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3日訊】
要繼續擁有香港發展經濟的「优勢」,即曾蔭權所說的「四大支柱」(司法獨立、公平競爭、資訊自由和廉洁政府),就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莫讓「四大支柱」受「一國」的蚕食,二是中國大陸不要進步到也擁有這「四大支柱」──盡管這頗難說得出口,但究竟也是事實。
在愛國愛港難以兩全的情形下,特區高官能做的事,是口頭愛國,實質愛港。口頭愛國,即口頭要擁護中國大陸那一制,要口頭維護來自那一制的政策,但實際上所做的,必須以堅守香港這一制的「四大支柱」為依歸。
比如說,對待法輪功問題,既然中央已經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那么董特首就要說法輪功「多多少少有點邪教性質」,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也要說法輪功「左道旁門」、「導人迷信」,然后兩人又表示要對法輪功在香港的活動「密切注視」。這是說給北京听的話。具体施政呢?則是依法辦事,法輪功在香港的活動沒有違法,所以不能取締。
又比如對李登輝的「兩國論」,對民進党上台執政,董特首口頭上仍要強調「統一」,講「台獨是死路一條」,「台獨會引起戰爭」。但具体施政呢?去年中聯辦台灣事務部副部長何志明向香港商界發出政治警告,要香港商界勿与有台獨背景的台商合作,董特首眼看這會威脅到外界對香港「四大支柱」的評价,于是迅速站出來高調澄清。
口頭愛國的這個「國」,是中國共產党執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愛國」就意味要「愛党」,要擁護党的政策。但這只限于口頭。實際去做,則要「愛港」,即維護香港這一制的「四大支柱」。特區政府這种「人格」(應稱為「區格」)的分裂,其實中央也了解,因此北京兩會期間,不僅朱熔基的報告絕口不提香港處理法輪功問題,人大發言人也說「董建華維護一國兩制的堅定立場,完全符合國家和香港的利益」。
但香港總有些自以為最愛國的人,硬要特區政府將口頭「愛國」(愛党)落實為實質「愛國」(愛党),否則就是處理法輪功問題「太軟弱」,失禁老人更提出要「罷免」董建華。我們現在終于知道,香港确實存在「倒董」的勢力,他們就是口頭上說要「挺董」的那些左兮兮的人。
(轉自<<苹果日報>>日期:2001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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