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企业为何选择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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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9日讯】近年来,香港证交所已经成为中国获取国际投资者资金的主要途径。今年5月,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 Ltd.)在香港进行97亿美元的首次公开募股(IPO)。去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刚刚在香港融资92亿美元。大陆企业去年在香港的融资总额达到190亿美元,占据了香港前十大IPO中的9宗。今年晚些时候,中国所谓四大国有银行中规模最大的中国工商银行(Industrial &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也将在香港上市,预计融资额将超过100亿美元。大陆上市企业市值占到香港股市总市值的40%。为什么大陆企业纷纷选择香港作为海外上市的目的地,而不在世界规模最大,最成熟,最透明的资本市场—美国上市呢?这其中也是大有原因的。

2002年8月美国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 Oxley)要求所有美国上市公司遵守严格的会计及披露条例,因此很多海外公司尤其是中国公司对在美国上市退避三舍。该法案实施后,全球最大的10笔IPO中仅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选择在美国进行首次公开募股。2004年,投资者在美国对中国人寿提起集体诉讼,指控该公司隐瞒了上市前的多项会计违规行为。中国人寿正在努力驳回集体诉讼,但本案仍悬而未决。

中国企业不愿意把自己置于美国严格的公司治理监管之下。在这样的背景下,香港成为了大陆公司上市筹资募股的首选之地。与大陆股市相比,香港股市多了几十年的运作监管经验。

但是,香港股市的监管机构不能越过区分香港和中国大陆的那条法律和监管辖区线。这损害了它们有效监控大陆企业是否遵守香港法律法规的能力。而且,双方没有引渡条款,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和执法人员无法向大陆企业的管理人士发出传票,要求他们到港接收质询。同时,大陆证券监管机构也不拥有相关的法律权限,无法帮助香港同行对在香港上市的大陆企业展开调查。例如,不能迫使某人接受质询或冻结银行账户。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Hong Kong Securities & Futures Commission),简称:香港证监会)主席韦奕礼(Martin Wheatley)表示,截至目前,证监会针对香港上市的大陆公司的执法能力仍然很弱。

举例来说,香港上市的欧亚农业(Euro-Asia Agricultural Holdings Ltd.)是一家园艺公司,同时也投资大陆的房地产和主题公园。2002年因主席杨斌被控欺诈而崩盘。杨斌被大陆公安机关以涉嫌经济犯罪而逮捕,经过闭门审讯判处18年监禁。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得不到与该案有关的任何文件,也没有人向他们通报杨斌被起诉的罪名。

亚洲公司治理协会(Asian Corporate Governance Association Ltd.)秘书长艾哲明(Jamie Allen)说,很多香港上市大陆公司的资产都不在香港,董事们也都不在。香港监管机构管不了。这种监管矛盾很难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监管机构如何履行职责,保证投资者的权益呢?

直到目前,中国的银行仍然无法回避内部根深蒂固的欺诈和腐败问题,从中国银行招股说明书《特殊事件》中就可见一斑。这部分提到的“黑龙江事件”是一起银行员工与外部人士合谋,骗取银行大约人民币4.3亿元巨款(合5,360万美元)的案件。这起事件一直持续到去年12月。招股书还提到三起银行经理因贪污腐败被判刑的案件。在列举38项风险因素时,中国银行强调了这类事件还有再次发生的可能。通读了招股书的投资者可能首次得知了该行信贷风险总监董乐明(Lonnie Dounn)已经辞职的消息。去年2月份加入中国银行前,董乐明曾在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效力30年左右。中国银行在招股书提到他的离职,但没有给出任何解释。董乐明也拒绝置评。这不免让人对中银的信贷风险也产生疑问。

有一句话说:世界对中国的了解远远不及中国对世界的了解。由此看来,海外的投资人要想对中国有充分的了解进而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恐怕还需一段时间。

(新唐人财经新闻组综合报导)(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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