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一叶:弱弱地问杨佳该死论者几个问题

沧海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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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讯】有些人说杨佳该死。为什么杨佳该死呢?主要的理由有二个,一是杀人偿命,二是杨佳该杀的理由是:杨佳不是完全无辜的,那些被杀的警察可没有打过他,他要是去杀那些打了他的,免他一死还可以说得过去。当然更有些人认为就算是杨佳有精神病或在杀警案发生时正是精神病病发都该杀,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杨佳无需负法律责任。本文不讨论这个。他们只要我们有什么好讨论的。既然他们认为“我杀了杨佳就开心”,我们有什么好讨论的呢?我们只讨论前面二种,杀人偿命;杨佳不是无辜的。

我想知道你们是认为“杀人偿命”所以杨佳一定要以命偿命吗?你的杀人偿命不是犯了故意杀人罪,不是违了法而杀人所以要偿命,而是只要杀了人就一定要偿命。你们最强烈的反驳是:要求那些认为杨佳案要审清楚了、然后用法律来公平审判杨者,“如果你的家人被杀,你就不会说杨佳不应该杀了。”哪怕“你的家人”是杀人放火、奸淫抢掠后被杀的。你们只要你杀了人就要偿命,虽然这背离了中国的“杀人偿命”的真正含意,是犯故意杀人罪才要偿命的。要不然,我无法想像你们在法庭连审都没审时就一直喊杨佳该杀。你们中更有些人以“杨佳撕裂了六个家庭”来证明杨佳该杀,而这比“杀人偿命”更加的可笑。既然是只要杀了人就该杀,那就杀吧!我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真有一个问题,“杀人偿命”总不能叫杨佳自已杀死自己吧!如果杨佳愿意自杀,他早就死了呢!那还有现在这么多事?那还有人要求公开地审?那还要杨母“失踪”?那还需要法院指定律师?……

那谁来杀杨佳呢?这倒真是个问题,“杀人偿命”不管什么理由都要偿命论者啊!来吧,由你来给杨佳行刑,你敢吗?不是小看你,借你十个胆你都不敢。不是说你不敢杀人,而是你不敢用你的理论杀人。用你的理论“杀人偿命”,杀了杨佳后,你自已一定就得偿命,你自己就得抹脖子!不敢、还是敢?有种就大声地喊出来。要不然,就闭上你的嘴,不要喊什么“不管什么理由杀人就一定要偿命”。当然啦,你还是要“杀人偿命”的话,你完全可以自杀以谢天下人。如果你还没有勇气的话,那就找那些你的理论的支持者,叫他们杀了你吧!为你偿命吧,直到找到一位敢于自杀的你的理论支持者。反正,你的理论支持者很多呢,不会连一位都找不到吧!那杀杨佳真是一个大问题。

第二种认为杨佳该杀的理由是:杨佳不是完全无辜的,那些被杀的警察可没有打过他,他要是去杀那些打了他的,免他一死还可以说得过去。杨佳是不是无辜的,看看上海司法机构的一次一次的表演,用你的大脑想一想,我相信只要你的脑子没烧坏,自己会找到答案的。现在不讨论他是不是完全无辜的,只讨论被他杀死的警察没打过他而他杀了,是不是杨佳应该死。

这第二种论调者,就是说谁打了你、欺压了你,你就找谁去,不能去打或去杀没有打你或对你不公正者。你要是打了、违法了,自然要用法来治你。你要是杀了,当然完全也可以用法来治你。法律要你死不是谁要你死,而要是你杀了打你者者、欺压你者,还有一点情有可原,免去一死也说不定。这话看起来对,但事实上不完全对。好比说吧!你打了我,我总不能去打跟你我都不认识的人吧,然后用我打了你做为向法庭求情的理由吧!这是在通常情况下是不成立的。在人类历史上这种做法很多情况是不成立的。

好比说吧!当年日本人侵略中国,从海岛跑到中国来杀人放火,仅一个南京大屠杀,就杀了30多万。从侵占东三省到日本完全战败投降,那么多年,在这些年中,有多少日本人是在法庭定了罪而后才被依法处死的。我没有数字,但我是相信在战场上,在我们抗战中,更多的日本人是在战场上被杀了。对于那些虽然参加了日本部队,乃至在战场上他有份发起冲锋者,是不是也要看看他是否开枪打死人,我们是不是也要用法律讨回公道。我们的抗战英雄、我们的同胞是不是也要经过法律途径去寻求正义?我们的军队是不是在战场上只能对杀了人的日本军人开枪?而对于那些没有杀我同胞者就不能开枪?谁要是子弹不长眼杀了那样的日本军人,他就要上法庭,就应该死。还好我们的同胞们从来就没有这样想过,也从没有奢望过,要是按你们的说法,中国早就亡了,我们认定的英雄有时是用暗杀来消灭日本人的。只要是日本人就杀,只要是为侵略中国服务的就杀,没有中国人认为不对。

我知道你会说杨佳情况完全跟我举的例不同。真的,我不知道有什么不同。难道不是因为侵华是不对、是违反国际法的吗?难道不是因为法律无法惩治侵法者,所以我们中华民族的健儿采用暴力反抗?难道这不是为了追求正义吗?他们不应该杀吗?杀他们错了吗?如果错了,那还有什么是对的?我们的抗战英雄们全都成了杀人犯,全都是罪该万死的,要杀了他们去给侵略者偿命。我无法理解,难道我们要等到他们一个个地杀了我们的同胞,然后用法律来惩罚吗?可是法律在当时有效吗?

是的,法律失效了,所以我们的民族健儿们选择用暴力寻找正义。就如同现在的杨佳寻求正义,哪怕需要用他的生命做代价。

我没有说谎:如果法律有效,如果法律维护正义,一个影响如此巨大的案子,法律会让我们看到杨佳的罪大恶极、他的残暴。可是,我们看到的完全相反。就如同侵华日军在中国,他们无论怎么说我们的抗战英雄是如何地罪大恶极、如何地残杀日本侵略者,我都会说那是我中华的英雄。要是这样的英雄在法庭上更慷慨激昂地怒数着侵略者的罪状,侵略者又哪里敢公开地审诉。

我从不奢望杨佳可以活着,就如同当年我们的中华儿女希望每一位被日军捉到的英雄能够活命。杨佳当然是我们民族的英雄:当我们的民族无法用法律途径寻求正义时,他用鲜血呼唤我们去追求正义,而且以身做则。记住了杨佳是战俘来的。战俘落在了敌手绝不会奢求敌人用法律来审判他的,更不会要求敌人的法律来公开的审判,所以我们看到了他拒绝父亲为他请律事。想想抗日战争中我中华儿女成了日本人的战俘的待遇吧!只有我们把杨佳当做战俘来看,我们才会明白为什么他们不敢公开的审判,杨佳的母亲“失踪”……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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