,2月23日公安才将案子转到刑事案件受理,再到椒江宾馆调取监控,已迅保存时效,监控没有了。
2月2日报案当晚,我明确告知派出所翁国方伤情。后来海门派出所教导张春祥告诉我:“当5:12分你报案时,派出所只是当作治安案件看待。待到你当晚再来报案,说了伤口长度和针数59针时,我们所里马上重视起来。第2天就到了现场作了笔录。”
9月我再去椒江宾馆,负责人(女)告诉我:“我们这里录像保存个3个月,你凭合法手续可以来调。”

翁国方作为初始经办人,从开头“别的地方都有监控,就伤害你的地方没有安装”到后来“监控看不清”“监控别的地方能看清,就你脸具体受伤关键情节录像中看不清,录像没有用。”而据宾馆卫生员说他们的监控比电影还清楚。而监控位置刚好在案发地上方,并且有两只摄像头。凭警察的职业敏感怎么就能没看到?(6月份我向警方提出更换经办人请求,他们同意了。把卢华敏、翁国方更为洪廉、汤春来)。

有关办案机关做出的鉴定竟是“轻伤!”,丁林超以党组的名义做出了我是神经病的论断。司法机关包庇罪恶“将众目睽睽之下的犯罪,将两只电子眼对准的毁容”的刑事证据《监控录像》没有了!办成的结论竟是“自伤”!警方竟用“没人为你作证,我们立不了案!定不了罪!!”来推诿;就算法医鉴定为轻伤(应是重伤),施暴毁容者竟未被拘留过一天!!!接着发生的事情更不可思议,毁容案发生后才半个月,我被传唤,限制人身自由在预审室里。当夜天气严寒,我伤痕未结疤,被冻不断颤抖,我苦苦哀求,仍被冻了近10个小时,熬过五更才放我回家。

我向检察院不断控告、向公安部、省公安厅上访,没有结果。我的“刑事自诉”,法院不予立案。仍官为台州市民政局长的丁林超竟扬言:“如果杨春红再上访一次,我就让黑社会修理了她!”

公民竟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我遭到了如此凶狠残忍的暴力,这伙恶官、歹徒如此嚣张暴虐,无视法律,如此淫威凶残,法律何在,公理何在!!!难道这就是我们的法制社会?我们普通人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何在?

我们强烈要求:严惩毁容凶手!法办幕后指使者!还法制、公理、公道!还法律尊严!
台州市水利局杨春红2005年12月18日

附件(1)“检举证明”

《呼唤党纪和国法希望人间有正义》张贤根(原台州市水利局水文站站长)
我是一位从单位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也是一位高级工程师。我在要此呼唤党纪和国法,希望人间有正义,希望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普通干部群众的人身权利有保障。现在,我以党性和人格写如下检举证明材料。

原台州市水利局局长(现任台州市民政局局长)丁林超,名义上是一位领导干部,实际上是一位滥用职权,专门欺压弱势群众的恶人,他的特长和爱好就是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权力,拉帮结伙,整人和害人。因此,2001年~2003年在仙居当县长期间,每个年度考核,均为全市最差的县长。由于与干部群众关系紧张,2003年下半年被调离仙居县,到台州市水利局任局长。他到水利局后,即将水利局搞成犹如黑社会。在2003底年至2005年5月间的短短2年中,他按插调入亲信(以同乡人为主),排挤异己,扶持重用与黑社会有联系的打手,实施顺其者昌、逆其者亡的高压政策,使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台州市水利局荡然无存,大搞一言堂,弄得上到党组每位成员,下到普通职工,人人自危,只怕大祸临头。

他将副局长赵晓夫视为政敌,于是就将赵的驾驶员陈永灯下放到黄岩山区屿头电站,将赵的同学同乡蔡启发(原水政处处长)免职,将水政支队副队长许建俊免职并调到海边金清新闸,并准备将未入他们伙的水政支队长江华明及经济办主任徐海免职(因2005年丁自己被调走,江与徐才幸免)。借我与他们圈内人的现任台州市水文站站长郭鹏发生争吵之机,对我进行迫害,对我进行行政处分并将我调出我工作了30多年的专业岗位。

更甚者的是,由于会计陈冬菊和河道办杨春红坚持财务原则,没有同意丁林超及其同伙的违规报销,阻碍了他们经济上的违规违法行为,则借2004年4月份考核和聘任上岗之机而停止她俩工作,扣发他们的工资奖金半年之久。陈冬菊被逼抱恨调离,杨春红据理不断抗争,却屡遭侮辱和迫害。

