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6日電】土耳其左派人士去年七月二十日宣布成立土耳其建立共和以來的第一個共党組織,并以「土耳其共党」向內政部申請成立,但最高法庭檢察官今天以「共党」兩字違反政党法規定,警告立即更改「共党」兩字。
据中央社記者郭傳信十五日安卡拉報導,土耳其最高法庭首席檢察官卡拉杜魯在送交憲法法庭的起訴書中指出,經過半年來的調查,盡管「土耳其共党」的党章中并無任何試圖更改或推翻土耳其政教分离体制的意圖,但其党名「共党」兩字違反政党法中「政党名稱不得有共產党、無政府主義者、法西斯主義者、神權主義者及國家社會主義者的名號」規定。
卡拉杜魯在起訴書中指出,「土耳其共党」已明顯違反政党法規定,要求憲法法庭警告該党立即更改或去除共党」兩字,否則得依土耳其政党法第一0一條款規定,予以查禁解散。
据土耳其政党法第一0一條款規定,政党名稱也不得使用含有宗教、种族、語言、社會階級或地區意義的字眼。
「土耳其共党」主席杰芮特接受記者詢問時表示,該党申請成立的程序仍在進行當中,如接獲憲法法庭的正式裁決文,該党會做考慮,但杰芮特拒絕表明是否考慮更改党名。
在此之前,土耳其政府曾以同樣條款查封极左派的「土耳其社會主義党」及「土耳其統一共党」。
一九二0年土耳其國父凱末爾建立共和前夕,左派團体曾第一次宣布成立「土耳其共党」,但創始會員十四人,包括主席蘇非,在次年的土耳其獨立戰爭中全數陣亡,一九九二年為當局視為非法組織,「土耳其共党」自此轉入地下活動,但隨即發生內哄而告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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