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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县改制新北市 身份证仍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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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1日,民政局举行记者会宣布:12月25日正式升格为“新北市”后,改制后的新北市仍维持原有的行政区域,29乡(镇、市)及村(里)维持原区域名称,仅将乡(镇、市)改为“区”,村(里)统一改为“里”,未来民众在邮件往返上,例如“台北县双溪乡上林村”应更改书写习惯为“新北市双溪区上林里”,现阶段行政区域之街道路名称亦暂时维持不变。

民政局长杨义德表示:针对民众使用率较高、较为普及的证件,改制后将不予全面更换,换言之,现行县民持有之身份证及户口名簿,于年底升格后,仍可以持续沿用。

杨义德亦指出,改制作业若涉及民众申办事项,仍应简化程序以方便民众,因此在门牌调整方面,因应乡(镇、市)改为“区”,原一楼门牌“乡(镇、市)”之处,将贴上县府制发的“区”字贴纸,贴纸会随年底的新北市市长选举投票通知发送,二楼以上的门牌则无须变动(树林市除外),民众不需付费。

另有关其他民政类别书证,于改制前核发的文件,如埋葬、火化及起掘许可证明、殡葬服务业及殡葬设施经营业设立(备查)许可证明、寺庙登记证、替代役备役禁役证明书、替代役备役免役证明书…等,仍为有效,无须办理换发或更正,以达到便民目的。

另外,现阶段民众较常使用的护照、行车执照、驾驶执照及土地、建物所有权状等证件,仍为有效,尚无须全面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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