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阳、王开顺、文甲志:控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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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9日讯】尊敬的司法部长:

我是一名服刑人员,名叫王开顺,贵州省人,今年36岁,犯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原服刑于福建省闽南监狱,于调动现服刑于辽宁省盘锦监狱四监区八分监区,患有严重的胸膜粘连病,在这里服刑将一年的时间,由于这里的医疗条件不许,导致病情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致使病情再度加重,影响改造不说,在这样拖下去,对我的生命已构成威胁,也多次向中队反映了具体的病情,但始终未得到治疗,依然强迫坚持在生产一线参加劳动,我们这么长的刑期,有病得不到治疗,有问题没地方反映,向中队反映了不给解决不说,也不准我们向上一级反映,就是反映了也没有用,我们多次用书信的方式向监狱领导反映情况,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信件又反回到中队,因此中队对我们的行为恨之入骨,并当着中队一百多名同犯的面扬言说,弄死我们他不敢,但绝不给我们的好日子过,随后便对我们采取了行动,以降低考核分、威胁、恐吓、电击等手段来摧残我们的身心打击报复我们,做为中队的领导,队长,他们的职责是引导我们、感化我们、教育我们,可他们却滥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权利,做为一个执法者,他们的行为已违反了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在这里改造是他们说了算,他们对我们已是怀恨在心,我们实在没法,没路可走了,但是我们相信政府,坚信党的政策,无奈之下,我们写信到省局、省司。收到我们的求助信后,也很重视,下来调查,我们也如实的向省局的领导反映了我们的情况,省局的领导听完我们反映的情况后,有什么问题以后可直接向他们反映,并向我们保证绝不会遭到打击报复,省局走后第二天,我们反映情况的同犯(文甲志)就遭到一顿毒打,我们真的不敢想像,省局亲自交待的他们视为耳边风,这不是说明这样的下场随时都会光临到我们身上吗?为此我们时刻都处在心惊胆寒的状态下,可见这样我们还有办法改造吗?是的,做为一名服刑人员我们是有服从的义务,但是我们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护啊,然而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在生活身体都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我们又怎能安心改造呢?我们写信求助的目地只有一个:生活、身体有保障的,改造环境,因为我们的刑期实在是太长了,像目前的这种环境改造根本没有目标,我们看到的只有绝望,确实是太黑暗了,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尊敬的部长请您抽点时间,聆听一下我们的心声:

首先是生活上:
我们根本吃不饱,一星期有一半的时间是吃粗粮,而且不卫生总生病。

医疗条件十分差,我们的健康根本就没有保障,就是有病也得参加劳动,特别是一些具体有较强传染性的疾病,如肺结核、肝病,监狱中队也不采取一些预防的措施,这段时间来接二连三的就去住院,只要听到中队有人又去医院,我们的心里有恐惧到了极点,我们的刑期那么长,食住在一起,传染病怎么说得清楚啊?我们心里是充满了恐惧,最为严重的是中队的队长实施的暴力手段,对我们南方服刑人员特别歧视,殴打、体罚、电击是他们用来处理我们的一惯手段,现在不是主张和谐社会吗?司法不是提倡依法制监吗?文明执法吗?为什么盘锦的执法水平还停留在八、九十年代呢?监狱不是也提倡以感化教育为宗旨的监狱方针吗?本来我们的压力就够大了,在加上他们如此惨无人道的,他们野蛮体罚罪犯的行径,依照监狱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犯罪,如果没有合造的解决,我们该怎么办?

从南方调来,对于我说犹如加刑,十几年的刑期按照目前的减刑条件,每月八、九分,改造没有方向,我们失去了信心,已是陷入了绝望,吃不饱,又在超负荷的劳动,每天上班十几个小时,我们是血肉之躯啊!我们能支持多久?

国家规定的法定劳动时间,基本没有实行过,星期天也没有,这里只知道劳动改造,从来没有上课学习,只看到队长以权代言,以言代法,说话没有尺度、凌强欺弱,拥护有钱的犯人,(月考核10分,都是靠钱所得,少数几个是用来搞形式的)。

尊敬的司法部长,我们反映的情况和求助,希望您能为我们解决和重视,冒昧的打扰您,实在是没办法,恳请体谅我们的为难之处,我们的目地只有一个,有个好的改造环境,恳求调回原服刑的监狱改造,我们的要求可能让您为难,但是我们实在是没办法在这里改造了,我们想说的话实在是太多……。

尊敬的部长,我们占用您宝贵的时间无法弥补,我们竭尽全力依照法律的准则来净化自己的言行,坚信党的政策,不辜负您对我们的关心,我们永记在心,感激不尽。以下几个同犯的名单是中队对我较有针对性。最后祝尊敬的部长身体安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辽宁省盘锦监狱四监区八分监区:张林
李阳
王开顺
文甲志
2008年2月5日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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