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8日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修正草案》出台以后,在市民中引起強烈反響,昨日,省婦聯邀請各界婦女代表進行座談,听取對草案的修改意見。而會上婦女代表的講話則反映出,目前婦女對草案的修改意見主要集中在軍婚、婚內家庭暴力、事實婚姻等几個問題上。
一位譚小姐談到她自己的軍婚經歷。她說,她丈夫雖是一個軍人,卻同樣有著“包二奶”的惡習,而她在結婚時并不知道《婚姻法》有保護軍婚的條款,婚后才發現,原來与軍人結婚是自由的,与軍人离婚卻是不自由的。譚小姐認為,這种制度會助長軍人的不正之風,而法律不允許他們离婚,女方私自在外“包二爺”,軍人的婚姻同樣得不到保障。而省司法廳一位干部也認為,以前處在戰爭期間,讓女方做出一點犧牲可以理解,但現在是和平年代,軍婚不該再搞特殊化。
市婦聯權益部律師鄧克平則認為草案第46條不夠完善。她認為,家庭暴力的受害方不應該僅僅在离婚時才可以得到補償,在婚姻存續期間也應該對家庭暴力的受害方作出賠償。而且根据現在的草案,夫妻都有自己的個人財產,要進行賠償是可以操作的。
在談及財產和賠償問題時,一位陳女士認為有關家庭暴力的損害賠償如果按人身傷害進行賠償,即只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等,是很不充足的。陳女士提出還應該賠償精神損失費,因為46條談及的几种情況對婦女的損害都十分嚴重。還有的就是,既然軍人在《婚姻法》中有特權,那么像46條這些條款對軍人是否适用呢,草案中沒有標明。
此外,有人認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則鼓勵了男人們“包二奶”生子的行為,《婚姻法》應該給這些人施加壓力;有人認為,草案對事實婚姻的解釋不明确,究竟同居多久才算事實婚姻,草案沒寫明等等。省婦聯有關人士對上述种种提議作出總結:《婚姻法》應該在保護“一夫一妻制”、保護弱者和道德的原則下進行修改。現在部分婦女正准備就上述問題寫信向人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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