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百名性罪犯住公宅 危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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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黎新纽约报导)根据联邦法﹐性罪犯是不允许居住在公共住宅的﹐因为他们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同时他们也不允许住在有政府津贴的公共住屋。尽管如此﹐根据市议员卓亚(Eric Gioia)的调查﹐超过100名纽约市性罪犯登记居住在公共住宅地址。议员卓亚于4月6日在市政厅外的记者会上宣布调查结果。

调查发现有112个性罪犯在州登记处登记公共住址。其中发现最多的居住在布鲁克林48﹔只发现7个居住在皇后区﹔28在曼哈顿﹔26在布朗克斯以及3个在史坦顿岛。

虽然这次调查比2006年11月的调查结果少﹐但是数目还是超过百个。议员说﹐性罪犯再犯的可能性比一般罪犯高出四倍。他指﹐纽约市民不应该补贴罪犯住在公共住房。

针对调查发痕7b﹐议员促请市机构﹐包括纽约市住房局(New York City Housing Authority)﹔纽约警察局﹔调查局(Department of Investigation)严格执行法令﹐持续跟踪核实性罪犯在州登记处所留下的住址﹐让他们意识到有关当局在紧密追查他们的住处﹐这将警戒他们不要再犯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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