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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魚台島微妙牽扯亞太結盟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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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萬平綜合報導)近日釣魚台島風雲又起,中國漁船硬闖釣魚台海域遭日方扣人扣船。加拿大《溫哥華太陽報》指,雖然台灣保釣人士前往釣魚台海域示威抗議是常有的事,但台灣方面派出12艘艦艇護航卻是非常罕見的。這使得東京和華府不免懷疑,馬英九和他的國民黨政府是不是已經開始從追求中共和平共處的立場,傾斜到積極與中共結盟?

日本政府於今年9月7日扣押在釣魚台島海域作業的中國漁民,將保釣問題再一次推向國際舞台。

馬政府表態

中華民國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5日強調,若大陸漁船進入台灣水域非法捕魚,海巡署一定依法驅離或扣留處罰。 羅智強重申,中華民國擁有釣魚台列嶼的主權。

據傳,台國安會副秘書長葛光越在釣魚台會議中說,中(中共)、日和台、日之間對於釣魚台主權看法存有爭議,但台、中(中共)之間對於釣魚台主權看法則無爭議。他表示,台灣應向日本表達 「釣魚台是我國領土」立場,但不須對中國宣示擁有釣魚台主權一事表示異議,因為根據憲法第四條,中國大陸是我「固有疆域」。此項說法,已引起日方關切該談話的政治意涵。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釣魚台島事件外界關注台立場

《溫哥華太陽報》駐外記者暨國際事務專欄作家文達峰(JONATHAN MANTHORPE)撰文指,9月12日一艘台灣漁船在海巡署艦艇的護航下,載著兩位保釣人士前往爭議海域。在釣魚台之外30公里處,與日本海上自衛隊艦艇對峙數小時,海巡署艦艇保持在台灣漁船背後;之後打道回府。

文達峰指出,此事在日本敲響警鐘。過去數十年來,台灣被日本人視為亞洲民主的忠實戰友,與日本一起在美國的軍事傘底下,受美國的外交支援。

前美國在臺協會理事主席白樂崎(Nat Bellochi)上週的一篇專欄文指出,台灣政府面對這種爭端時必須有更寬廣的視野,來決定自己是要站在日本等民主國家這邊,還是要與中國(中共)更加密切合作,而後者「將無可避免地意味著民主和人權的損失。」

1992年2月25日,中共人大通過《領海法》,將釣魚台島列入中國領海範圍。一艘中共公安船開槍驅逐在釣魚台海域作業的台灣漁船,撞壞其船後離開。台灣海軍向日軍求援,最後漁船被日方軍艦護送返台。

釣魚台島的歷史

根據歷史記載,早於1373 年的明朝初葉,釣魚台列嶼便已登陸在《三國通覽圖說》之古籍內,日本在1879年始在《琉球志》將釣魚台列嶼取名「尖閣諸島」並列入版圖中,及至1895 年簽訂日清《馬關條約》後,日本將釣魚台納入沖繩縣石垣市管轄。

1941-1944年,當時台灣與琉球均被日本佔領,「台北州」與琉球的沖繩縣為「尖閣列島」(即釣魚台群島)發生主權之爭。1944年東京法院判決沖繩縣敗訴﹐「尖閣列島」屬「台北州」。

1968年日本、台灣政府、琉球政府及駐琉美軍先後多次派團考察釣魚台油礦。發現石油的消息令釣魚台主權爭議揭開新序幕。

1969年7月17日,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在聯合國聲明,宣佈對於鄰接大陸礁層的天然資源得以行使主權的權利。

釣魚台島爭議源於美國在1972年將琉球群島主權及釣魚島的「行政管轄權」一併移交日本。台北外交部聲明絕不放棄釣魚台主權。1978 中日簽署「和平友好條約」﹐鄧小平向日方表示釣魚台主權問題留待日後慢慢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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