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漫游撞到垄断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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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讯】 (本文是新纪元周刊半个月前的一篇大陆焦点新闻。上次听证会没有讨论出结果,目前大陆手机漫游费维持高价没变。)

近来中国大陆四亿多手机用户都在关心同一个话题:即将在一月二十二日举行的听证会,能否取消手机漫游费?若不能取消,降低幅度是多少?当弱势消费者遭遇强势垄断商时,会有怎样一场好戏呢?

主题为“降低手机国内漫游费上限标准”听证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举办,邀请了五位经过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消费者代表,他们将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简称:中国移动)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等提供手机漫游服务的经营公司,一起讨论未来移动电话(大陆俗称为手机)的漫游价格。

中国特色:移动电话移动难

手机漫游费可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收费标准。一般指手机用户离开本地市,在异地使用该手机时所支付的附加费用。漫游费可分为省内漫游费、国内漫游费和国际漫游费。

比如一个在贵州注册的手机用户出差到北京后,每使用一分钟他都要多花0.2元的漫游费,若贵州的朋友依然给他打电话,他在北京接听也得支付更多的长途电话费。漫游费和长途费相加,使异地使用手机的费用增加了三至七倍,很多人承受不起,出差时只好把手机关掉,不打也不接电话。

然而人出门在外是最需要电话通讯的,于是昂贵的手机漫游费成了不少人的心病。很多民工在家乡时还能用得起手机,到了北京打工就不敢再用手机了。其实何止是民工支付不起,连不少人大委员都感叹北京电话贵。

早在二零零五年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高昂的漫游费就成了代表、委员痛斥的焦点话题之一。他们普遍认为漫游费应该取消。一部手机一年的漫游费成本才一分钱,而如今大陆手机每通话一分钟至少收取两毛钱的漫游费,这在全球都是罕见的暴利,难怪中国电信业取得了世界第一的利润率。

目前在世界各国,绝大多数国家没有“漫游费”这个收费项目。很多国家都像美国一样实行“全国全网同价”,即在同一个网络公司里,拨打国内任何地方的手机,都跟拨打本市电话一样的收费标准,没有漫游费,也没有国内长途费。在欧洲,不但没有国内漫游费,连国际漫游结算费也被取消了。

然而在大陆,手机漫游通话费每分钟0.6元,相对于人们的工资收入,这个价格是很高的。以全球通用户为例,广东手机用户在省内或者国内漫游,计费为省内0.5元/分钟,国内为0.6元/分钟,这部分费用无论是打电话还是接电话均要收取。详情见下表。

大陆现行收费标准

本地资费

漫游地资费

基础话费

0.4/分钟(可通过套餐降到0.2/分钟左右)

0.6/分钟

被叫

免费

0.6 / 分钟 + 0.07/6

国内长途主叫

基础话费+0.07/6

0.6 / 分钟 + 0.07/6

IP国内长途主叫

基础话费+0.30/分钟

0.6 / 分钟 + 标准IP 长途资费0.3/分钟

听证方案太复杂

信息产业部为听证会提供了两套方案以供讨论。一是取消每分钟0.2元的漫游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主叫即自己主动拨打的电话,被叫即接听别人打来的电话。不占用长途电路的,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另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即每6秒0.07 元。该方案针对不同的呼叫类型比原先标准下降了13.33%-33.33%。

方案二也是取消每分钟0.2元的漫游费,但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也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此方案新的上限最大下降额度是每分钟1.2元,针对不同的呼叫类型降幅为46.15-80%。

许多用户表示两套方案太复杂,让人弄不明白为什么要把漫游费和长途电话费捆绑在一起。五位消费者代表之一、来自上海的江宪律师表示,得看完收到的一箱材料才能搞懂这两个方案的差别。他表示最关注的还是希望经营公司公布手机漫游费的成本,并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的可能。

也有专家担心,新方案的降价幅度还不如有些地区已经实行的优惠套餐,这可能会让某些地区搭听证会的“顺风车”,使手机费用不降反升。

也有网民指出,成本透明化才是消弭争论最为有力的手段。如果成本为零,听证会就应该对“零”谈琴,为什么政府部门事先设定主题为“降低”漫游费,而不允许人讨论取消漫游费呢?听证是民主博弈,不应只是做“选择题”。围绕价格听证,政府应当成为协调者和组织者,“一手托两家”,而不能一味的“理解运营商”、批评“消费者不可能有宏观视野”。

信息产业部专家也表示,从网络新经济的发展规律看,资讯通信服务不再属于稀缺资源,网络按照科学预测方法建成之后,成本与使用数量无关,即电话开通以后,不论你打不打电话,发生的成本是个常数。因此政府应该引导电信价格策略朝向降低、简单、透明,最后实现功能包月制。而不是引导大家“对抗博弈、斤斤计较、分秒必争,结果只会增加计费成本和交易费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是大陆最大的手机运营商。(Getty Images)


专家:零成本就该零漫游费

阚凯力是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国内知名电信专家。他曾多次在大陆媒体公开呼吁“移动漫游费必须强制性取消”。他从技术角度举例分析了漫游费成本基本为零。比如一个在贵州注册的手机来到北京,通话时就向北京的移动网络要求服务。北京的网络一看不是自己辖区的号码,计算机就自动向贵州的网络询问;而贵州的网络在自动查询后自动回复。此后,在北京漫游的手机就跟北京当地的手机一样运行收费了。等用户离开北京后,北京网络会把该手机在北京的使用情况传送给贵州,作为贵州向用户收取费用的依据。