2004年10月18日,杨春红遭到河道处处长郑俊杰耍流氓并殴打,却不对郑进行处分。2005年2月2日在椒江大酒店,在众目睽睽之下,丁林超纵容金华斌毒打杨春红,致使杨春红脸部严重受伤毁容,到医院缝了59针。当时,杨春红被打倒在地,满脸是血,丁林超一边脸上露出奸笑,犹如黑社会上的老大,一边却要大家不要理她,继续喝酒。金华斌则一边打一边骂,以讨好丁林超。而在场的干部职工却无一人敢站出来劝阻,足见市水利局黑暗到了何等地步?这哪里还象共产党的单位?一个二个又哪里还象共产党的干部?人性都已无存,实在令人寒心和可悲。如此严重的打人事件,至今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党纪国法何在?

金华斌,是一位与黑社会有密切联系的人物,是一位比较野蛮的人物,也是一位经济上不干不净的人物。也正是由于他比较野蛮和与黑社会上一些人有密切联系,因此台州市水利局的干部(包括领导)和群众都很怕他。实际上丁林超开始也怕他,于是后来就将他当作打手予以重用,并勾结在一起,无法无天。

早在1997年6月,金华斌要我将他的一位亲戚小孩招工进入我单位,因其学历太低(民办中技)不符合我单位的招工条件,我没有同意接收,他则对我行凶,撕破我的衬衫。事后,局里领导(现任副市长李跃程)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分,他才向我作了赔礼道歉和赔偿。
也正是有97年的事,丁林超调到水利局与金华斌等人结伙后我也注定又要倒霉了。去年10月13日,因我不能忍受丁林超的党羽现任台州市水文站站长郭鹏的辱骂侮辱,与他发生了争吵,丁林超一伙就乘机对我进行迫害,将我行政处分,而对挑起事端的郭鹏却进行庇护,不予处分。对将杨春红打成重伤的凶手金华斌,也可以不处分。相比之下,在丁林超他们的眼里,哪里还有“党纪国法”四字?在他们的眼里,“权”就是法,可以滥用职权,无法无天。因此,在台州市水利局,实际上与社会上的黑社会已无多大区别,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干部职工,难免不遭受欺侮和迫害。

在此,我再次呼唤党纪和国法,希望人间有正义!希望丁林超和金华斌这些坏人能受到党纪国法的处分,希望杨春红和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干部群众的基本权利能得到依法保护。
张贤根2005年12月12日

附件(2)《关于维护会计人员名誉制止乱发奖金的再次请求》(台州市水利局原主办会计郑冬菊)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

首先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我在1月19日寄给纪委《关于维护会计人员名誉制止乱发奖金的请求》的信,党风办已在调查,可水利局丁林超局长打电话给我家人使我压力很大。财政局给我网上回复发效能奖是错误的,可水利局又在工会每月发放1200元(全局每月发7万元,全年要发80多万元资金来源于何处?)。

靠发放奖金“媚下”,对认真执行财经法规的财务人员“打枪”,怎么能够树立良好的风气。例如:台州市供水公司财务总监的主动辞职;我的被迫调离水利局;台州市河道疏浚办公室会计也被待岗,上岗后成为打字员(她是财政专业经济师职称)在2月2日吃年夜饭时被工会主席打伤(法医鉴定为轻伤,因为在脸上已毁容,公安局正在调查中)等事件是否值得思考?像这样的领导怎么会有能力有热情带领群众实现美好的目标。
我相信公理自有人心在,请您在百忙中为我们主持公道,弘扬正气,给基层财务人员一个安全的工作空间。并建议对水利局以及直属单位的收支进行审计,如我工作中有差错也便于整改。谢谢!

台州市水利工程局原主办会计郑冬菊

电话:133058644190576—53927582005年4月22日

附《关于维护会计人员名誉制止乱发奖金的请求》

尊敬的领导:您好!

