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2010财政年度H-1B申请注意事项

张雪梅 律师

【大纪元1月25日讯】关注H-1B申请情况的读者都知道近年来H-1B名额一直短缺并且一年比一年紧张。H-1B名额用一旦用尽,只有下列部分人员可以进行H-1B的申请而不受H-1B名额限制: 已经获得H-1B的人员进行签证延期、改变工作期限、更换雇主、已持H-1B的人申请同时为另一雇主工作的H-1B、或某些特定机构的H-1B(如高等院校等)。而绝大部分新近从学校毕业或第一次找工作的人员都会因为没有名额而无法申请H-1B。对于这些人来讲,尽早递交H-1B申请以取得名额至关重要。虽然现在美国经济极其不景气,H-1B名额是否依然紧张不得而知,申请人仍应做好H-1B名额在移民局开始接收申请的第一天便用尽的准备。移民局从2009年4月1日起开始接收2010财政年度的H-1B申请,现在距此日期还有两个多月,提早计划和准备能够保证尽早递交申请以获得H-1B的名额并且在等待开始工作期间避免出现身份的中断(gap)。以下我将简单讨论2010财政年度H-1B申请的有关情况,供大家在准备H-1B申请时参考。

首先是所有第一次申请H-1B的人员都应当从现在起就积极开始准备,以便2009年4月1日一到马上就递交H-1B申请,占有H-1B名额。根据往年的经验,H-1B名额的使用一年比一年紧张。2005年4月1日移民局开始接受2006财政年度的H-1B申请,同年8月10日H-1B名额(学士学位)即告用尽。2006年4月1日移民局开始接受2007财政年度的H-1B申请,而到2006年5月26日H-1B名额(学士学位)即告用尽。2008财政年度的H-1B名额在移民局2007年4月开始接受申请的第一天用尽,硕士或以上高级学位的H-1B的20,000个名额也在此后一个月内用尽。而2009财政年度更是创下了新的记录,所有2009财政年度H-1B名额在2008年4月移民局开始接受申请的第一周即告全部用尽,包括硕士或以上高级学位的H-1B的20,000个名额。很多符合条件的H-1B申请人从去年就开始等待。虽然目前美国经济出现严重危机,H-1B的申请情况难以预测,申请人仍应做最坏的打算,保证在移民局开始接收H-1B申请的第一天将申请递交移民局。

然而及时递交H-1B申请只是第一步,H-1B申请人还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能够在H-1B正式生效前保持合法身份并避免身份的中断。对很多在美国新近毕业并获得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的H-1B申请人来讲,根据申请人的OPT在2009年10月1日之前或之后到期,可能会存在H-1B正式生效前能否一直保持合法身份的问题。

往年美国毕业的大学生的OPT通常为12个月,另外再加60天的宽限期(grace period)。如果OPT的到期日期距10月1日超过60天,即超出60天的宽限期的范围,那么H-1B申请人必须在OPT到期后60天内离开美国,在境外美国使领馆取得H-1B签证后重新进入美国以H-1B的身份开始工作。美国移民局于2008年4月4日发布公告,公布了有关学生实习期(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或OPT)延期临时规定的最终文本(interim final rule),允许某些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工程和机械方面学位的F-1学生申请实习期延期至29个月,比现行的12个月增加了17个月。规定同时还给那些已经取得名额但其OPT在H-1B生效前过期的H-1B申请人的OPT自动延期直至H-1B生效或H-1B申请审理结束,以先到时间为准。这样OPT学生在H-1B生效前保持身份的问题可望有所缓解。

值得注意的是临时规定特别对什么情况下持OPT的学生构成失掉身份也做出了具体规定。OPT持有者在头12个月的OPT期间累计失业时间超过90天将被视为失去身份,申请了17个月延期的OPT持有者在所有OPT期间累计失业时间超过120天将被视为失去身份。H-1B申请者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设法在美国继续保持合法身份以避免由于H-1B生效前身份中断而产生的出境等待和签证,例如通过进入新的学位等方式继续保持学生身份,或转为配偶家属的身份(例如F-2,H-4 )等。

不是新近在美国毕业的其他人员在美国境内申请H-1B也同样必须在10月1日前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不同的是这些人没有OPT 并且不享受上述的60天宽限期而必须始终保持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即使出现一天身份中断也必须出境签证。在美国境外申请H-1B的申请人必须在境外美国使领馆取得H-1B签证才能以H-1B的身份进入美国。在美国境内的申请人如果由于身份中断问题而必须在境外美国使领馆取得H-1B签证时应当注意在控制美国逾期滞留的时间。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案规定,如果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180天,一但离境三年不得返美;如果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一年,一但离境十年不得返美。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信息介绍,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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