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民众收入增加 贫富差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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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郑黎多伦多报导】5月3日,由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加拿大的贫富差距正在扩大;同时加国民众2005年的税后平均收入涨幅接近两个百分点,其中亚伯达省的居民收入连续两年夺冠。

*民众税后收入略增

据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加拿大劳工薪资动态调查,2005年加国平均家庭税后收入有少许增长。2005年两人以上家庭年平均税后收入为56,000元,考虑通胀因素后,比2004年增长1.6%,比2004年1.3%的增长率更上一层楼。

2005年,老人和单身的税后收入没有变化。65岁以上老人税后的平均年家庭收入为40,400元。单身税后的平均收入为21,400。14%的人在2005年独居,这个比例比20年前的11%有所增加。独居的老人的收入为21,400元。

据调查数字,2005年低于家庭最低收入标准的比例不变。大约655,000个家庭生活在最低收入标准线以下,占总数的7.4%;有788,000名18岁以下孩童生活在最低收入标准线以下,占全国的11.7%。而1996年,有18.6%,即130万18岁以下儿童生活在最低收入标准线以下。

2005年,有孩子的家庭平均税前收入为72,800元。单身母亲家庭的平均收入为22,200元,与2004年相差无几。

* 加国贫富差距拉大

2005年家庭收入两极分化严重了。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分成平均的五等份,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相差105,400元,比1980年的83,800元高出许多。

2005年,五等份之一的高薪家庭税后收入为128,200元,五等份之一的低薪家庭税后收入22,800元。自1996年以后,高薪家庭的税后收入增长了24%,而其它等份的家庭税后收入增长了18% 。高薪家庭缴付了60%的个人所得税,比1980年的50%有所增加。

同时,联邦政府和省政府的各种津贴帮助平衡高薪家庭和低薪家庭。2005年,平均税前年收入的最高值比最低值多12.8倍。但经过各种津贴,这个数字降到6.9。纳税后,这个数字再降到5.6。

2005年,大约340万人属于低收入,占全部人口的10.8%。2004年,这个比例为11.4%。而1996年则高达15.7%。老年人的低收入比例稳定在6.1%。2005年,有32万儿童生活在低收入单身母亲家庭。这个数字比生活在双亲家庭的孩童多了4倍。但生活在低收入家庭的儿童比例由2004年的40.4%降到33.4%。

*亚省居民收入 全国居冠

亚伯达省民众平均税后收入连续两年夺冠。2005年,亚伯达省年平均税后收入为64,700元,其次是安大略省为61,000元,两省均高于全国56,000元的平均值。2005年,魁省年平均税后收入为50,400元,比前一年增长了3.5%。其它省份的年平均税后收入没有变化。此外,纽芬兰省居民的平均税后收入最低,为43,100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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