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日訊】自稱“江南草藥王”的草藥醫生來春榮不久前在成都掀起了一場“征婚風波”,頃刻間成為“風云人物”,近日他又在廣州陷入一場官司:因為33集電視劇《草藥王傳奇》与廣東電視台電視劇制作中心發生糾紛,廣東電視台電視劇制作中心已經將來春榮訴至法庭。2000年12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一紙傳票交給來春榮,此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富翁”征婚牽動芳心無數
据廣州日報報道,來春榮是杭州一個草藥醫生,今年49歲,一本長篇報告文學《江南草藥王》讓他名揚四方。1999年12月初,他在四川成都的征婚舉動,受到了各地新聞媒体的廣泛關注。成都某報曾以《“億万富翁”征婚云遮霧繞》為標題,稱“富翁”征婚牽動芳心無數。當時一家報紙載文說:“盡管成為‘億万富翁夫人’的可能性如同買彩票中大獎一樣,但眾多蓉城靚女仍欲一博。一位年僅22歲的姑娘說,盡管來春榮的年齡比她爸爸還大,可是她認為“年齡不是問題”。
据報道說,征婚的第一天,各式各樣的應征者紛至沓來,有說四川話的,也有說普通話的;有毛遂自荐的,也有代朋友或女儿應征的。而且應征者的文化程度大多在大專以上。另有一些“准應征者”打進熱線先不提應征的事,而是小心翼翼、拐彎抹角地問:“來春榮是不是有億万資產?”“他說他在上海等地有別墅,那在成都有沒有?能不能先去看看?”應征者中只有一位代表女儿應征的中年婦女提了這樣一個問題:“他到底有沒有老婆?他真的是离了婚了嗎?”
就在眾多蓉城靚女爭相應征“億万富翁夫人”之際,一位自稱對來春榮十分了解的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男子透露,號稱“江南草藥王”的來春榮根本連行醫的資格都沒有。隨后,兩條令人大跌眼鏡的消息也登場了:“來春榮本來沒有億万資產,他在吹牛!”“來春榮乃是有婦之夫,征婚是在撒謊!”
不管因征婚廣告引發的“風波”如何結局,眼下新的糾紛案實實在在擺在了這位草藥“名人”的面前了。
草藥王又出書又拍電視
“江南草藥王”除了出書,還要拍電視。1998年12月27日,來春榮与廣東電視台電視劇制作中心編劇宋某雙方正式簽定創作33集電視連續劇《江南草藥王》(暫名)的協議。
協議書的“甲方”是“杭州市春榮生物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來春榮,“乙方”是宋某。其中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根据《江南草藥王》一書中的素材,創作電視連續劇劇本,總長度為33集,劇本創作必須達到拍攝和全國播出水平,乙方在2000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劇本。劇本編劇創作費為每集8000元(該劇播放后獲得經濟效益時,甲方再以每集4000元作為獎勵);該協議雙方簽字10日內甲方付給乙方總創作費的30%即80000元,乙方立即開始編劇工作,并同時享有署名權。該劇開机時,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創作費。
宋某是國家一級編劇。他于3月底如期完成全部劇本,廣東電視台電視劇制作中心《江南草藥王》攝制組和宋某也在4月4日如期赶到杭州,4月5日在來春榮安排的大華酒店正式召開《草藥王傳奇》開机儀式和新聞發布會。4月7日,來春榮卻要求“修改”劇本,又說宋某未完成全部劇本,拒付到期創作費,攝制人員、導演、燈光師、主要演員等人只好暫時返回,所欠稿酬一直拖著。
作者索要稿費18万元
“我認為,我創作33集劇本稿,共完成近100万字,已經付出了巨大的勞動,將劇本如期完成。”宋某向法院提交的訴狀說,“被告也積极籌備和參加該劇的開机工作,并在此之前未提出任何書面异議,即是事實默認接受該作品,承認原告的勞動,應支付勞動報酬。而被告以原告未能按約完成全部劇本、不實際履行協議為借口拒絕支付到期劇本創作費的惡劣行為,已經构成嚴重違約。”
据此,宋某訴請:依法确認雙方簽定協議書合法有效,被告來春榮支付劇本創作費報酬184000元及逾期付款滯納金13984元。目前,來春榮已接到法院的傳票,相信法院會作出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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