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作祟 印度贱民看表演惹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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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传信新德里4日专电)据警方表示,印度北部比哈省(Bihar)一名社会地位低下的“贱民”青年,因为在别人婚礼中端坐椅子上观看歌舞表演,却遭地位较高的高种姓群众开枪击毙。

警方今天表示,距离比哈省首府巴特纳(Patna)约80公里沙兰(Saran)地区的沙兰普(Salempur)村,20多岁的青年曼吉(H. K. Manjhi),日前因触犯印度社会至今仍存在的“种姓制度”禁忌,遭枪杀丧命。

印度传统种姓制度把人分为四大阶级:最高阶“婆罗门”相当于祭司、学者;“刹帝利”相当君主、军人;第三等“吠舍”泛指商人、工人;第四等“首陀罗”就是奴隶和不同种姓通婚生下的子女。

在四大阶级之外,还有一种社会地位最低下的“贱民”,又称“不可接触者”,被视同痳疯病人,不得接近上等种姓,必须远离上等种姓活动场合,也不得与上等种姓同起同坐,只能从事厕所扒粪、清理水沟和垃圾等低贱工作。

虽然印度独立至今62年,宪法赋予人人平等地位,教育逐渐普及,贱民子女奋发向上,也出现若干政治领袖,例如现任国会下院女议长库玛(Meira Kumar)就是出身贱民家庭,但在社会角落里,仍不时发生贱民遭凌迟杀害事件。

据警方引述目击者的话说,曼吉坐在椅上观看婚礼歌舞表演时,在场的高种姓群众质问他的姓名,试图从姓氏中确认曼吉的身份,曼吉知道隐瞒不住,只得坦承自己是“贱民”,未料立即遭来杀身之祸。

据地方人士表示,曼吉的姓氏“Manjhi”属于一支因贫穷而以抓鼠为食的穆沙哈(Musahar)族人所有。

曼吉遇害后,婚礼草草结束,宾客溜之大吉,但同村其他“贱民”数百人,昨天上午得知消息后,集体示威抗议,要求警方逮捕行凶者。

据沙兰地区副警长辛赫(S. Singh)表示,警方也是在贱民群众示威后才知发生命案。他表示,警方已依据保护低种姓人的“防止暴力法”展开调查,但至今尚未逮捕任何涉案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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