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上书胡温 吁彻底解决“经租房”问题

标签: ,

【大纪元2月29日讯】中国民盟盟员郭泉近日再次上书胡温,为中国数千万的“经租房”维权群体呐喊,要求胡温彻底解决长存50多年的“经租房”问题。公开信长篇详尽论述了“经租房”的来源,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质等诸多方面。这是郭泉先生从去年11月起向胡温写过的第六封公开信。

信中首先表示,虽然胡温没有对他此前的公开信直接回信,但二人以其他方式表达了对其长期研究的“全民福利条件下多党竞选的民主政体”、“企业一次性买断工龄问题”、“复转军人的社会安置问题”、“21世纪中日关系新思维”等问题的高度关注。尤其是“中石油中石化一次性买断工龄问题”和“复转军人的社会安置问题”在发出公开信后一周内,国家有关部门均派出了调查人员深入了解情况。作者对此表示欣慰。

经租房的源起

信中称,在作者长期关注、研究并积极协助的全国4000万人的“经租房”维权群体中,有些已是片瓦无存。而造成他们“片瓦无存”的原因,却是不“以人为本”的专制政策。

信中称,1949年中共刚开始建政时,由于没有参与过国民基础建设的经验,当中共的行政人员和军队大批进驻城市后,城市住房十分紧张。到了1956年,中共政府已经完全无法解决住房短缺这一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了。

于是中共动员全社会力量,希望全国有多余房屋的城市居民将自家超过自家使用面积的房屋拿出来替政府排忧解难,并出台了强制性规定。其设定的改造形式是:由国家统一租赁、统一分配使用和修缮维护超过一定标准的私有出租房屋,再跟房主分享房租。

全国各地广大的爱国居民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纷纷将超过自己使用面积的多余的房产拿出来替政府解决困难。

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全国各城市大量不足改造面积或未出租空关房、代管房,甚至连自住房全部被纳入改造。

随后,中共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其中到1964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经租的房屋不允许继承问题的批复》,确定了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丧失所有权。

作者称,这个批复是极其违法的,而且最荒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直接用批复的方式将人民的财产收归国有,而根本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利益方面的听政会和双方谈判。所以,这个法律文书是完全的“霸王条款”,是赤裸裸地对人民财产的剥夺。

到了1966年,不仅经租房的所有权被中共政府剥夺,文革爆发后,连经租房的定租也全部停发了。甚至,不少房主被从自己的自住房里轰了出去,使不少经租房主流离失所。

“经租房”维权的苦难和坚韧

信中说,50年来,经租房主从来没有办理过这些房屋产权的转移出让手续,他们仍然是其被经租房产的合法业主。一方面,中共政府非法不再发钱给经租房主并且把所有“经租房”全部收为国有,而另一方面,所有“经租房”的业主都继续持有“经租房”的产权证书。

近十年来,全国“经租房”维权老人稍有文化者都写了文章要求政府退回“经租房”。一些老人在临死前,手里都攥着50年代共产党政府颁发的《房产证》。他们临终前,最不能释怀的就是祖宗的家业他们没能保得住。于是,他们中的很多人,在生命的最后几年,拖着风烛残年的身躯,来回进京上访。他们都撑着一口气来争取自己的财产权。他们不屈不挠,他们被抓被关被打,但是他们坚定一条信念,那就是“一定要为祖宗的基业讨个公道”。尽管他们知道,他们会死在这条维权的路上,但是他们坚持为了祖宗的房产而奔走呼号。好在现在他们的第二代、第三代子孙组成全国联动的“经租房”维权群体接过了这一永不放弃的历史接力棒。

信中称,中共政府从1949年以来,就不断地从“制定宪法”到“藐视宪法”,最后发展到“践踏宪法”,伴随着这个过程的是不绝于耳的苍生百姓的哭嚎哀恸。只要我们研究同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共政策,我们就会发现,中共的政策总是凌驾于宪法之上的。而且中共的政策变化之快让人觉得儿戏。

中共数十年的政策游戏

1963年,四清运动爆发。四清运动表现在“经租房”问题上的突出表现是:1963年12月30日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国务院1964年1月13日批转)。这个报告说:“目前,私房改造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有些房主认为房屋由国家经租还没有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仍然属于个人所有,往往以人口增加,自住房不够为理由,要求退还已由国家经租的房屋;或者以生活困难为理由,要求增加定租;有的甚至强收房租,逼迫住户搬家,强占房屋,破坏房屋。这些情况,反映了私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着尖锐的两条道路的斗争”。

