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小虹:由毒奶粉赔偿案看专制政权的特色

付小虹(中国公民自由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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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8日讯】震惊全球的毒奶粉案,受害婴儿达三十万之巨,最近终于由政府制定了赔偿方案。该方案再次彻底暴露了中共专制政权的本质—无法无天。

首先,被害婴儿家长曾委托多个律师团体,在全国多家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所有法院均不受理,说是上级有指示不能受理。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制原则之一是“有法必依”, 而根据中国的现行法规规定,本案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合理的诉讼请求,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至于管辖权,石家庄中院已经起诉三鹿责任人,可附带民事诉讼,同时高院可指定22家奶业所在地法院管辖,相关法院依法都应受理。法院不受理家长索赔案使得这一法制原则又成为空话。

其次,无论案情多复杂,受害婴儿的被损害是实实在在的,况且个人被损害的程度不尽相同。而政府的赔偿方案却只简单地规定了三种情况:死亡,病重患者,普通患者,尤其是普通患者的赔偿金只有区区两千元人民币。根据大陆的医疗费用,两千元人民币连治疗肾结石婴儿的医药费都不够支付,况且家长带着婴儿四处求医,其交通,住宿,误工,护理等等,仅用两千元来打发,显失公平。

第三,本案属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当被害婴儿家长聘请的律师在三鹿集团负责人被开庭审理时要求旁听,并请求赔偿时也遭拒,现在受害人只能完全接受由政府制定的简单划一的赔偿方案,既不能上诉,又不可申诉,连发出声音的机会也没有。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赔偿案的原告人的诉讼地位,不论被告的地位多高,权利多大,诉讼地位都是平等的,而原告人对于自己的权益被非法侵害,完全有权提出自己的合理赔偿请求。现在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被完全剥夺。

第四,本案的被告是谁?在损害赔偿案中,中国现行法律有个基本原则—过错原则,这也是普世原则。受毒奶粉侵害的婴儿宝宝大都是中国一胎化政策的产物:独生子女,他们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而他们长期使用的都是“中国质监局”确保的免检优质产品,善良的中国老百姓原以为可以高枕无忧,放心大胆地喝,岂知那数亿千万计的可怜宝宝们天天喝的竟是毒奶粉,有的被悄然夺去了生命,几十万宝宝喝成肾结石,苦于不能说话,疼得整天哭个不停。荒唐的是那些顶着国家免检的优质奶粉的光环的都是毒品,长期毒害着数以千万级的小宝宝。本案谁之过?谁之罪?难道仅仅是22家企业吗?不!其实这万恶之源就是中共的专制政权。

长期以来,中共为了让国有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竟不负责任地给它们冠以“优质”,“免检”的称号,而对大量的所谓优质产品既不监管又不检测,制定的检测制度也形同虚设,以致发生国家优质免检产品=毒品这样震惊世界的荒唐案。因此,本案的被告不仅仅是三聚氰胺的制造者,也不仅仅是奶农和22家奶品企业,中国质检总局和中共政府都应被列为被告,在赔偿案中承担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更有甚者,事件发展到严重时,连新西兰总理都已知道,并一再通过外交照会通知三鹿企业,石家庄和中国政府重视并查处。而为了奥运,各级政府故意隐瞒不报不查达数月之久,导致多名小宝宝病重不治而身亡。这都是政府参与了犯罪。难怪中共最高层为了不使自己成为被告,任意践踏法律,继续愚弄百姓,并下令全国所有法院对毒奶粉索赔案一律不予受理,以逃避责任。

因此,中国毒奶粉这一史无前例的惊天大案,从发生,发展到草草结案,都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共专制政权病入膏肓的必然结果。毒奶案的不公平赔偿方案现由政府公布并强迫老百姓接受,可以预见不久又将造就数以万计的浩浩荡荡的维权上访大军。试问:人民还能容忍多久?

付小虹(前中国维权律师)
2009年1月5日于纽约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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