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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亿元外资未入台股 证期局:应说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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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4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今天指出,中央银行已提供外资汇入,投资股市比例偏低的外资名单,将要求保管银行请外资说明资金用途,再视个案处理。

中央银行外汇局长林孙源晚间主动召开记者会指出,外资连两天汇入,未投入股市金额达新台币312.58亿元,央行已请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期局处理,希望外资“不投资就出去”。

中央银行统计,外资去年12月31日及今天 (1月4日)合计汇入净额新台币490.31亿元,买超台股177.73亿元。

依现行规定,外资汇入资金70%投资股市,30%投资票券、债券、衍生性金融商品等短期市场工具。

证期局表示,外资汇入目的在于投资股市,却将大部分资金放在银行户头,主管机关当然会关切,央行已提供外资汇入投资股市偏低资料,将要求外资保管银行请外资提供说明,讲清楚资金用途。

依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管理办法第4条第6款规定,外资汇入资金尚未投资于国内证券者,金管会得视国内经济、金融情形及证券市场状况,对其资金运用予以限制,限制比例由金管会会商外汇主管机关意见后定之。

证期局表示,依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管理办法规定,限制境外华侨及外国人投资短期工具不得超过汇入资金的30%,原本限制的30%资金范围尚包括定期存款,但为防止外资汇入却不投资股市,去年11月已将定存这一项删除。

因此,外资不超过汇入资金30%可投资范围包括公债、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但外资汇入资金投资买卖断公债,其剩余年限逾1年者,不在30%限制范围。

上述外资汇入资金30%范围,其总额度须并计从事店头股权衍生性商品、店头新台币利率衍生性商品、店头结构型商品,以及转换公司债资产交换选择权端交易所支付新台币权利金及交换结算差价净支付金额。

扣除外资汇入资金上述30%范围之外,剩下的70%未规范的部分自然应投资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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