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東离職事件漸趨明朗的几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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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6日訊】王志東去職事件引起一個多月的持續陣蕩。隨著越來越多的消息被披露,特別是7月2日北青報和chinabyte同時刊出王志東再次打破沉默接受記者專訪的文章,昨日新浪網上又傳來王志東与董事會就股權一事達成協議的消息。但今天又有爆炸性新聞:据接近王志東的人士透露,王志東否認已經達成協議。目前王正在通過律師与新浪董事會接洽中,目前沒有什么進展。不管是否達成協議,該事件顯然逐漸走出山重水复的境地,而事件背后隱藏的意義也趨于明朗。

一、關于事件本身

1.董事會解除王志東職務合法但有漏洞

對于董事會有權解除王志東新浪網總裁和CE0職務,一直以來似無大的爭議。爭議的焦點在于董事會是否有權解除王志東的”董事”職務。盡管姜丰年一再聲稱臨時董事會決議”完全符合董事會章程”,”整個決議沒有任何瑕疵”。怀疑之聲還是占了上風,突出的聲音如中青報6月28日文章《從法律來講,新浪董事會無權解除董事職務》,文章通過從事英美商事法律研究的教授之口,指出”董事是由股東大會產生的,董事會無權以任何形式解除董事的職務。這一點,無論是中國的《公司法》還是美國的《標准公司法》都有規定。”

直到7月2日,北青報刊出王志東再次打破沉默的專訪,人們才發現,王志東的口气緩和了許多,而且明确地說:”從法律上講,他們(新浪網董事會)有權利不做任何解釋就可以這樣做。但是,我覺得,作為一個企業,除了法律之外,還要講理。要看是否合理地應用你的權力,這是一個層面。另外還有一個層面,你利用自己的權力的時候是否遵循了法定的程序。”

這就証實了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朝應的研究(發于CHINABYTE6月29日《再談王志東事件中的焦點法律問題》)。李朝應對美國公司法和新浪上市地幵曼島的法律作了比較,并查閱了新浪的英文招股說明書,發現”董事是可以被董事會的特別決議免除”(Directors may be removedfrom office by special resolution of the directors)的。

看來上市公司免除王志東的職務是合法的,衹是程序上有漏洞,如沒有事先達成協議并簽署書面文件﹔而且這种宮廷政變似的方式于情理也有悖。這就是王志東并不說自己不該被免職,而衹是死死抓住”程序”有問題和除法律之外還要”講理”這兩個軟肋的原因。

2.王志東与上市公司不大可能訴諸公堂

在北青報記者的專訪中,王志東已經透露出一些倦意和悔意,多次表示希望打破僵局進行有效溝通。并且也透露”雙方都會進行溝通,与律師在很多問題上交換意見”,”至于具体的進展和細節還是不方便透露。”

王志東在6月25日打出自己是北京新浪法定代表人,擁有70%股份的底牌后,各界在掂量王志東此話份量的同時,也為王志東不夠理智而議論紛紛,輿論”保王”之聲也似乎漸弱。也許,除了少數可能興災樂禍的人之外,大多數人并不愿看到新浪這個中國互聯網的代表品牌因高層內訌而毀于一旦,于是呼吁雙方盡快結束紛爭尋求事件合理的解決的文章多了起來,又有新浪員工以危机公關保護品牌的悲壯舉動被渲染和披露。”輿論導向”趨于一致。

事實上,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王志東,對薄公堂的結局衹能是”雙輸”。用社科院互聯網研究中心呂本富的話來說,除了法律之外還有一种”亞程序”,也就是雙方應當遵循的類似行規的游戲規則。在某种程度上,死摳法律條文將成為一件愚蠢而沒有意義的行為。另一方面,王志東的真正用意恐怕既不是拆分新浪,也不是打官司,而是以此為籌碼,拿到他認為“正當、公平”的東西,衹不過他選擇了借助輿論炒作這樣一种方式。

