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河溺子 父親遭起訴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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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廿九歲男子陳永清,因越南籍妻子离家出走數日,竟心生怨恨,在上星期一,抱著二歲儿子,并要四歲、五歲女儿,一同跳下高雄市前鎮河自殺,結果造成儿子陳侃煌溺斃,自己獲救,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呂建昌今天依殺人罪嫌將被告提起公訴,同時具体求處有期徒刑十八年。

据中時晚報報導,陳永清是二歲男童陳侃煌生父,陳因毆打并恐嚇其越南籍妻子歐嬌嬌,致歐嬌嬌离家出走,竟心生怨恨,在去年十二月廿五日耶誕節晚間十時卅分許,帶領四歲和五歲女儿共四人,前往高雄市前鎮區興仁公園前鎮河旁。

起訴書稱,陳永清以雙手抱住儿子陳侃煌,并要兩名女儿与其一起跳入前鎮河自殺,但被兩名女儿拒絕,陳永清竟基于殺人之犯意,抱著儿子跳入前鎮河中,經二名女儿大聲哭喊,陳永清被民眾救起,但儿子則順著水流,流至高雄港一一七號碼頭旁溺斃。

檢察官呂建昌傳訊相關証人后,認為被告所犯為刑法之殺人罪,而且被害人又是儿童,應該要加重其本刑二分之一,檢察官除了依法提起公訴外,檢察官并向法官建議,被告平日沉迷于賭博、毒品,僅因其妻不堪其虐待离家出走,即罔顧親情,抱著稚齡之被害人跳河,惡性重大,且事后檢察官訊問時,又不見其有任何悔意及悲痛,因此請法官處被告有期徒刑十八年示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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