中共政府通过这个文件,把房产所有人合法维护私有财产的合法行为,定性为“私房改造中存在的尖锐的两条路线的斗争”。

从此,中国人民谁想要自己的私有房产,谁就是阶级敌人,就是“反攻倒算”,就是“你死我活”的“尖锐的两条道路的斗争”,即“阶级斗争”。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1964年9月18日在批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1964年6月19日〔64〕粤法行字第82号请示时答复:“国家经租房屋的业主实际上已经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业主死后,经租房屋不能允许他的家属继承,但可以继续领取国家给予的固定租金。”

作者称,从以上事件中,我们在看到公民私有财产被逐渐剥夺的过程中,根本看不到宪法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相反,我们只看到中共的政策在践踏宪法。

1966年文革开始。中国进入了剥夺一切私有财产的非正常状态。社会上的私有房地产一律被收归国有。没有任何法律程序,没有任何人敢于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辩护。

红卫兵“革命小将”贴出勒令状,让所有私房主在规定的期限内上交房地产所有权证及房地契等材料,否则格杀勿论。从那时起,经租房主的私有财产所有权被剥夺,私有财产的证据被侵吞。

为了配合“红卫兵”小将的革命行动,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财政贸易和手工业方面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即《中发(1966)507号文》。文中说:公私合营企业应当改为国营企业,资本家的定息一律取消。资方代表一律撤销,资方人员的工作另行安排。关于取消定息,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实行。在未通过前,暂停支付。

根据中发(1966)507号文精神,建设部国家房产管理局把对“资本家的定息一律取消”扩大到了“经租房”业主的头上。

该文件发布后,经租房主收取的定租随即被暂停支付,一直停到现在。

强盗政策仍在执行

信中称,1976年,惨绝人寰、灭绝人性、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在全国人民的苦难声中和血泪控诉下终于结束了。虽然,中共否定了文革,但是,中国共产党只对中共对公民进行的政治迫害进行了“平反”,却对千百万人因为文革而家破人亡、死于非命的经济赔偿闭口不提。

在文革中被收归公有的原私人房产中并未全部返还,包括被经租的部分,迟迟未能得到解决。

更有甚者,文革结束到现在,中共当局还在执行文革对“经租房定租暂停支付”的强盗政策。

文革后,中共为了其统治地位不因为文革而动摇,出台了落实私房政策,部分长期流离失所、沦为无房游民的经租房主得以回到房产所在地,收回自住房屋或部分自住房屋,但政府到今天没有归还被经租的那一部分私房,也没有支付过一分钱的“定租”。

数以亿万平方米的“经租房”被政府捞进了口袋,每年数以百亿、千亿的“经租房租”全部算成了政府的GDP收入。

信中称,不难看出,所谓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将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是公私合营、政策是对民族工商业者实行一包到底的“赎买”政策。这就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内容与范畴。但是,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却把普通市民的生活资料(私有房产)当做“生产资料”进行了残酷无情的“社会主义改造”,剥夺了多达数千万城市居民的私有房产。”

作者感叹道:这样的对人民的整体剥夺,全世界哪个政党作得出?全世界哪个政府作得出?这样的对私有财产的公然侵犯,惟有中国才作了,惟有1949年以后的中国才做了!这不是作孽是什么?还有什么词能比“作孽”更准确的呢?

作者呼吁到,经租房欠账问题,已经落到了现任政府身上,要落实十七大“以人为本”的精神,就必须真正把民生问题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上,经租房问题这个历史欠账更是不能再拖了。爱民亲民,再也不能只停留在嘴上。这么大的一件“政府抢劫”行为,在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是不能假装视而不见的。

信中还表示,除了经租房问题外,一切由于中共政府造成的中国人民的苦难,都必须得到谢罪和赔偿。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继续助中共迫害异议人士 雅虎再被起诉
中国经租房业主要求停止打压归还房产
上海中产阶层的“柔性抗争”
郭泉郑存柱联名起诉雅虎 吁勿屈从中共政府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