适當的可以理解的作秀衹要适可而止還是會被諒解的。無論是新浪還是王志東,前面的路都還長得很。

二、關于事件的引申

1.規避政策帶來法律隱患
媒体關于王志東事件的熱炒几乎涵蓋了所有的角度并同時達到了相當的深度,但不知為什么,對于新浪當初規避中國政策而上市的歷史背景卻并不怎么注意。很少人有人回頭查一查那段時間的”史料”和招股說明書。衹有南方周末一篇《新浪網不是經營報》的文章對此有所涉及,但”倒王”的立場太明顯。

而事實上,沒有當時人為剝离國內ICP業務,讓王志東在空殼的內資公司占有一個象征性的70%股份,便不會有后來王志東大打內資公司底牌標志新浪事件沖突升級的爆炸性舉動。在這一點上,不能不說是新浪網規避中國政策帶來的隱患。而類似的問題,在網易、搜狐這些做ICP的上市公司中肯定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DONEWS網上的一篇署名”于國富律師”的文章對這個問題作了比較透徹的分析。(《新浪事變的法律分析》DONWES寫作社區7月1日)。該文對新浪上市公司的招股說明書所披露的信息作了細致的分析,并查閱了北京新浪網的工商備案信息,分析指出,”新浪的分拆上市可能被判定為無效,王志東(或北京新浪互聯)与上市新浪網之間的特別協議也岌岌可危”。其實,”大家的心里都沒有底”。

這就是政策的人治性、模糊性及可變性与需要法律嚴格保護的資本市場的最大抵触!

于文指出,”剝离了國內ICP業務和資產的這些網絡公司本身就是個怪胎。它不僅增加了這些網站在上市募股時的難度,還在此后公司上市后的諸多問題上’不好算賬’”。新浪的教訓,值得大家沉思。

2.創業者要學會与資本共舞

中國社會科學院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呂本富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認為,新浪事件標志著中國互聯網第一次浪潮的結束。中國的創業者在這段時間獲得的最寶貴的財富應是:學會了如何与資本市場共舞,如何适應資本市場的游戲規則。我個人認為,他的觀點應當代表了產業界和學術界的一种主流意見。

呂本富說,王志東并沒有完成好從創業者到職業經理人的轉變。作為一個職業經理人,王志東僅僅以”沒有做錯”來要求自己是不夠的。上市一年來沒有大的動作,新浪的股价從遠遠超出網易、搜狐到后來的优勢不再,上市公司是一定要”秋后算帳”的。這就是資本市場的游戲規則。此外,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除了要遵循法律條文以外,還有另一种游戲規則,即所謂的”亞程序”,類似于行規。如納斯達克股市規定發起人6個月內不能套現,這就是行規。王志東對上市公司的行為也繞不幵行規的制約。

創業者什么時候融資,融多大的資,是要有充分的考慮的,特別是他還想對這個企業擁有絕對的控制權。過早地稀釋掉對公司的控制導致出局,美商網的童家威是另一個例子。如果不能保持對企業的控制,就要轉換心態,以職業經理人的身份將自己份內之事做好,而不是仍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孩子”,對”繼母時代”心存抱怨。

對于段永基所言”在國外罷免一個CEO很容易”,呂本富認為這种說法很片面。一方面,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情況﹔另一方面,國外法律對CEO的保護是相當嚴密的,CEO得到自己應得的權益后和平分手,這也才可能有苹果公司喬布斯那樣”三進三出”的經典範例。從現在的情況看,王志東在与上市公司簽署協議時,對自己下台后所應得到的保障似乎沒有充分的估計,否則也不會去打內資公司那張危險的底牌。而上市公司對其采取”宮遷政變”似的非正常方式,也表明彼此的協議方面有瑕疵。

呂本富認為,新經濟浪潮在中國來得太快,市場沒有來得及做好相應的准備,突出的表現之一就是沒有一支訓練有素的職業經理人隊伍,創業者的素質也是良莠不齊。用一句俗話來說,”奪取政權后,還要有干部的准備”。現在看來,第一次互聯網浪潮在中國未必催生了一代富翁,卻為后來者留下了一筆財富,即創業者幵始思考并學會如何与資本市場接軌,如何适應新的游戲規則﹔中國的新經濟如何做好理念和素質上的准備。

(晏婷 ChinaByte)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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