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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平會:藉安檢推銷 瓦斯器材業者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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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宜君台北24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會議今天通過,欣中瓦斯管路設備公司等 4家業者誤導消費者,並假藉安全檢查名義銷售器材,違反公平交易法,分別論處新台幣10萬至20萬元不等罰鍰。

公平會指出,欣中管路設備、欣中天然瓦斯工程行、欣林瓦斯公司以及大台北北區瓦斯企業社,分別印製和散發服務通知單,誤導民眾以為這 4家業者和當地天然氣供應業者為同一經營主體,並藉安全檢查名義行銷瓦斯安全器材。

公平會認為,4家業者的整體行銷方式已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除令4家業者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還分別論處欣中管路設備罰鍰20萬元、欣林瓦斯15萬元、大台北北區瓦斯企業社15萬元,以及欣中瓦斯工程行10萬元。

公平會表示,4家業者以販售瓦斯安全器材為業,卻刻意選擇和當地天然氣供應業者類似的公司名稱,並大量投遞服務或檢查通知單,利用民眾對天然氣供應業者的信賴感,誤認4家業者和天然氣供應業者為同一經營主體,然後派員前往民眾家中推銷商品。

公平會提醒消費者,若有人登門推銷瓦斯安全器材,務必問清對方代表的公司和來訪目的,並衡量推銷的商品是否符合實際需要,以免權益受損。

若消費者事後想退貨,公平會表示,登門推銷商品屬訪問買賣型態,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可於收到商品的 7天內退貨,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公平會表示,若瓦斯安全器材業者當場做出不當詐騙或強制安裝行為,民眾可直接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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