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归还八岁小孩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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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0日讯】2008年10月23日17时许,江苏省泗洪县青阳镇后陈村二组的八岁小女孩陈佳慧向往常一样走出学校大门,来到等候多时的妈妈身边,妈妈要将她带到本村诊所去看病,因小佳慧这几天喉咙有点发痛。

在诊所,医生初步诊断小佳慧扁桃体肿大,需挂水治疗,当时医生就开了两瓶水进行输液,当水输到一瓶半的时候,小佳慧出现缺氧抽搐等症状,诊所医生和小佳慧母亲立即将小佳慧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室进行抢救,急诊医生只简单检查一下未作任何处理,就将小佳慧转入住院部15楼儿科进一步治疗,当时值班医生说住院部抢救设备不齐全,就采取用手工辅助呼吸器(全自动呼吸器放在五楼备用),医生叫小佳慧父母轮流操作手工呼吸器,从小佳慧入院到生命结束,没有一名医生和护士来操作手工呼吸器,大家想一想,两个普普通通农民能否来操作抢救医疗设备呢?

在抢救到当晚21时许,小佳慧头脑清醒过来,能听懂父母亲说话,想解小便,小佳慧的母亲立即到医生值班室叫医生过来看一下,医生看了一下就把手工呼吸辅助器插管拨出,让她自己呼吸,医生就到值班室睡觉了,没过几分钟,小佳慧就出现了呼吸困难,嘴唇发紫等症状,小佳慧母亲立即将医生叫来,又把呼吸器插上,这样先后医生3次拨掉小佳慧呼吸插管,这难道不是医生治疗失误吗?

至24日早晨4、5时许,小佳慧又出现呼吸困难症状,在医院办公室一个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才将5楼留着备用的全自动呼吸辅助器搬运到15楼来抢救小佳慧,这期间又耽误1个小时左右,这已经是迟到的救命器材了,在8点钟左右,小佳慧走到了生命尽头,痛苦地停止了呼吸,就这样一个鲜活的小生命确在国家二级甲等县人民医院被不负责的医院夺去幼小的生命,医院是何等的残忍,医生的良心到哪里去了,这医院到底是否是国家二级甲等医院,拿人的生命开玩笑,草菅人命。

事件发生后,院方派出了该院医药科科长和保卫科科长来做小佳慧亲属的工作,经县卫生局医药科江科长协调,院方两位代表多次承认在抢救小佳慧过程当中存在失误,并口头承诺给小佳慧亲属3万元精神抚慰金,后陈村诊所代表同意县卫生局领导调解,并已履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26日,县医院院长高开亮很批评了医院方代表并将其召回,令派一位姓李代表来和小佳慧亲属协调,第一句话就说:“高院长不同意支付3万元抚慰金,并且一分钱不给,你们有本事就去上告,就去做鉴定。”这难道是一个国家二级甲等医院院长说出来的话吗?高开亮院长并且是宿迁市政协领导,难道政协领导就不应该考虑小佳慧亲属的痛苦吗?(目前小佳慧遗体还存放在县殡仪馆)

呼吁关心小佳慧的好心人来做一个公平、公正的判断,希望有关领导关心此事,更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来还一个事实真相。@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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