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了法國籍,換身份證時還要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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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永毅法國報導)本國公民更換身份證,本應是簡單的一件事。一向認為已經入了法國籍當了法國人,應該就一勞永逸了。但是一些出生在法國之外、父母是法國人或外國人的法國人在換身份證或護照時遇到麻煩了,現在法律規定申請者要 「拿出證明來」。那些等待自動更換的人不知所措,原因是行政部門要求出具的證明不可能拿到。內政部和移民部面對多個國家政府官員和名人的憤怒,仍然「堅持原則」。

一名受害者說:「新的法律規定,所有出生在法國的法籍人,其父母也是法國人,但父母出生地在外國,需要證明」。儘管她的名字「Tatiana de Rosnay」是典型的法國人的姓氏。

從2005年開始了對法籍身份的苛求。以前的法令比現在的寬鬆得多,證明法國國籍只需要出具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護照, 或過期未超過兩年的如上證件。

這一條令要求申請者出具他們是法籍的真實證據。在某些情況下是完全不可能的。

如一些報紙刊登的例子。一位80歲的老婦,東歐的猶太人,最近拿著她的護照,到波比尼(BOBIGNY)警察局要求更換,警察局的人員要她拿著她的國籍證明再來。只要看看她所經歷的歷史和她所處的環境,那是不可能的事。相比之下,還是1996年2月21日的條例壑智而人性,出生地在國外的60歲以上老年人可以免去有傚法國護照,來換取新護照。那時老人因此沒有遇到麻煩。

佛朗索瓦‧歐蘭德(François Hollande)建議結束這一懷疑的邏輯。他說:「我是法國人,只要行政部門沒有證明我不是。如果行政部門覺得必需,是行政部門實行指令,來否認發給紙張。從發放身份證或護照這一天起,對其身份就不應是質疑,而是一種認可,而且這種認可是永久的」。這一觀點在國民認證的辯論中是一亮點,他認為一旦成為法國人,繼續成為法國人的權利應不受時效的約束。

社會黨在議會的主席讓馬可‧埃伊洛(Jean-Marc Ayrault) 在給佛朗索瓦‧歐蘭德的一封公開信中說,「很多法國公民在他們更換身份證時面對苛求反應出驚奇和不知所措」。

南特市(Nantes)市長向總理請求結束這一「作戰式的申請過程」,用一種「簡單的更換身份證程序」代替,實行一項新的規則。他說,「目前的法令無用而混亂,不能再繼續下去了」。還說,要緊急審查「與電子護照相關的2005年12月30日的法令,1955年10月22日設立身份證的法令及目前正實行的法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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