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洞:一道后极权时代的政治景观

--感念于高智晟律师的安全

司洞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4月22日讯】在高智晟律师孤胆维权的漫漫征途中,一方面是中共大规模出动暴力机器围追堵截,另一方面是各地异见人士和冤民奋不顾身迎送造访,并有境外媒体的跟踪报导。高律师本人则处乱不惊,嬉笑怒骂,“招摇过市”。

于是一道诡奇的政治景观出现了。

有朋友不禁喟然曰:“高智晟是播种机,高智晟是宣传队。”

事实上作为一个现代公民的高律师正在为众人领承苦难。对此笔者很想矫情地说上几句“感同身受”之类的话,可是我没有这个资格。与诸多同道一样,笔者只顾为高智晟律师、马文都先生的安危担忧。

然而笔者又看到,面对中共形形色色的流氓特工及其花样百出的卑劣暴虐,高律师捍卫了人的尊严,表现出一副百炼成就的悲悯情怀。

至此心下释然:高律师是安全的。

因为这道政治景观是以后极权的方式呈现的。

在后极权主义制度下,统治集团用以控制民众的工具是谎言+恐惧。这个恐惧一般情形下并不表现为绝对的暴力,而是作为暴力的象征潜存于民众的心中。它无所不在,又亦实亦虚,不与你正面为敌,令人难于捉摸。你一旦成为极权整肃的目标,恐惧便如影而至,百般纠缠,挥之不去。你拉开架势想与它决一死战,它又不出场,硬生生把你一个人亮在那里,让你无限尴尬、孤苦,从而心生恐惧--如此这般你便被它俘虏了。(跟踪高律师的特工并不向他亮明身份,也不与他“讨论法律”,甚至被命令不准与高律师交谈。)

在后极权时代,这种恐惧有如黑暗,它在阳光灿烂的公民社会存在的合法依据已遭到解构。它只盘踞在人的心底,显得很脆弱,似乎不堪一击;但如果大众都在内心为它提供一个阴暗的空间,它就会肆意地膨胀、延展,直至汇聚成一个君临天下威力巨大的恶魔。为了巩固自己的地盘,恐惧只好与谎言联姻,二者虚张声势,狐假虎威,狼狈为奸。

后极权主义已丧失了人的精神层面的信仰和道义的支撑,因此后极权统治处处都显得做贼心虚、底气不足。在当下,“有中国特色”的后极权主义闪亮登场:它借助搞经济建设,在塞绝民众的人权诉求、言论自由、道德之境、信仰之门的同时,却单单为人的肉身欲望敞开了大门。人们上了物欲这趟贼船后“骑虎难下”,只得受物质利益的要挟,久而久之就会由被动变为主动的“何乐而不为”。于是,有中国特色的后极权主义用以维持其威权的法宝,除了谎言和恐惧,又多了一个物欲,其统治手段是为欺骗、威胁、利诱。

不过,有中国特色的后极权主义在放逐民众公民意识的同时也消解了统治集团内部成员责任担当的勇气(这样的勇气需要信仰与道义做支撑),它使统治集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而不是责任集团,它使得这个集团中的每一名成员都不会为了集团的利益而去冒险承担个体责任。此外,发达的现代通讯技术成了一股不容忽视的解构后极权制度的力量,它能够把后极权制度惯于遵循的潜规则置放在睽睽众目之下。

于是我们看到,在中共庞大的暴力机器的碾压下,高智晟律师至今仍安然无恙。中共不是不想或不能置高律师于死地,制造一起意外事故、雇用黑社会暗杀或直接让高律师神秘消失对中共来说都是轻而易举的事。但“中共”的淫威只能通过它的成员个体去施发。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共”已是一个空壳,它的每一位成员的 “单兵作战”的力量都被抽空了,或者说它已丧失了独立的自主个体。

为了对付高律师一个人,它就要派出几十上百人的特工队伍,而每一名特工都不敢单独面对高律师,甚至不敢看他的眼睛。中共高层成员中不会有人下这个死令,以免授人以柄,反倒可能冠冕堂皇地作出“要依法办事”之类的批示。而作为具体执行者的中共下层,得不到确凿的、可以抓到手的令牌,是不会主动“下死手”的,谁肯拿自家的大好前程乃至身家性命去做无谓的“牺牲”呢?共特们人人都有自己的小算盘,他们与共党是雇佣关系,如今谁也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中共虽然将高智晟视为“头号敌人”,可是作为个体的共特感觉不到那种敌我关系的紧张,他们看重的是与高律师的“工作关系”。在他们眼里,与其说这是一场对维权律师和异见人士的政治迫害,毋宁说是一趟新鲜刺激的游玩。他们一路上吃得喝得玩得乐得,有人甚至偶或灵光一现,对高律师表现出友善乃至钦敬。

由此看来,中共只能通过无休止的挤压、逼迫而使高律师屈服、疯狂或失去尊严用暴力抗拒,将高律师驱逐出境兴许也是一个他们可以接受的结果。

但是,疲于奔命的共特们那空虚的心灵状态又让人格外担忧。意义和价值的长期缺失对于一个行为着的个体来说是难以忍受的,而施虐或受虐是对抗虚无的有效方式。尤其是在集体情境下,某些过激行为更容易发生。共特与高律师发生过肢体冲撞,竟还扭过马文都先生的脖子,这是施虐的即兴表演;他们不耻以流氓自谓,猥琐地窥视高马二人上厕所,这是自虐的下意识显现。这些行为极具攻击性,杀伤力极大,是高律师面临的最大考验。

然而幸甚幸甚,高律师竟一直以基督徒的悲悯情怀容受着形形色色的中共国安人员,显得那么平静。

正因为如此,高律师获享着安宁。这是神的恩典。

是的,应受惩罚的是犯罪,而不是罪犯。

愿高智晟律师那镇定的目光能祛除笼罩在人们内心的阴霾,降伏控制着人的灵魂的恶魔。如此,共特幸甚,国人幸甚。

荣耀归于上帝!

2006年4月19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诗一首:我们是喝狼奶长大的
韦拓:从下滑到坍塌 国足告别世界杯之路
林一山:被历史选中的上一代香港人
林一山:港人何以为信念从没退后?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