在这辞旧迎新有大忙时刻,我再来打扰您真的很不好意思。但作为一名多年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对那些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并对财务人员打击报复者,如不说出来,或不通过正常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尊严,要回公道,良心不安哪!特别是2005年经济年度人物颁奖晚会上,李金华审计长的真诚泪水感动了我,给了我写这份材料的勇气,所以我给您提供这份材料,请您为我们作主,给基层财务人员一个安全的空间。请接受我全家对您好最诚挚的祝福:新年快乐、全家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我是郑冬菊,1964年出生,会计学大学学历。原台州市水利局主办会计。是组织的关心,解决了我夫妻分居两地的问题,1998年我从临海调到台州市水利局工作。我从1999年开始担任台州市水利局主办会计以来,严守财务的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期间,我花了相当大的精力将水利局的会计工作从手工记帐制作成了会计电算化流程,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重点加强了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收支两条线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市人大财经工委和市财政局、物价局等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因此即使工作累一些也开心。

2003年1月,时任仙居县长的丁林超同志调到台州市水利局当局长。没几天,台州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李建勇就指令我将预算外资金70多万元划到工会发奖金。我认为: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规定要通过收支两条线来实行,不能乱转(他们就说我太认真,不会做假帐,将我待岗后,现任会计已将资金转入工会发放奖金)。丁林超到水利局后开支非常大,在天台召开的一个小流域治理现场会就用了资金20余万元(一部分用来发放奖金和纪念品等),利用公司资金购买接送车(市政府已规定不准购买接送车),利用水电设计院资金为自己购买局长新车(局里已有8辆小车,但他说李跃程局长和柯昕野局长坐过的车他不坐)。再如人事处长、纪检监察员柳崇标同志请客送礼的一张发票就报销高达5万元,利用往来款收据收培训费等。在年终结算中行政事业支出赤字很大,只有滞留和挪用水利专项资金来抵消赤字,我又提出了反对意见。

2003年4月,丁林超大量物色亲信,为已所用。他和办公室主任李建勇找我谈话,说:党组考虑到你的工作量大,增加一名会计(后来才知道这位同志与丁有特殊关系,是个不懂水利财务的来自临海中国银行的职工),由他做局内帐目,让我负责水利专项资金的管理和防汛专项账户工作,并指导他做好财务工作。我接受组织的安排认真履行会计职责,认真指导他的工作,并及时抵制挪用水利专项资金现象。可谁知:领导别有用心,我精心指导新同志工作成为自己的“掘墓人”,招来下岗之祸。

2004年2月9日台州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设立效能建设奖的通知》的文件(台水办[2004]3号)。《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开始,设立机关效能建设奖,每月每人发600元的效能建设奖,利用往来款收据收咨询费等在工会发奖金600元。我认为:(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了积极实现“三个代表”,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提高政府机关的社会声誉和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政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只有积极响应的义务,而没有以此来巧立名目乱发奖金的权利。(2)正因为如上,所以在政府部门预算以及市里的所有文件都没有设立这个奖项,就是市直其他部门也没有类似的规定。(3)作为一个财务工作者,其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就要求其对单位出现的巧立名目乱发奖金和违反《预算法》、财经纪律现象予以制止。为此,我向领导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可笑的是作为一把手的丁林超不但没有丝毫考虑我的正确建议和意见,反而在局干部读书会等公开的场合经常说我工作太认真,太规范,致使局里的同志们每年收入减少。他的目的就是挑起同志们对我的不满,致使不明真相的同志在考核时向我投反对票。

丁林超为了排斥我,在2004年3月底4月初,乘我还在各县市区检查防汛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时,以水利局的名义设计了局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非领导职位“双向选择”的意见。“双向选择”岗位职数将会计岗位从原来的两人变成一人,出纳和档案管理岗位不选择(她们都已到了退休年龄)。丁林超一边搞所谓的“下放聘任权”,一边又给中层干部施加压力,叫他们不要聘任我。只要略知道情况或看了该文件的人都知道:水利局花这么大的精力搞所谓的“双向选择”,其目的就是把丁林超的个人意图盗用合法的途径来实现,使我落聘成为待岗人员。因为只设一个会计岗位,他不可能把自己的亲信拿掉,叫中层干部们不要聘任我,使我成为现实的待岗。

我在待岗期间,“享受”了常人“难得享受”到的“双规”的待遇:他们命令我在三楼的一个小房间里反思、学习,而这个房间里仅有一张旧桌子、一把椅子、一个只能通过局内部的“监督”内线电话(外线被切断,可能是害怕我在通过电话向上级反映情况吧),我在这个小房间里还要经常受到监视,他们只怕我上班时间要出去告状,生病了也就只能躺到地上休息一下,真是连监狱也不如啊!这样严重地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心身受到极大的伤害,也没有勇气申诉,只相信他能给我上岗的机会。

