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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空氣槍搶便利商店 桃男換來九年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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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9日訊】(據中廣新聞/李明朝報導)桃園一名在鋼琴酒吧餐廳上班的二十九歲李姓男子,月薪可以領到三萬五千元,只為了貪圖金錢,涉嫌持空氣槍闖入桃園某家便利商店,脅迫店員交出二千多元財物,事後被巡邏員警發現逮捕到案。桃園地方法院將全案審理終結,判處他有期徒刑九年。

這一起案件是發生今年八月間,在某鋼琴酒吧餐廳上班的二十九歲的李姓男子,騎著機車前往龍潭北龍路一家便利商品門口,當時為了掩飾身分,不讓人認出,頭戴著運動帽、白色口罩,黑色眼鏡,手持一枝空氣槍進入店內,命劉姓店員交出收銀機內財物二千多元,得手後,為了擔心店員追趕,朝店內射擊四槍離去。

李姓男子為了掩人耳目,將強盜而來的財物,先放置在便利商品附近的巿場內,確認沒有人發覺,才又回到放置贓款地點準備取物,被巡邏警方發覺有異,上前攔查,事後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李姓男子就是涉嫌強盜犯罪嫌疑人,立刻逮捕到案。

桃園地方法院全案審理終結,法官認為被告月薪可達約三萬五千元,亦非缺錢花用,純為圖得他人之金錢使用,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判處被告有期徒刑九年,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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