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律师协会法律讲座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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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玫艾尔蒙地市报导)台美律师协会年度侨民法律讲座﹐7月30日下午在洛侨中心举办﹐共12位律师﹑分8个场次分别就民众切身相关法律﹐提出说明及解答。会长权昭仪表示﹐这是今年第三度为服务侨民的法律讲座﹐之前曾在橙侨中心、台湾会馆等地举办﹐此次是规模最大﹑范围广并包含许多与侨民相关的知识。

8项不同的主题﹐包括黄子虔、陈立雯主讲“移民法”﹐蔡玟慧主讲“车祸及工伤法”﹐权昭仪、李仁峰主讲“民事诉讼”、吴绍博、吕学铭主讲“成立公司及房地产法”;第二时段由陈兴邦、谢佳筠主讲“遗产规划”、权昭仪主讲“家庭法”﹐王哲恭、张肇凯主讲“刑法”﹐吴志鸿、李仁峰主讲“智慧财产权”。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部分由权昭仪会长及李仁峰律师主讲﹐表示民事诉讼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华人由于生长环境﹑文化背景之不同﹐而忽略接到传票之必需动作“在30天内一定要作书面答复”﹐同时需及时找律师咨询。

在美国若牵涉到民事诉讼事件﹐通常是由原告律师派人送达法院传票﹐一旦被告收到传票﹐首先必需了解其内容﹐并在30天内﹙加州规定﹚向对方律师及法院作书面答复﹐但在找到律师后﹐亦可经由自方律师和对方律师交涉给予时间的宽限。一矣接到传票﹐就有法律义务﹐针对别人提出的主张﹐做出提出或抗告。

原告与被告若无事实争议﹐则很快就可结束﹐不然就需开大庭﹙trial﹚﹐在美国通常95–98%的案子皆不会进入trial﹐因费用实在太贵﹐时间太长﹐如开大庭需证据搜集齐全﹐证词准备﹐录口供﹐在繁忙的法庭安排开审时间等。

开大庭方式分为由12位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和不需陪审团两种﹐人民有权利要求有陪审团来听审事实陈诉及法律问题及主张﹐原告被告双方皆可作同样要求﹐但在婚姻法内则无陪审团﹐其案子由法官做出判决。若不要求有陪审团﹐则案子只由法官一人来决定﹐比较节省费用﹐但判决上就有局限性﹐当事人可和律师商量决定是否需要陪审团。

最后当做出输赢判决时﹐若有赔偿金则需当场付给法官及法庭﹐因此律师建议最好能场外协调和解﹐不然赔偿金将是一笔巨大开支﹐同时﹐此第一审判决﹐虽可在60天内有上诉权﹐但通常法官只检视第一审的资料﹐是否有错误﹐尊重第一审定判决﹐因此可翻案的比例为10:1﹐民事诉讼上诉机律非常少。在上诉期间﹐并不能停止所作判决而制止对付来封房子﹑扣押银行金钱等。因此最好在第一审就能打赢。

智慧财产权

律师吴志鸿说明﹐对美国大型企业而言﹐核心部门必定包括“商标等维护智慧财产权”的小组﹐尤其在全球外包盛行下﹐近年来更加速所谓“积极性攻击的模式与策略”之因应方法﹐以美国国内世界排名前8名的大企业﹐如可口可乐、微软、因特尔、奇异、迪士尼等公司﹐在注重全球化推广与经营策略中﹐早些年已经将几乎超过50%以上的技术性层面较低企业部门﹐外包到中国、韩国、台湾、印度等分公司或其他中小企业﹐同时更进一步提升“技术、商标”等核心竞争力。

就美国前百大公司﹐仅商标部门﹐就有超过100多名员工﹐每天随时注意全球各地相关的公司商标、专利侵权与产品仿冒等问题﹐对于如中国这些“开发中国家”﹐一改以往对仿冒问题的忽视、被动或不熟悉﹐近年来已经转变为积极主动诉讼与控告的模式。

吴志鸿说明﹐以最具知名度的黑果(Black Berry)公司为例﹐中国企图采取研发自有品牌的模式﹐进入与大规模抢夺手提电话的市场﹐成立与采用“红果”(Red Berry)的名称进入这个市场﹐但马上就面临黑果以“有侵权嫌疑”与“造成消费者误解”的理由而控告。

电脑网路的发达﹐全面上网的查询﹐进而使得美国知名大型企业﹐能快速整合相关资源﹐加强商标与专利的攻击力。并与专利局联手﹐一同达到“阻止他国产业竞争对手进入美国或全球垄断性市场;或是以延长诉讼费用与时间﹐有计划性的阻挠对手产品登陆”﹐华裔中小企业应有所注意。

