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浙江省蘭溪市民政民局安置假軍人就業的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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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王日富和徐益軍都是07年轉業到浙江省金華蘭溪市的士官,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他們應該被當地政府安排就業,但至今4年過去了,他們仍未被安置,目前靠打工為生,更讓他們感到極大不公與憤慨的是,蘭溪市政府竟然枉法佔用軍轉安置指標安排假軍人就業。
  
我們都是07年蘭溪一軍部隊轉業的士官,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一款明確規定,服現役滿10年的轉業後必須得到妥善安置。可我們都是服現役滿12年,就業卻成了一個天大的難題,我們拚命找蘭溪市政府,至今仍被冷落置之不理;儘管我們只是想維護我們自身的合法權利,並沒有想占國家半點便宜,為何政府卻把我們視為洪水猛獸般的躲避?
  
為了保衛國家,我們離開了父母捨棄了小家,還記得我們踏上征程之際,那列車啟程之時,我們與年邁的父母揮別之刻。他們只對我們說了一句話:「兒啊,你們為黨為了國家,去吧,不用擔心我們。」我們離開家,在部隊一呆就是12年。 我們把自己青春的炙熱與夢想全部奉獻給了軍營,在我們撒下熱淚,血汗後,大家庭已穩定,可我們小家卻正在經歷風霜雪雨,天天在溫飽線上苦苦的掙扎,而無人問津。
  
近日有個軍轉戰友再次回到那熟悉的軍營時,認識他的只有那條狗。此刻我們飽含熱淚,感慨萬千;我們的國家發展是日新月異,而我們軍轉的心卻早已千蒼百孔,我們感覺自己現在徹底成了社會的棄兒,當兵時美好的夢想,追溯至今已成了一個美麗的泡沫。
  
如果僅僅是我們軍轉都不能安排就業也就罷了,但是,讓人不能抑制憤怒的是,蘭溪市民政局,在重點安置對像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竟然安置假軍人,復員士官,佔用重點安置對象的指標!
  
2003年金華市已取消義務兵、復員士官參與重點安置對象的安置工作,難道蘭溪不屬於金華管得嗎?是獨立的自治市(縣)?我們重點安置對像回家失業,而假軍人卻被安排妥當佔用我們的指標,公平何在?天理何在?現在我們也沒有甚麼想法,人活著就是為了一口氣,我們就是要面向社會把實事講清楚,請領導與社會各界為我們主持一個公道。
 
事件的真相是:
  
2007年10月,蘭溪市組織2006年退伍城鎮士兵與轉業士官安置考核,陸振宇不具備退役士兵的身份條件卻以考核成績第4名被安排進了市質檢局工作。
  
而根據我們掌握的事實是:陸振宇,1984年4月2日出生,2003年參加高考落榜後,同年自費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理工學院(校址在江蘇南京)就讀,戶口並未轉出(根據我國現行相關政策規定,凡軍校學員的戶口必須隨之遷出),2005年7月13日陸振宇才新辦身份證。
  
另外據我們到院校招生辦瞭解到:像陸這振宇樣的自費學生是憑熟人的關係才能入學就讀的,就讀期間和畢業後,不具備軍人身份,像這類自費學生畢業後學校是不存檔案的,並且在校資料全部被銷毀。
  
由此可見,陸振宇是一個徹徹底底無軍籍的「退伍軍人」。一個假退伍軍人能夠在蘭溪市城鎮退役士兵安置領導小組得到安置,我們感到不可思議,但我們作為弱勢的一方,深感有苦無處訴,有冤無處伸。
  
綜合陸振宇問題的具體情況,我們認為有以下幾點值得引起相關部門領導的重視:
  
1、陸振宇不符合《兵役法》規定的退役的安置條件。陸振宇如果是軍校學員,本科畢業後理應為培養過他的軍隊奉獻自己的青春和熱血,怎麼可能一畢業就退役,而且還能得到地方政府的妥善安置。
  
2、陸振宇的家庭背景:陸堯陽是原蘭溪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現任市政協辦公室主任陸堯陽的兒子。據我們多方瞭解,陸家並未發生足可以讓陸振宇退出現役的重大變故,且陸振宇本人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退出現役的必要條件。
  
3、根據我們從民政局考核公佈的成績來看,陸本人在校期間曾四次被評為「優秀學員」,(在軍校期間優秀學員最多一個,以學分計算,而且畢業後工資檔提一檔享受副連三檔)又是黨員(退伍登記表上竟是團員)、班長,按規定像他這麼「優秀」的軍校學員畢業後必須分配到部隊任職,為甚麼會當作義務兵退出現役?難道我們軍隊院校不是專門培養軍官的搖籃?而是專為地方青年就業創造條件嗎?
  
上述反映情況均實事求是,我們可以在莊嚴的法律面前起誓,事件如我們所說是真實的,請各界領導查清事實還我們公道,並公開處理此事,如果我們所說有假,願負法律責任。
  
此致!軍禮!

二0一0年十月二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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