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2010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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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趙真志荷蘭報導)從2010年1月1日起,荷蘭有一些產生效應的新法律出台:

1. 所有死亡兒童必須由驗屍官進行驗屍鑑定確認沒有涉及暴力。

2. 並且對於身份不明的屍體,必須對其抽取DNA樣本,以便稍後能夠查明。身份不明的屍體可能將不再進行火化。

3. 通過互聯網傷害兒童現已屬刑事犯罪,例如放縱孩子觀看兒童色情作品。

4. 被移出家庭、並且沒有犯下任何罪行的孩子即使缺乏其他安全住處,也不能被投入到少年監獄。

5. 保姆們必須正式登記並持有急救證書,健康和安全官員也將檢查他們的工作場所。

6. 地方委員會必須關閉他們為被拒絕的政治庇護者提供的緊急住宿。

7. 家庭服務行業必須正式重新僱傭被他們開除的職員,可以將他們作為自由職業者僱傭以減少開支。

8. 從1月1日起,14歲兒童要為他們的身份證付款。入荷蘭籍費用也將更昂貴,從380歐元增長至567歐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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