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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中推广教育 冲击高教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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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邱燕玲、胡清晖/台北报导〕台湾立法院法制局近日提出“大学赴大陆地区办理推广教育相关问题之研析”报告,提出六大质疑,并提醒教育当局应为自己的高等教育把关,对大学在中国大陆地区办理推广教育应严格审查,办学不佳、招生不足的大学,严禁以在中国办理推广教育的方式招收中国学员,“避免败坏台湾高等教育教学的品质”。

台湾立院法制局提六大质疑

台湾教育部高教司长何卓飞则指出,大学举办没有学位的推广教育学分班,原则上是由各大学自主,目前台湾大专院校在中国招收推广教育,对象限定为台商。他强调,如果未来采认中国学历,台湾的大学才能到对岸招陆生,届时会严格把关,各大学也必须要向教育部呈报在中国招收的推广教育名额。

台湾教部:目前对象限台商

台湾法制局的六大质疑包括“不易招收在职学员”、“招收学分班学员有身份、学历的限制,但无筛选机制”、“学分班学员转成正式学生时,名额是否在陆生来台总量管制一千个名额之内,有无排挤效应”、“学分班由该校专任教师授课,有实际困难”、“聘请大陆高校教师教授推广教育学分班,资格如何审查”、“使用大陆场所、设备,增加成本支出,财务效益有限”。

吁台湾政府为高等教育把关

台湾台湾法制局指出,依现行法令,中国人民无法就读,若未来修法,中国人民是否缴交学分费即可就读?报名人数不足是否全额录取?人数太多又如何选择?某些招生不足的大学校院可能想以在中国推广教育学分班的学员,经转学及入学考试成为正式学生。

法制局质疑,这些学分班学员转成正式学生时,是否在陆生来台总量管制一千个名额之内?若在名额内,冲击正常管道来台升学的名额,若是外加名额,未经正常管道申请也不公平。

质疑间接承认中国学历

此外,该校专任教师在台湾教授基本时数后,要再到中国授课,有意愿者恐不多,推广部还须增加交通、住宿支出,不符营收原则;虽可聘请中国教师,但资格如何审查?甚至“由中国高校教师教授的课程,也可承认给学员修读的学分,是否等于间接承认中国大陆学历?”

法制局强调,陆生来台及中国学历采认尚未定案,大学推广教育实施办法却已开放,产生一些矛盾观念与不符实际运作情形,马政府在政策与法制作业上应相互配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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