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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标准局抽验市售蚕丝被 66.7%成分不符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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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淑芳台北十一日电)吸湿透气、冬暖夏凉的蚕丝被价格不低,但您买的蚕丝被是真的吗?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抽验市售蚕丝被,12件中有8件成分与标示不符,不合格率高达66.7%,甚至有2件标示为纯蚕丝,蚕丝量却不到10%。

蚕丝被具有吸湿透气、可调节体温、不产生静电等特性,冬暖夏凉,虽然售价不低,但一向深受消费者欢迎。不过,标准局抽验发现,市售蚕丝被有很多“夸大”蚕丝成分,标示不实。

标准局日前在中部各县市卖场、寝具店购买12件蚕丝被商品检验,其中10件为中国大陆制,2件未标示产地。

抽检结果显示,12件蚕丝被中,有1件未标示被胎成分,只有3件成分与标示相符,其余8件被胎成分都与标示不符,不合格率高达66.7%,标示不实情况相当严重;其中还有两件标示是纯蚕丝,检测结果蚕丝量分别只有1.4%、4.2%,还以聚酯棉、嫘萦棉、棉等下脚料填充。

标准局副局长王正辉表示,下脚料是指原生工厂废弃不用材料,包括回收蚕丝在内;如果业者使用的是回收蚕丝,依规定就应标明成分是回收蚕丝。

王正辉表示,经济部中部办公室将与地方政府合作,追踪处理标示不符产品、限期改善,违者可处以2万元至20万元,而且可以连续罚。

另外,这次检验结果有4件蚕丝被被胎套含有可迁移性萤光物质,不合格率为33%。

王正辉表示,过敏体质者若接触含有可迁移性萤光物质的商品,可能会出现皮肤过敏;标准局已依消费者保护法,要求业者下架、回收,限期改善或销毁,否则将处以新台币6万元至150万元罚锾。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十一日公布蚕丝被检验结果,抽验贩售的十二件蚕丝被商品,被胎成分标示与被胎纤维成分不符合情况严重,有的蚕丝量甚至不到百分之十,标检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时,应检视中文标示是否完整,被胎深层内部是否均匀铺陈蚕丝等,确保商摽品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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