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标准案 车商抗告遭驳回

【大纪元1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方宇维编译)全美汽车制造业对加州政府制订的废气标准提出抗告一案,美国联邦法官石井(Anthony Ishii)于12日驳回汽车制造业的告诉,并表示为减少排放温室气体,加州政府可以制订比联邦政府更严格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
  
根据加州州法,车辆的二氧化碳及温室气体新标准,由州府所属的空气资源委员会于2004年制订-自2009年起,新生产的汽车及轻型卡车,皆需符合该项标准;2016年起生产的车款,燃油效益需增长30%。
  
2004年,汽车制造业、经销商、贸易商联手,对加州政府的新标准提出抗告,理由在于,联邦法高于州法,应以联邦政府制订的燃油标准为主;加州政府的举动,干预了联邦政府的外交政策。
  
法官石井引用九月间佛蒙特州联邦法官的判例,作成了判决。石井在判决书中指出,限制空气污染的目的,在于维护公众健康,制订燃油标准,则是为了节省能源。他表示,尽管加州政府的规定与联邦政府的标准有重叠之处,但并未互相抵触。
  
加州政府虽获得胜诉,却不代表新标准已经生效,加州还需获得联邦环保署的同意,新规定才能付诸实行。
  
然而,环保署自2005年接获加州政府的申请后,一直迟迟未批。环保署曾表示,将于今年年底做出决定。
  
代表加州政府的州检察长布朗表示,全美已有16州已采用、或正考虑采用与加州类似的废气排放标准。他认为,此项判决,已使布什政府成为加州采用新标准的最后障碍。
  
在获悉判决后,原告代表、汽车制造商联盟主席麦柯迪表示,将考虑提出上诉。麦柯迪认为,汽车制造商需要一个全国一致的燃油政策,少数几州制订的政策不具代表性。
  
联邦众议员麦诺尼(Jerry McNerney)对此判决表示欢迎。他表示,加州的新废气标准,将对限制排放温室气体,起到带头的作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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