《水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我作为水利局的工作人员,更应该义无反顾地承担项义务。2004年7月份防汛办主任将我的名字也列入了防汛预案,可是当“云娜”袭击台州,我满腔热情地加入到防汛抗洪的行列时,万万没有想到我的名字临时被去掉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向办公室主任李建勇提出请求:要为大家送茶水。但他说:领导不让你参加抗台。丁林超剥夺了我参加防汛抗洪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对《水法》的践踏,实属知法犯法。

我想不通:难道我认真负责工作,严守财务的法律法规错了吗?我在“云娜”的狂风暴雨中走着,我好迷茫、好伤心、好绝望。为什么李跃程局长(现任仙居县委书记)、柯昕野局长(现任仙居县长)带领的党组能肯定我的工作?为什么台州市人大财经工委和市财政局召开的部门预算编制会议上领导们会表扬我,并且要让同行们向我学习(当计生委、海洋渔业局等会计来局和我探讨预算编制时,丁林超已不让我参与预算编制了)?为什么物价局会评我为全市收费年审先进个人,并发给大红的荣誉证书?为什么同样是在2004年在我取得各种荣誉时候,丁林超将我待岗,剥夺我的工作权力,还将我开刀住院期间的工资扣发后每月仅剩453。26元,10月份只发268元,低保线以下。党的处级干部对我限制人身自由和心理伤害,使我病倒了。而就在我躺在病床上,感觉是雪上加霜时,“领导们”则以考察水利建设为名利用公款到新疆、韩国等地旅游以示庆贺,这是我们共产党的干部先进性的体现吗??
真的是我错了吗?我认为这是丁林超利用“双向选择”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其主要原因有:

(1)我反对他借机关效能建设设立机关效能奖,以及挪用水利专项资金现象,违反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将预算外资金划入工会发奖金(这和私分国有资产有什么区别);
(2)丁林超局长从仙居县长位置调到水利局,其心态不服……从我这儿出气。他还剥夺我参加防汛抗洪的权力和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像这种对会计人员明目张胆地进行打击报复,不但损害了水利部门的形象,也会给认真执行财经法规的人带来巨大的伤害,我一直以为水利局党组会调查清楚,然而一直等到现在仍杳无音信。在无奈又无助的情况下,请求您给我主持公道:

(1)制止借机关效能建设为由,滥发钱财的违法、违规现象长期蔓延。制止滞留和挪用水利专项资金现象。

(2)我身受打击报复迫害,享受到“双规”的待遇,名誉权严重受损,身心健康倍受侵害,精神上受到极大挫伤。责成他予以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

(3)由于我无法忍受其迫害,被迫含泪调离水利局。不但心理伤害极大,又造成夫妻两地分居,生活不便,要求重返水利局的财务岗位,一则可以使我继续监督他的财务问题,二则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4)要求补回被扣的6个月的工资和所有的福利待遇等。

(5)请求组织结水利局以及直属单位的收支进行审计。以上内容的真实性我拿人格来担保,我更期望领导能在百忙中安排一点点的时间与我面谈,我还有更多的问题要反映。

附件(3)《关于丁林超同志一些情况的反映》(台州市水利局一个中层干部)

丁林超同志担任市水利局长仅两年多一些时间,但其对水利事业和水利职工团结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作为一个局长是不称职的,老局长李跃程、柯昕野等同志的精心努力下,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安定团结、振奋向上的良好局面,被丁林超同志破坏殆尽,其山大王式的工作作风,搞得人人自危,心惊肉跳,形成圈内圈外不一样,天台人与非天台人不一样。在此调离之际,我们恳请上级各位领导给予帮助解决和纠正,还我水利局一个良好的精神风貌,给新的领导班子一个良好开局,给全局同志一个公正交待。

一、丁林超同志两年多来从不实行财务公开,其请客送礼、招待费十分惊人。

(1)柯昕野局长在位时,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成立清帐理财小组,每月公布各位领导、每辆车子、各处室的开支,便于群众监督,账目一清两楚,深得群众拥护。但丁林超局长来了后,在财务上,一是不再实行财务公开,人事处长柳崇标同志在中层干部会上多次向其提意见要求财务公开,均遭丁林超的严厉批斥,说:是你管财务的,还是我管财务的(因那里纪委还未规定一把手不能管财务)。二是调用亲信充任会计,为其专门配置车辆,搞特殊化,批发其三顶官帽。因原会计郑冬菊同志,对其的一些不良开支,曾提出疑议,便遭受先调离,后下岗,并多次在不同场合、在长潭水库中层干部读书会上造谣中伤该同志给同志们少发了三千元奖金,以此来造成同志们的误解,使一个每年受市财政局表扬的财务工作者最后被迫调出水利局。同时,河道办财务杨春红同志因对其的费用开支,仅提出要有分管局长的签字,也被丁林超同志玩弄的双向选择而下岗。

