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洗黑钱 港府展开次轮立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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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真香港报道)香港政府打算明年就打击洗黑钱立法,昨日(星期一)正式展开第二轮立法建议咨询,为期两个月。当局并建议,货币兑换交易的门槛,由8千元改为12万元。

为期三个月的首轮咨询结束后,港府星期一发出就打击洗黑钱立法的第二轮咨询建议书。详细立法建议包括:须遵行建议法例的要求的金融机构,以及其个别的相关监管当局,以监管金融机构的合规情况;金融机构就客户查证及备存记录措施责任;有关当局在监督金融机构遵行合规情况可行使的权力;有关当局就金融机构或高级人员违反责任,可施加的监管罚则;成立独立上诉审裁处,以覆检有关当局施加监管罚则;以及有关汇款代理人和货币兑换商发牌制度的详情。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何宗基称,由于考虑到换钱不等于洗黑钱,以及减低业界忧虑,把货币兑换交易的门槛由现时8千元改为12万元。他解释说,大幅增加找换金额是根据最新的国际要求,换钱最高金额可达致1万5千元美元或殴罗,换成港币就等于12万。他强调作出这一政策大幅度调整是基于风险为本的考虑。“高风险的,找换点或者银行我们要着手处理查证的要求,这些风险低的,我们同意在国际要求都同意之下,我们都尽量放宽了。”

对大陆贪官洗黑钱 缺监管措施

当局又建议,只有明知或意图诈骗而违反法定责任的人才属犯罪;并建议风险较低时,金融机构可获准简化客户查证措施。

对于外国政要在香港洗黑钱,港府称会按照国际标准,交由金融机构高层审核后才能开设户口,但针对大陆贪官到香港洗黑钱事宜,当局就表示没有特别的监管措施,但会一视同仁。何宗基说﹕“其他不是外国政要的人物,等于任何人,那就看看这个数额多大,查证的要求就根据这个数额是否需要做个查证,另外就是看这些客户属于什么风险。”

新一轮咨询将在明年2月6日结束,港府预计将在明年第二季度向立法会正式提交条例草案审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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