由此可见,手机建立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在北京(漫游地)和贵州(注册地)之间传送几个由电脑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资讯而已。与高达每分钟二角的漫游费比较,其成本几乎为零,所以漫游费实质是对外地手机的“歧视性收费”。

也有人说,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各省分公司都是独立核算单位,当用户从一省漫游到另一省,增加了结算成本,所以应向用户收取漫游费。阚凯力称这是错误说法。“肉烂了在锅里”,手机公司完全没有理由迫使消费者为其内部管理体制的缺陷“买单”。

也有所谓业内人士解释说,漫游增加了手机在不同基站之间的切换,所以要多收费。阚凯力斥之为“有意偷换概念”。因为移动通信的本质就是“移动”,即使在本地使用,也必须随时在不同基站之间切换。移动通信的交换成本已经完全包含在本地通话费中了,这与不同省市、地区之间的漫游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

阚凯力还解释了漫游费的由来。上世纪九零年代大陆移动通信刚刚起步,东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而且当时使用手机是“大款”富人的象征,于是在明知手机漫游没有成本的情况下,设立了类似于关税性质的“漫游费”,以防止手机的异地使用,保护西部手机公司的收入。

然而近年来大陆手机行业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目前中国移动通信事业已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手机用户数量已超过四亿,手机已成为广大群众的基本通信手段。二零零二年中国移动在全国最后一个地区(西藏)实现了盈利,这表明对西部的保护已没有必要。与此同时,中国移动几年来的税后净利润都高达百分之二十以上,远远高出世界上任何电信运营商,成为了行政垄断保护下的暴利行业。

在此背景下,取消漫游费已成为可能。二零零五年九月信息产业部开始对手机漫游实行“上限管制”政策,准降不准升,并鼓励取消。然而当时国有资产委员会掌管着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这二个特大型国有企业,一心想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大作强”的国资委,根本没把信息产业部的文件当回事。

漫游费:维持垄断暴利的手段

大陆手机的收费标准在全世界也是独一无二的。东部地区发展较快,用户密集,设备利用率高,单位通话成本低,然而东部单位收费标准却远远高于西部,甚至高出好几倍。

有专家指出,既然五年前中国移动在高成本的西藏地区都有盈利,可想而知在类似北京这样低成本、高资费地区的利润会达到何种惊人的程度,而每分钟二角的漫游费,就像“关税”一样起到了隔离市场的作用,使低资费的手机不能在高资费地区长期使用。

由此可见,漫游费的首要作用就是保护了许多地区的高资费。就跟酒店餐厅里卖高价饮料,如果顾客从超市自己买饮料带进饭店喝,饭店就会收取“开瓶费”以保证其利益。对于那些不到外地使用手机的用户来说,取消或降低漫游费也是与他们息息相关的事,因为正是漫游费的存在使当地用户不得不支付昂贵的费用。

目前大陆电信行业虽然有移动、电信、网通、联通、吉通、铁通等几十家企业在竞争,但为手机提供漫游服务的运营商只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家。如果取消漫游费,实质上等于撤除了不同地区之间的壁垒,形成全国性的“自由贸易区”。这样各地都将立即出现本地和外地几十家移动运营商竞争的局面,从而导致高资费地区的手机费必然大幅度降低。这也势必会大大降低中国移动高达百分之二十的暴利,有效扭转其“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

行政垄断:躲在漫游费背后的黑手

也有网友评论说,面对舆论的炮轰,运营商迟迟不肯降价,表面上看是行业垄断,但深挖下去就能看到其背后的真正黑手:有政府保护的“行政垄断”。

与通过市场竞争而形成的经济垄断不同,行政垄断是政府运用各种行政手段建立的垄断,政府机关甚至用某些法规将垄断合法化。比如在手机漫游费的处理中,国资委出台了一系列禁止“价格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政策,使各地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二家公司,成为了异地手机市场的“双寡头”,这两家公司利用价格联盟合伙操纵市场,使高昂的漫游费和高资费“堂而皇之”地站稳了大陆手机市场。

每当有运营商试图推出价格降低、优惠套餐、免收月租乃至单向收费等竞争措施时,往往会遭到主管部门的棒喝。其阻止理由就是扰乱经营秩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行业利润滑坡等。政府部门对行业和部门利益的维护,严重损害了广大人们群众的利益,使垄断者在与消费者的博弈中更加肆无忌惮。

行政垄断常常以“国家经济安全”、“政府监管”、“公共利益”、“国家竞争力”等名义,拒绝开放市场,保护行业垄断者的利益。这时的市场,空有市场的形式,而没有市场的灵魂——即真正属于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垄断企业和消费者看似自由交易,实际是强制消费。如铁路部门强制收取20%的退票费、手机的漫游费,这些都是强制性收费。

不难看出,行政垄断的盛行,不仅破坏了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和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也加剧和强化了政企不分的现象,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也许有人在等待今年八月一日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的执行。酝酿了十三年之久的《反垄断法》终于在去年八月经人大常委表决通过,但有网友预测说,就跟《物权法》一样,它保护的不是老百姓不被强制搬迁的权利,而是那些挖社会墙角的蛀虫们的黑钱。

政府明知成本为零还坚持收取漫游费,这不明摆着政府扶持垄断吗?但这在大陆已见惯不怪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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