(2)请客送礼费用惊人。丁林超同志到水利局仅二年多一点时间,为了答谢亲朋好友,和拉其私人关系,大肆挥霍国家钱财,看望其关押在杭州的朋友(原协作办主任),水利局开支;慰问其好友临海许岳友家属,水利局开支;多次上北京,其中一次同叶建斐秘书长上北京,并在天安门城楼上玩乐,同女管理人员发生纠纷争吵,开支惊人,水利局开支;每星期上杭州看儿子,吃住行送均是水利局开支。被其称为“软黄金”的软中华香烟,更是消费惊人,特别是得悉将要调离,“五一”节前后软中华消费更是惊人。这些费用开支分别在局机关,下属单位设计院、水文站、防汛基地得到报销,其报销发票有的用会议费、餐费来顶销,一叠几万元的餐费发票,仅用经手几百元或千把元的同志签字就能报销,掩盖了其挥霍公款的纪录。辛辛苦苦一年的绝大部分同志,不知道水利局一年的开支是多少,都用到了什么地方。若用在水利事业上,用在招待上下级客人上,我们毫无意见,但在乡村财务都公开的今天,我们的财务公开为什么这么难?

二、大肆调人

丁林超到水利后,水利局并不很缺人,各岗位运转正常,并在其操纵的双向选择下,还下岗了二人。但丁局为了调人,又唱起了在林业局的老一套,说我们水利局同志素质怎么差,能力又怎么弱,到水利局仅半年就开始大量进人,可我们不懂的是丁局为什么偏要大量的天台人?其中二位是天台人,一位还是未毕业的大二学生,一边在登报公开招考一名水政支队工作人员,一边研究将其调入。
可笑的是丁局操作的上挂下派工作中,为了锻炼其在一位天台籍女干部,不管其高达四十七、八岁的芳龄,硬是将其在天台的重要岗位上,拉入市水利局锻炼,并为其专门购置了车辆。

三、拉圈子,辱骂威胁干部。

丁局到水利局后,就对水利局存有严重偏见,在各种场合说水利局的不是,每次开会同志们总是挨训的份,卑诋前任领导,抬高自己,许多事情未经党组集体研究,就已在其圈内通过。今年春节的吃年夜饭前的全局干部会上,公然在会上辱骂同志们“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在春节后的上班第一天全局大会,因其对某一同志有意见,竟在会上威胁全体同志,说其也有亲戚、也有侄儿、也有人的,也要搞回来,好象全局同志都对不住他。

四、制度面前不平等。

违反临海住房购买的两条政策(一是临海有直系亲属,二是原来宿舍)擅自同意其天台籍二同志购买临海临街车库(有施工图纸),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影响极坏。更为严重的是今年春节前的年夜饭上,丁林超同志敬酒过程中发生的流血事件,一女同志脸上被缝了五、六十针之多,惨案现象惨不忍睹,到目前为止,水利局没有作出任何处理决定,派出所在丁林超的干涉下,也迟迟作不出决定,事情发生很快将要半年了,为什么就这么难?
丁局来后是嘴上讲团结,大树正气,可我们为什么越看其越不讲团结,不树正气?一来就同一同志说,你是谁谁的亲戚,不能吃亏;你同谁谁熟悉的,不能吃亏。所以我们说他对同志是无原则的爱,无原则的恨的山大王。

这样一位丁林超,在水利局二年多时间里,我们是看清了,惹不得!林业局同志也看清了,惹不得!打击报复太有水平了,争先进太有水平了,送软中华太有水平了,拉圈子太有水平了……我们不该!总算走了,但我们在想,民政局,你如何是好,但愿我们尊敬的丁局好自为之。也各位尊敬的领导,在百忙中关注水利局,善待水利局,把我们的财务理一理,把我们心中的印象消一消,使全局同志象李跃程、柯昕野局长在水利局时那样,人人心情舒畅,人人精神振奋,为新班子打下一个良好的开局。
台州市水利局一个中层干部

2005.12.6

转自《网路文摘》(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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