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州儿童汽车座椅新法6/30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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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杨飞编译)据费德里克新闻邮报6月23日报导,年龄介于6岁至8岁的儿童自6月30日起乘车时可能又得坐在儿童汽车座椅(booster seat)上了。

马里兰州的新法令要求儿童在8岁及8岁以下者,搭乘汽车时必须坐在安全座椅或儿童汽车座椅上,但身高在4尺9寸以上或体重达65磅者不受此限制。

因旧法仅适用于6岁以下体重不足40磅者,为强化这个要求,今年5月立法机构修改了该法令,将条件延长至8岁、65磅。

费德里克郡卫生部官员Jacqueline Douge表示欢迎这个可以教育家庭的新法。

她说:“这项修改的法令将可以保护更多的儿童。根据儿童的年龄和体重使用正确的座椅将避免他们在车祸中受伤。”

儿童汽车座椅(booster seat)并非汽车上的永久性座椅,它将孩子的座位提高使得大人的安全带能适当的在孩子身上使用。由大腿到肩膀的安全带系好时应该在身体的低处,也就是从臀部跨过胸部的中间。如果安全带跨过脖子或腹部,儿童在车祸中就容易受伤。

据2005年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的报告,介于2岁到5岁之间的儿童使用成人安全带,发生车祸时其头部严重受伤的概率是坐在安全座椅或儿童汽车座椅者的4倍。

在马州的这项新法令下,不将儿童安置在安全座椅上者将导致$50的罚款,16岁以下不上安全带者将受到$25的罚款。

Nancy Boyd是费德里克纪念医院康复中心(Frederick Memorial Hospital Wellness Center )的护士兼受伤防治协调人。

她表示该新法绝对可以改善儿童的安全。家长可与费德里克纪念医院康复中心预约以检查儿童的安全座椅是否安置适当,或儿童汽车座椅是否调整正确。

Boyd同时介绍说,费德里克纪念医院康复中心也提供儿童安全座椅及儿童汽车座椅的出租计划。去年费郡就有接近100个座椅租借出去。

她仍然有50个没有靠背的免费儿童汽车座椅等待着民众来借用,这50个座椅仅适用于那些有高靠背的椅子或椅子本身提供有适当的头部支撑的汽车。

她强调汽车的安全带通常只适用于一般身高的成年男子,不适用于个子矮小的女性,更不适合儿童使用。

她说:“我们仍然可见到许多4至8岁儿童受伤的例子,他们在不适合坐一般的儿童安全座椅后,却未被安排坐在儿童汽车座椅(booster seat)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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