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鎮宇被控傷人 最高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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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偉報導)吳鎮宇今年元旦日涉嫌在香港九龍城一家麵包店傷人的案件有新進展。吳鎮宇返回警署報到時,被警方正式落案控以一項傷人罪名。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鎮宇否認控罪,案件將押後至4月1日審訊。裁判官將吳鎮宇的保釋金提高至5,000元,並將一盒錄影帶呈堂和傳召5名證人作供,預料案件要審理1日。有法律界人士指,傷人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入獄3年。

吳鎮宇於於1月1日晚7時多跟太太、兒子與外傭駕車到九龍城一餅店外,太太與一男子語言起衝突。吳鎮宇下車衝入店內,涉嫌動手叉頸,事後一名男子報稱被打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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