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特大搶劫銀行案主犯罪惡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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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20日訊】震驚全國的鄭州「12.9」特大系列搶劫銀行案首犯張書海勾結其妹、其子、其侄等人,從1996年起,先後明火執仗地搶劫4次,共搶得贓款250萬元,並致死1人,致傷5人。

新華社這個以家庭成員為主的犯罪團伙窮凶極惡、作孽多端,給鄭州人民帶來災難。張書海自以為不可一世,一次次與公安幹警周旋、較量,最終未能逃脫覆滅的命運,被押上威嚴的法庭,受到法律和人民的審判。

8月18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系列搶劫銀行案作出判決,張書海和其子張宏超、其子同學張世鏡、喬紅軍、其妹張玉萍和張小馬6名主犯分別判處死刑,其餘5 人被判有期徒刑。

綜觀這個犯罪團伙的犯罪事實,從簡單的預謀到明確分工甚至還進行模擬作案;從兩把尖刀到兩支獵槍最後還使用裝滿汽油的爆炸裝置;從搶劫公民住宅到擁有較多現金的單位最後到地處繁華鬧市的國家銀行;從勾結其妹、其侄到其子最後又到其兒子的同學;從綁捆被害人到殺害保衛人員;經歷了不斷演變、不斷升級,直至達到最後的瘋狂。

首犯張書海曾經是一名軍人,復員後深受家鄉群眾的信任,被推舉為村主任,一干就是十餘年。其間,他為老百姓修橋鋪路,辦過一些好事。但當他逐漸地感到辦這些事對改變自己的生活狀況沒有多少幫助時,他選擇了另外的道路。於是來到大城市闖世界,然而生意場的四處碰壁使他不願靠踏踏實實的勞動謀生。為達到快速致富的目的, 他開始了另一種方式的「拼搏 」。對金錢的貪欲,使他如魔鬼附身,瘋狂起來。1996年11月25日,搶劫鄭州市萬福花園住戶李全國家;1997年11月19日,搶劫鄭州市電信局淮河路營業廳;1999年3月3日,搶劫鄭州市交通路建設銀行儲蓄所……隨著張書海一次次得手,他的賊膽越來越大。法庭上,張書海說,無論做生意還是幹啥,沒有一定的資金不行,要干就幹大事。於是在多次預謀踩點後於2000年12月9 日進一步鋌而走險,搶劫廣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銀基支行營業部,並開槍打死1名保衛人員。

張書海扭曲的人生價值觀不僅使自己走向毀滅,還把自己的兒子曾是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生的張宏超及其2名同學帶上了死亡之路。從張宏超的同學喬紅軍的犯罪軌跡上,我們可以窺見一斑。喬紅軍供述,2000年11月底的時候, 張宏超問他,要不要幹大事?隨後另一同學張世鏡又找他, 問他以後什麼打算?喬紅軍說,找工作也不容易,自己准備賣羊肉串,或者趁黃曆新年快到販賣點蘋果,每天也能賺幾十塊錢。張世鏡說,你老是只能看見小的,看不見大的。後來, 張書海提出搶銀行的事,我當時沒有明確表態,張書海向我灌輸「沒錢萬萬不能 」的思想。他說,像我們這些農村出來的人,沒有關系,沒有地位,很難.現在有錢的人一般都是年輕的時候不幹好事,偷盜、搶劫,進行「原始積累 」。於是, 在這個長輩的「教育 」下,喬紅軍終於「開化 」了,成為「12.9 」特大搶劫銀行案的主犯。

張書海一夥的強盜邏輯和無限膨脹的貪欲互相藉助,使他們的犯罪氣焰更加囂張。在搶劫李全國家一案中,張書海的妹妹張玉萍只是給他們提供食宿,准備作案工具。參與了這次有驚無險的搶劫活動後,張玉萍的膽子越來越大了,從不自覺到主動參與。在搶劫淮河路電信營業廳時, 她不僅去觀察情況,還在附近攔截出租車等待接應,這個女人在法庭上聲稱:「搶劫銀行是自己主動提出來要去的」。循著張玉萍的人生軌跡,可以清楚看到,在「12.9」搶劫銀行案中,她已經「成長」為得力干將了,按照事前分工在三德里胡同接應,在張書海搶劫得手後,她用自行車攜帶贓款逃離現場,發揮了重要作用。

幾名被告人在用罪惡的雙手作惡社會的同時,也給自己的家庭帶來了難言的災難,落得一個害人害己的結局。審判庭上,檢察官在指控了這伙人的犯罪事實後,向這6名主犯提出了這樣的問題:「被告人張書海,當你看到你的妹妹、你的兒子在你的蠱惑下,一同走上不歸路的時候;當你看到你的妻子、你的親戚因為你的行為而觸犯刑律的時候,你所信奉的靠搶劫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的哲學是否動搖?被告人張玉萍,當你利慾薰心走進罪惡的深淵的時候, 你是否想到你的未成年的女兒還需要母愛?被告人喬紅軍, 當你的父母正指望你成為社會有用之才的時候,卻看到你淪為人民的罪人,你是否想像到他們的內心是何等的沉痛與辛酸……」這一連串振聾發聵的發問,使他們不得不低下罪惡的腦袋,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在這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許多人一直在思索,是什麼原因促使這伙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鋌而走險,對法律對社會對國家和人民進行公然挑舋呢?三天來的庭審,通過對這個犯罪團伙形成過程的了解和他們的供述,使我們有了答案:慾望一旦失去理性,偏離國法天理、道德良知,就會使人變成病態,變得瘋狂起來。張書海等人正是因為對金錢的貪婪慾望,不擇手段地獲取財富,使他們從瘋狂走向了毀滅。

正如張書海等供述的那樣,「做生意也賺錢,但就是賺得慢,想走一個捷徑,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如果這起案件的6名主犯能與同一塊土地上的勞動者一樣,勤奮勞作, 也絕不會落到今天這個可悲的下場。「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啊!

據張玉萍供述,每次搶劫前張書海都要拜佛,以求神靈保護,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瘋狂的結局必然是毀滅。正如公訴人所言:通過這起案件的公開審理,如果能使一些泯滅的良知被重新萌生,能使一些麻木的心靈被再次喚醒;能使那些扭曲的靈魂被加以糾正;能使善良的人們匡正祛邪的正義感得到加強,這才是鄭州「12.9」特大系列搶劫銀行案真正圓滿的句號。(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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