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县委书记贪污 记者遭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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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七日电)因为一篇报导涉及中国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北京“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立案调查,西丰县公安局四日还派出多名警察到北京拘传记者。

北京“中国青年报”今天报导,法制日报主办的“法人”杂志一日刊发朱文娜撰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导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简讯诽谤”案。

朱文娜报导指出,赵俊萍在西丰县拥有两家加油站和一个商场,二零零六年加油站被强制拆除,赵俊萍向上陈情,结果二零零七年当局再指控赵俊萍的商场涉嫌偷税。

正在沈阳治病的赵俊萍激愤下编了一条简讯,发给西丰的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

简讯发出的当天,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参与发简讯的赵俊萍二姐等人逮捕,后来又从北京将赵俊萍抓回西丰。

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西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指赵俊萍为泄愤伙同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已构成诽谤罪。

中国青年报报导指出,今年一月二日“法人”杂志对此案的报导被网路媒体广泛转载,当天西丰县检察院向赵俊萍的姊姊赵俊华下达文书,说有人举报她行贿记者。

赵俊华说:“一月三日零时我被带到县检察院,工作人员问我给记者朱文娜多少钱,我回答自己根本不认识朱文娜,更没有给她钱。工作人员说,不可能,你不给钱记者怎么会大老远地从北京来西丰?”

赵俊华指出:“一名副检察长对我说,我们已经派人到北京抓朱文娜去了。你犯行贿罪,记者犯受贿罪和诽谤罪,到时候一起判。”

一月四日上午,西丰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路、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赶到“法人”杂志,找到杂志总编辑王丰斌进行交涉,并与记者朱文娜见面。

当天下午五时左右,西丰县公安局多名警察来到杂志社,称朱文娜因“诽谤罪”已经立案,要求向朱文娜“了解情况”。西丰县警方出示对朱文娜的“立案通知”及“拘传证”。

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否认立案和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有关,还说:“我们周书记是宽宏大量的人”。指朱文娜采访的报导通篇失实,严重影响西丰的形象,“我们不采取相应措施,是对全县人民不负责任!”

朱文娜对此仅表示:“到西丰采访是我的职务行为,由此引发的问题报社正在处理。我相信组织,个人对此不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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