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鄧玉姣還慘万倍的嚴曉玲 苦難還在延續

福建誣陷門爆司法罕見醜聞激全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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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方曉採訪報導)福建網民「誣告陷害」案開庭之後,至今沒有宣判,早已經超期羈押。被告之一吳華英辯護律師70多歲的林洪楠也遭到福建司法當局的打壓,不久前被停牌。嚴曉玲的母親也被當局以補貼和低廉房為誘餌要求她立刻火化嚴曉玲的屍體。發貼網民的現狀、律師的遭遇、及福建當局的無法無天再次引起了社會各界更廣泛的關注。

福建司法當局以8年前的一個「會議紀要」為由,對林洪楠實施停牌一年處罰,律師認爲這是司法界中外罕見的醜聞。網絡發起全程關注「福建誣陷門」倡議,首天就有上百人簽名聲援。

辯護律師責超期羈押 違反刑事訴訟法自毀司法權威

福建網民「誣告陷害」案在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法院一審開庭。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等三網民被馬尾區檢察院以誣告陷害罪起訴。2010年1月7日是此案的最後答覆期。但至今馬尾區法院仍未宣判,三人也未獲釋。林洪楠律師表示此案已經超期羈押了。他說:「按照這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查院和公安部的規定,不能搞超期羈押,也不能搞變相超期羈押,而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這個如果是無罪的要放人,如果認為很需要偵查或者是什麼的,那也要變換強制措施,就是說要取保候審。但是現在我們沒有收到,他們沒有同意取保後審,這個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的。」

另一名被告游精佑的律師劉曉原,在博客上表示「福建誣陷門」,總感到有只無形的手在左右案件。他說:「此案拖著不作宣判,也不變更強制措施。司法機關視法律如兒戲,叫民眾怎麼辦?面對強大司法機關,律師除了控告舉報,又能做些什麼?民眾違法了,司法機關可用公權來追究。司法機關有法不依了,又到底由誰來管?是不是也該去追究呢?」

他還認為司法權威的喪失是在自身,體現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公。

辯護律師被停牌 輿論認為是國際司法醜聞

「福建網民誣告陷害案」的被告吳懷英辯護律師林洪楠,福州市司法局在12月17日向他發出「停牌」一年處罰。福州司法局以他8年前(2002年)作為「6.24福清爆炸案」 被告謝青的辯護律師時,將一份涉密材料(會議紀要)複印給當事人與中國青年報為由,認定他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律師法。 他已於當月24日提出了行政復議,目前還沒有結果。

林洪楠接受記者採訪時認為把八年前的事拿出來說,從而剝奪他現在這個案子的律師辯護權太離譜,這個處罰是一個國際司法醜聞。他說:「因為這個律師對於一個案件的辯護如果有什麼錯誤要進行行政處罰,他應該是就這個案件來說這個案件,他這個案件辦得有什麼問題,結果卻用了八年前的會議紀要來解決一個八年後案件的律師辯護權,這也實在太離譜了。」

「整整八年過去,那個文件是偵查部門自己裝到案件裡頭,經過檢查機關的審查,法院的審理開庭質正,律師是最後拿到這個東西。現在要叫它不要給嚴曉玲引發到抓網民辯護,就用這樣一個東西來整治律師,是完全錯誤的。在中外國際上頭是沒有這樣子做的,罕見的做法,所以我們國內外輿論都在議論,這是國際司法醜聞。」

他還認爲「6.24福清爆炸案」中6個原告都是被冤枉的,是一個大假案,到現在既沒有開庭也沒有判決。沒有辦法糾正過來,還懸在那。

他介紹目前這個案子很棘手,他說:「有一些長官是想利用嚴曉玲這個案件引發的風波,想把它變成一個政治性案件。回過頭來,連福清爆炸案也作為一個政治性案件,統統把它掩蓋著,這完全違背中國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規定的。」

當局以補貼和低廉房為誘餌要求家屬火化屍體

嚴曉玲的母親告訴記者,當地機關托別人傳口信以補貼和房子為條件要求火化屍體,遭到她拒絕。她說:「給5萬元的困難補助給我,拿住房一套給我,不然連住房都不會給我。我跟他講你去查查過去,就是100萬放我面前,我都不會接受我女兒先火化。事情沒有弄清楚我不會答應。我就這樣跟與傳話給我的人說的。」


嚴曉玲母親林秀英為女兒申述鳴冤(大紀元)