车祸及工伤法

工伤法专家蔡玟慧律师表示﹐在加州规定一定要有工作伤害险。在工作时间地点发生的伤害谓之工作伤害﹐无论是非法移民或黑工﹐雇主一定要负责。工作伤害一般分两种﹐一为如跌到﹑楼梯摔下等明显的伤害﹐一为长期的工作累积造成的伤害﹐如打字等﹐或精神方面的凌虐。雇主在工作伤害上需负责员工医疗费用﹑在伤者不能工作时所损失的薪资﹐一般是用薪水的2/3来计算﹐若为永久性之伤害亦需负责。

由于政府通过工伤法新制去年底甫实施﹐许多规定已大幅改变﹐工伤保险费降低﹐导致对劳工工伤赔偿﹐除了治疗时间被大为缩短﹐指定医师决定权在雇主身上等﹐对劳工不利﹐因此若不幸有工伤的劳工﹐一定要在一年之内处理。

由于今年刚好是新制与旧制交接﹐若告上法庭﹐不论是工伤法庭或是民事法庭﹐希望案主能找到有经验的工伤律师﹐来争取保障最大的权益。

遇到车祸时﹐在法律上保护自己权益﹐需登记对方车牌﹑姓名﹑驾照﹑保险资料等﹐要确实看到这些资料而不是只听对方口述。最好能在现场找到中立证人﹐同时记下此人之住址﹑电话等以备需要时辅助自己。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

遗产规划

谢佳筠﹑陈兴邦律师指出﹐美国主流人士做生前信托非常普遍﹐而华人因文化差异﹐认为事先拟定遗产规划会触楣头﹐但事实上若能做生前信托﹐是对后人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及最有利的保障。不仅是长者需要﹐家有未成年的小孩更需要设立信托﹐若父母遭遇不测﹐小孩会有监护人及生活有人照料及保障。

若是没有事先做生前信托﹑遗产规划﹐家属必需同时面对加州法令及联邦规定,加州法律遗产规定只要遗产超过10万元﹐其后人就必需去法庭认证﹐最后才能拿到父母遗产。法庭认证的律师及执行人的费用很贵﹐例如50万的遗产﹐费用约2万6千元及其他手续费﹐在遗产认证期间大约需要9个月至一年半以上﹐财产还会被冻结;在联邦2006年至2008年规定﹐若是遗产超过200万元以上﹐9个月之内就必需要缴交联邦的遗产税﹐依规定大约缴46-50%﹐因此遗产还没拿到﹐就要先向联邦缴一笔税。很多人若只能等拿到遗产才付﹐届时除了遗产税﹐还要再付出额外的高额罚金及利息。

所以建议﹐最好做一个生前信托﹐遗产不需要去法庭认证﹐而且遗产也不会公开曝光。若是夫妇一起同时做﹐还可以拿到400万元免税额。

刑法

已有9年刑事律师经验的张肇凯说明﹐通常华人最容易会被逮捕的情况有三种:家庭暴力、酒醉驾车、冲突滋事。若是被逮捕﹐首先要保持沉默﹐不要淘淘不绝的“解释”﹐通常警方只会选择对当事人不利的部分来作证词﹐这些证词会成为不利的呈堂证据;并言明要由律师全权处理﹐你有打一通电话的权力﹐此时赶快找亲友代为找到专业的刑法律师﹐必需清楚向对方说明﹐事发地址或位置、警方名字﹑事发原由等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若是警察要求‘look around’一定要拒绝。

王哲恭律师说明﹐警方通常不会直接讲“搜寻”(Search)﹐会用要“查看一下”(look around)﹐此时华人通常不知严重性而答应﹐警方只要案主答应,就会大肆搜索﹐目的通常是要找就对案主不利的证据。所以案主需要求警方出示搜索证件(Warrant)﹐因为警方就是没有搜索证,才会要“查看一下”﹐案主最明智的决定就是拒绝,一切交由律师处理。

王哲恭律师建议﹐若碰到这种事不要惊慌失措﹐一定要慎选专业律师﹐因为“刑法”尺度很大,找到合适的律师,才真正能保障自己应有的权益。

台美律师协会并将于9月16日举行年会暨会长交接,将由周正烜接任。出身律师世家的现任副会长周正烜表示﹐未来一年仍将继续维持讲座的进行﹐以服务侨民﹐并希望组团回台作交流。目前加州律师竞争激烈﹐每年约有一万多名考生报考法庭测试(Bar exam)﹐录取率约占4成﹐因此每年约有4千多名年轻、专业的律师产生﹐欢迎台美律师加入协会阵容。若有兴趣者或了解相关事宜﹐致电会长权昭仪626-287-9908、副会长周正烜626-577-5598。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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