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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衣回收车涉违法 台市府:依道路条例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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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俊谚台北13日电)台北市议员今天指出,服饰及资源回收业者设置违法的“旧衣回收车”不但占用道路,且转卖旧衣牟利恐涉诈欺之嫌。北市府表示,目前依道路条例进行裁罚,但会再厘清权责单位。

台北市议员林奕华表示,“旧衣回收车”不但长期占用市区停车位,且北市环保局数据显示,竟有近7成为服饰批发或资源回收业者所有,但却在车体标上“移动式示范回收车”或“慈善心”等字眼,骗取民众的爱心,再将募得的旧衣转卖牟利。

市议员阙枚莎则说,社福团体依法申请设置旧衣回收箱,须取得市府局同意及会勘等繁琐程序,去年度合法社福团体透过旧衣回收收入达新台币1500万元,这些黑心业者的行径,恐影响他们的收入。

市议员陈㛤辉也指出,回收车业者转卖牟利恐已涉嫌诈欺、侵占等罪,并希望税捐处能对这些业者的违法获利程度进行了解。

北市监理处科长郑伟绮表示,这些旧衣回收车一开始在车体上标明机构名称、联络方式及旧衣回收或慈善等字眼,符合“游动广告车辆”违停的定义,因此开出劝导单,然而真正要进行取缔时,却发现业者已将相关标示去掉,遂又不符合原先游动车辆定义,因此委请法规会作出解释。

她说,市府决定先依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针对业者利用路旁停车并营业,进行裁罚与拖吊,不过未来如何更有效避免,还需厘清权责单位和责任划分。

环保局记者会后补充表示,环保局仅允许社福团体设置旧衣回收“箱”,因此旧衣回收“车”都属违法。至于诈欺部分,由于必须由被害人提出告诉才成立,加上法律程序时间较久,为了争取时效,市府才先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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