外面還傳她拿了三十萬,因此很多人都問她拿到沒有。她說:「也不知道是誰傳出去的,外面的人就問我有沒有拿到三十萬,傳的這樣,但卻沒有哪個領導來跟我談。」

她還認為「福建網民誣告陷害案」,當局開庭也不光明正大的,不給記者旁聽,也不給她這個受害人也是最關鍵的證人進去作證。她還表示昨天已經寫信給北京人大、福建省人大及福州市人大等,請求關注嚴曉玲案和「福建誣陷門」。

網絡發起全程關注「福建誣陷門」

元月11日,一群網絡年輕人就福建網民誣告陷害案發出全程關注的呼籲並徵集簽名,請求司法機關依法釋放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該呼籲僅僅一天時間,就有上百人簽名聲援表示支持。記者注意到上百人簽名者中大部份也都是在校學生。

呼籲信認為三人的行為不構成誣告陷害罪。他們或代筆或製作視頻,只是轉述林秀英的觀點,既未捏造事實,也未向任何國家機關進行告發,更不存在主觀上欲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故意。呼籲信還認為福州司法機關自嚴案以來,屢屢違背法律程序。嚴案,閩清警方至今未給公眾一個令人信服的結果;馬尾警方僅因言論便抓捕多位公民,引起輿論嘩然;馬尾區法院在一審庭審時更是公然違反刑事訴訟法,將同案人林秀英阻擋在法庭門,不讓其出庭作證。目前三人非法超期羈押重地踐踏了刑事訴訟法。

他們希望福州的司法機關能夠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處理此案。同時也請求有關部門從人道主義出發,讓此案有一個圓滿的結果,讓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三人能盡早與家人團聚,讓病重的范燕瓊女士盡早就醫並恢復健康。

北京網民數度寫信陳情

日前北京市民王荔蕻第三次致信福建省委孫春蘭書記,要求他關注過問此案,並認為對這個經典案例的處理方式和處理結果,將成為這個國家、這個社會對待網絡言論和公民基本權利的範本,對於目前,對於將來,都具有重要的標本意義。在這之前她曾向孫春蘭寫過二封信,但均未有任何回音。

王荔蕻和北京網民老虎廟去年12月中旬還曾不遠千里從首都「下訪」來到福州市,走訪了福建網民誣告陷害案三被告人的家屬,並到了省政府信訪部門反映情況。

據前往福州會見了這三個被告的家人的網民透露,「目前游精佑年近八十的老母親還被瞞著,他的女兒馬上就要高考了;范燕瓊的女兒一個人住在學校,想念病重的母親,想念家;吳華英的母親年紀不大卻已顯蒼老,一個兒子因為福清爆炸案八年關押未決,女兒又因為幫助他人關進監獄。一兒一女雙雙被冤枉關進大牢,讓她情何以堪啊。」

有網民認為說,此案的判決書很難產: 「如判「誣告陷害罪」成立,滿足了專案組,可在法律上太不靠譜。這對官方公信力將是一次更為嚴重的摧毀。如判所控罪名不成立,雖然法律根據十足的充分,但要得罪了製造此案的專案組,官方面子上會很不好看,但這又是挽回官方面子的唯一選擇。」

也有一批網民指出雲南「躲貓貓」、陝西「周老虎」、「杭州70碼」等等,都示知了官方公信力的缺失。在現代社會,在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公民關心社會發展、關注弱勢群體是應該鼓勵,還是要一律送入大牢?

福建網民「誣告陷害」案事件簡單回放

在網絡上被稱為比鄧玉姣還慘千倍的福建省閩清25歲的嚴曉玲,2008年2月離奇死亡,當局指嚴曉玲是宮外孕致死,死者的母親林秀英獲悉女兒是慘遭8人輪姦致死,一直上訴無門。一批熱心網民或發文字貼、或發錄像幫林秀英在網絡上公佈出來。6月23日晚間起,中國國內各大論壇陸續出現了一個帖子——「閩清『嚴曉玲』比巴東『鄧玉嬌』悲慘一萬倍!」。事件被曝光後,在網絡上引起極大地社會反響和關注。

這批網民也因此因言獲罪,遭到福州警方打擊報復。在網絡聲援下,其中一些人被喊回家(獲釋),但最終還是有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三網民被當局以誣告陷害罪起訴,該案至今沒有宣判,早已超期羈押。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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