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文君:致信胡锦涛要求罢免上海高院院长及公安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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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4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您好

我是上海市市民蔡文君,身份证号码:310105195901291646。我于2008年1月3日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公民普通护照和港澳通行证,但是1月17日出入境管理局给我不予批准书,理由是我是民事案件的被告,但是至今为止没有一个法院向我送达民事诉状,我不理解,我作为法院的民事被告,我不知道,法院不知道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先知道,我建议中央派大批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部前来上海工作,罢免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腾一龙,罢免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吴志明。

此致
祝您身体健康
家丧二条命, 两次被劳教的:蔡文君
2008年1月24日
手机号:13012873376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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