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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职癌 5月纳职业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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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素卿/台北报导〕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委员会议昨日通过劳保职业病种类表修正,包括皮肤癌等可能由二十一种职场致癌物质引发的十八种职业癌症,预计五一劳动节起,纳入职业病项目。

免门诊、药品、住院负担

未来相关职场的受害劳工,可据此申请职业病给付,一旦获得确认,不但可免门诊、药品、住院等部分负担,请领伤病给付、残废给付时,最多还可多领逾百万元。

台湾劳工团体力争的忧郁症纳入职业病,本次修正并未纳入,但新增“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一项,劳工于工作遭受严重身体伤害后出现相关精神症状者,可申请认定职业病。对于忧郁症未纳入,工殇协会十分不满,认为是官员与医师们“专业霸权”,没有倾听劳工声音,将以行动抗议。

此次纳入的十八种职业癌症以及相关的职场致癌物质,包括电镀工业员工因为暴露在无机镍导致肺癌、鼻癌,或是PVC厂劳工因为处理或暴露于氯乙烯单体而罹患肝血管肉瘤等。

台湾劳委会此次增列的职业性癌症与致癌物质,都是目前国际劳工组织(ILO )已纳入的职业性癌症,且流行病学证据显示,劳工于相关职场发生这些癌症,有超过五成的概率是因为工作场所接触相关物质暴露所致。

劳工罹患疾病后,不论是在一般的健保特约医疗院所,或是职灾伤病诊治中心接受诊疗,都可以提出申请。劳保局会向医疗院所调借病历资料,同时派员访查劳工的职业史、工作内容、性质以及工作时间等,经职业医学科医师审查认定,作为职业病给付的依据。

过去由于职业癌症未纳入职业病表,罹癌劳工想要申请职业病相关给付,得请医师负担举证责任,也因此,自民国九十一年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上路迄今,罹患癌症的劳工获得认定与执业相关者,不过才二十例。

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专员贺光卍表示,职业病种类表十二年没有修订,使得劳工多年来缺乏保障,这项修正只是迟来的“一点点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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