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政府敗訴反摩托車幫派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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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謝如慧阿德雷德編譯報導)南澳省最高法院在本月初宣布了對摩托車幫派訴南澳省政府《嚴重和組織犯罪(控制)法案》的最終決定,以六比一的絕對優勢駁倒 瑞恩政府對原判的上訴,維持該法律部分條款不符合憲法精神而不予生效的決定。這意味著南澳政府兩年多來試圖取締名聲欠佳的摩托車幫派的努力暫時受挫,而納稅人將不得不替政府為這場輸掉的官司買單。瑞恩政府表示,不會放棄與摩托車幫派的鬥爭,不會改變「政策方向和對警察的支持。」

根據《廣告人》的報道,南澳省最高法院在11月11日的判決是針對摩托車幫派成員托蘭尼等(Sandro Peter Totani)對南澳省前任司法部長阿金森(Michael Atkinson)2008年2月發布《嚴重和組織犯罪(控制)法案》的起訴。法案要求如果被告屬於某個非法團伙,法官必須執行控制指令。南澳省最高法院 去年判決該條款無效,瑞恩政府不服提出上訴。

法院在判決中稱,該條款試圖讓法院有義務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僅僅根據司法部長和警察局的要求就對指定組織的成員實施控制指令,這樣做是強迫法官「基 於假設」判處罪行,損害了法官的獨立性,「扭曲了所有省級法院作為一個機構在憲法保證下享有的完整性」,因此有違憲法精神,不予生效。不過法院沒有否定法 案的全部內容,仍然承認政府有權將組織宣布為罪犯。

法院判決宣布后的第二天,南澳主要摩托車社團,包括Finks, Descendants, Gypsy Jokers, Rebels and Longriders到酒吧集會,慶祝對政府的勝利以及他們可以繼續享有的自由結社的權利。Finks 俱樂部的警衛官邁克菲森(Mick McPherson)稱,政府原想讓摩托車幫派解散,但最終卻讓我們彼此結盟形成統一戰線,並且讓我們的存在合法化。

Descendants俱樂部資深會員,聯合摩托車委員成員(United Motorcycle Council )邁克(Tom Mackie)表示,對該法案的起訴是委員會做出的最重要的決定。他說:「我們原本可能讓它(法案)成為適用於我們每一個人的法律」,但是「我們站起來和 它進行鬥爭並取得了勝利。」邁克認為儘管他們是判決的直接受益者,但實際事關每個人,因為這意味著沒有人會因為和某個不受歡迎的人結夥而被視為同夥並被送 進監獄。

司法部長勞(John Rau)回應判決時表示,判決並不會對該法律大部分的實施構成影響。他承認政府目前面臨挑戰,但解釋說類似情形在政府工作過程中時有發生,再正常不過,並 強調和社會危險分子作鬥爭的決心不會動搖。警察局副局長哈里森(Tony Harrison)也警告犯罪組織不要因判決而沾沾自喜,聲稱「我們將運用沒有受到判決影響的法律和其它手段,瓦解犯罪行為的計劃和施行。」

據估計雙方為這場官司發生的法律費用可能高達數十萬澳元,具體數額仍不清楚,但最終將由納稅人為此買單。反對黨領袖瑞德蒙德(Isobel Redmond)指責瑞恩政府辦事不力,白白浪費納稅人的錢。他和法律社團在之前就指出這部法律有缺陷,批評政府花一年的時間向高級法庭提出上訴毫無意 義,結果延誤了南澳省實施嚴厲並有效的反摩托車幫派法律。

南澳政府的這部法案在澳洲首次認定幫派成員集會、擁有武器或到酒吧為非法,聯邦政府和除塔省和首都特區外的省級政府都參与了這次審理過程。判決結果意味著南澳政府必須對法律進行修訂以使其符合憲法精神,該結果也會影響其它省反摩托車幫派法律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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